HTML决定了网页的骨架内容,CSS(层叠样式表)决定了网页的样式(如文字大小、颜色,图片位置等)。下面以我乱搞的实例进行讲解。

<!DOCTYPE html>
<html lang="en">
<head>
<meta charset="UTF-8">
<meta http-equiv="X-UA-Compatible" content="IE=edge">
<meta name="viewport" content="width=device-width, initial-scale=1.0">
<title>列表的嵌套</title>
<style>
#l1{color: green;}
#l2{color: aqua;font-size: large}
#l2{color: blue;}
.li{color: purple;}
h1.title{font-size: 20px;}
</style>
<!-- s1.css文件内容:
h2{color: orange;}
.li{color: gray;}-->
<link rel="stylesheet" href="s1.css">
</head>
<body>
<h1 class="title">商城支付向导</h1>
<h2 class="title">对照</h2><h2>对照</h2>
<h1>对照</h1>
<ul type="circle">
<li class="li">支付方式<ul type="disc">
<li id="l1">货到付款</li>
<li class="li" id="l1">财付通</li>
<li class="li" id="l2">支付宝</li>
<li class="li" id="l2" style="color: red;">网银在线</li>
</ul></li><hr>
<li><h2>网银在线支付步骤</h2><ol type="A">
<li>选择您要使用的网上银行;</li>
<li style="color: red;font-size: large">显示您的应付总价,点击“确认无误,付款”;</li>
<li>确定您在银行的预留信息,点击确定;</li>
<li>输入您的网银账号、登录密码、验证码;</li>
<li>支付成功,提示“已完成付款”。</li>
</ol></li><hr>
</ul>
</body>
</html>
CSS引入方式
- 定义行内样式:直接在需要修改样式的元素标签内的style属性填入“属性:该属性对应的值”这样的一条声明即可,也可以设定多条声明,每条声明之间用分号隔开。如果源码复杂的网页使用该方式后需要修改声明,将会是很麻烦的事。
- 内嵌式:在<head></head>标签之间使用<style></style>标签括住以下格式的CSS样式规则
选择器1{声明1;声明2;……}
选择器2{声明1;声明2;……}
……
该方式会影响整个网页的样式,方便统一格式,统一管理。局限性是只会影响当前HTML文件。
3. 引用外链方式(★最常用):也就是把上述<style></style>标签括住的内容剥离出来,放在1个外部的CSS文件,然后在<head></head>标签之间使用rel属性值为stylesheet的link标签,设置其href属性值为该CSS文件的存放路径。只要能通过href属性值的URL打开该CSS文件,任意网页都能使用这些格式配置,从而方便整个网站统一格式;还能使浏览器减少下载重复代码的次数,加快网页显示速度。
基本选择器及其优先级
选择器决定了其声明的样式将应用于哪些元素。也就是说,符合选择器限定条件的所有元素都会应用其声明的样式。若出现冲突的声明,将遵循一定的优先级原则。

- 标签选择器(简单粗暴笼统):直接以HTML标签名为选择器名,为使用对应标签的元素设置样式。如本例中CSS文件第1行→HTML第22、31行。
- 类(class)选择器(归类自由选择):以在HTML标签内自定义的class属性值为类名称,再以“.类名称”为选择器名,为使用了对应类名称的标签的元素设置样式。如CSS文件第2行→HTML第25行。(这里涉及到优先级的问题,下面会讲到)
- id选择器(更有针对选择):以在HTML标签内自定义的id属性值为id名称,再以“#id名称”为选择器名,为使用了对应id名称的标签的元素设置样式。如第9行→第26、27行;第10、11行→第28行;第10行(font-size)→第29行(这里体现出层叠性,由于刘总没叫讲,就不展开讲了)。
注意:
- 类名称、id名称的命名规则:不能以数字开头。如果你硬来,也没什么用,不会报错的,浏览器当你的声明在放屁而已。
- 样式配置的优先级: 行内样式 > id选择器的样式 > 类选择器的样式 > 标签选择器的样式,
在同等或没有优先级的情况下,样式配置遵循后来居上原则(层叠)(助记:类比 变量重新赋值),
且与CSS引入方式无关。【书上有提到内嵌式>外链式,应该是错的。如果真是这样,本例中“支付方式”应该显示为紫色字体,但实际是灰色,如果把link标签那行放在style标签前面,那就是紫色了,体现出后来居上原则。也许编书的人那个年代用的古董浏览器(不是IE11)是那样的吧】
这次花了好多好多时间写,求个一键三连🥺
(以后应该不会这么花心思写了,看本文“一键三连”的落实情况吧)
761

被折叠的 条评论
为什么被折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