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送还
我比较赞同孔子“有偿助人”的观点,尤其是那些见义勇为的人,更应该得到相应甚至更多的嘉奖。一味宣扬所谓的“高风亮节”,其实是对做好事的一种抑制。如果人人都那么无私,对社会是有很大伤害的,因为这跟生物个体的本性相悖。 虽然观点坚定,但同时我的心态也比较好:相应的报酬给我,我接受起来不会有一点心理负担;但没有报酬,该做的我还是会做。 可能有人会说,出租车司机,作为服务者,为被服务对象送还失物不是应该的吗?这不是已经包含在服务里了吗?送还失物是服务没错,但也是需要成本的,除了油费,服务者额外的时间不也是成本吗?当然,这种约定俗成的有偿送还,最好能加入行业规范里,这样无论对司机,还是对丢失物品的乘客,都是一种保护。 引自 失物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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