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夔以长广郡初立拒新科及租调时间小考
户调制是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一个重要转折,秦汉的按丁征收、按比例征收等原则此后逐渐被按户征收、定量征收所取代,这也显示了中国古代国家形态的一次变化。考户调制的发生,“户调”之记载最早出现于曹袁相持官渡,曹操麾下阳安都尉李通急录户调,打算支援前线。胡三省曰:“调,徒钓翻。户出緜绢,谓之调。录,收拾也。 ”已见此后户调制之意,此为户调首次见于传世文献,而户调作为一种个别的征收行为的发源应当还要稍早。
在户调制制度化的过程中,一个重要的考察点是《三国志·何夔传》中的一段记载:
是时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夔以(长广)郡初立,近以师旅之后,不可卒绳以法,乃上言曰:“……所领六县,疆域初定……比及三年,民安其业,然后齐之以法,则无所不至矣。”太祖从其言。
众所周知,户调经历了权宜之计(李通急录户调)到行政法令(建安九年曹操破邺城平冀州,令曰“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的演变,那么《何夔传》这条曹操在新统治区征收户调的记载应该如何定位?为了厘清建安年间户调的律令化与实行的情况,我们必须对曹操在长广郡征收户调的时间进行考据。
前辈学者其实不乏对此事时间的考察。司马光已经注意到了此事与户调制形成的关系,并将它系于建安五年条,放在李通“急录户调”之后:
通急录户调……时操制新科,下州郡,颇增严峻,而调绵绢方急。长广太守何夔言于操曰:“……”操从之。
万绳楠采纳了《通鉴》的说法,并借此说明户调并非始于建安九年曹操平冀后的行政命令,而是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张而落实。
唐长孺先生也注意到这个时间,他认为:
以前似乎本条所称“是时”,照上下文看来也是平冀州后事……
马植杰先生亦说:
……长广郡曾发生“牟平贼”从钱的叛乱,“夔率郡兵与张辽共讨定之”。经查《张辽传》,张辽“别将徇海滨”在建安十年(205年)正月从操破袁谭以后。据《乐进传》:“太祖征管承,军淳于,遣进与李典击之,承破走,逃入海岛,海滨平”。《通鉴》将此事系于建安十一年(206年)八月,《何夔传》既将操下新科又收租税绵绢之事紧接长广郡平叛之后叙述,则其时间即在建安十一年八月稍后,可无疑义。
但我以为,他们对曹操在州郡下新科并征收租税绵绢的时间判断其实存在失误。
司马光“建安五年说”自不必言,与事实决不符。而近代以来诸学者多以为此事发生在曹操平定冀州之后。马植杰先生是对何夔以长广郡初立拒新科及租调的时间做出最详细考察的学者,他通过张辽与何夔共同讨平贼寇和海贼管承被逐走的事件推断此事应在“建安十一年八月稍后”。我以为这一推断是有误的。
管承被逐的事件还见于魏志多位将领本传。
乐进传:
太祖征管承,军淳于,遣进与李典击之。承破走,逃入海岛……
张郃传:
别征东莱,讨管承……
李典传:
从围邺,邺定, 与乐进围高幹于壶关,击管承于长广,皆破之 。
各将所载击破管承,使之逃亡海岛时间、地点大体吻合,可知是同一事情。但包括张辽本传,均不见张辽参与了这次击破管承之战的记载。
检张辽本传,其在海滨击破贼寇前后记载如下:
从攻袁谭,谭破,别将徇海滨,破辽东贼柳毅等。还邺,太祖自出迎辽,引共载,以辽为荡寇将军。复别击荆州,定江夏诸县,还屯临颍,封都亭侯。从征袁尚於柳城……
可见,张辽在海滨击破的是辽东贼柳毅,而非管承。同时,据“还邺,太祖自出迎辽”可知,张辽击破柳毅时,曹操仍在邺城,这与武帝纪和乐进传中曹操亲征管承的记载不符。足以知晓张辽“别将徇海滨”与曹操击破管承并非一事。故马植杰的推断已然不确。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夔率郡兵与张辽共讨定之(丛钱)”与张辽“别将徇海滨”亦非一事。
首先,何夔传中关于何夔平乱的记载如下:
迁长广太守……长广县人管承,徒众三千馀家,为寇害。议者欲举兵攻之。夔曰:……乃遣郡丞黄珍往,为陈成败,承等皆请服。夔遣吏成弘领校尉,长广县丞等郊迎奉牛酒,诣郡。牟平贼从钱,众亦数千,夔率郡兵与张辽共讨定之。
从句读可以看到,何夔劝降管承与何夔、张辽合作击破牟平贼丛钱是两件事情。此外,管承既已被何夔劝降,自然也不可能马上又被何夔与张辽共同讨平。结合建安十一年曹操逐走管承的史实,我们足以合理推断,管承先已经被何夔劝降,但因为种种原因再度反叛,最终又被曹操击破,逃亡海岛。而张辽,与这一系列事件均无关系,则马植杰先生等的观点至此已站不住脚。
那么何夔以长广郡初立拒新科及租调,此事究竟发生在何时?此事殊难考察,在此聊作尝试。
其实答案仍需从张辽传中寻找。虽然张辽与管承并无联系,但我们可以根据何夔率郡兵与张辽共讨定丛钱的记载及张辽本传来推断此事时间。张辽在建安五年到建安十三年间,只有两次前往青徐之地的记载,除了在袁谭被击败后,“别将徇海滨,破辽东贼柳毅等”一次,还有一次记载如下:
袁绍破,别遣辽定鲁国诸县。与夏侯渊围昌豨於东海……从讨袁谭、袁尚於黎阳,有功,行中坚将军。
张辽曾在建安六年与夏侯渊击昌豨于东海,东海为徐州东北,与长广郡相去不远,故张辽在此时与何夔共同击破丛钱是较为合情理的。
而从何夔传记载来看,“是时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的“是时”应在何夔讨平丛钱同时或稍后。张辽此次在青徐活动的时间大致可以限定在建安六年(201)初到建安七年(202)九月(从讨袁谭、袁尚於黎阳)之间,而“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的时间应大致在此,而非前代学者认为的平定冀州(204.8)后或是建安十一年(206)八月后。
光凭这样的史料来推断或许还稍嫌粗糙,我们还可以从何夔调任乐安太守的时间来推测“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税绵绢”的时间。
何夔传:
征还,参丞相军事。海贼郭祖寇暴乐安、济南界,州郡苦之。太祖以夔前在长广有威信,拜乐安太守。到官数月,诸城悉平。
首先,何夔要上任乐安,应当是乐安郡已经归属于曹操,则我们先要对乐安统属的沿革稍加分析。
乐安郡此前归于袁绍统辖,具体由袁谭负责。建安八年八月,袁谭为袁尚击破,奔走平原,东莱太守管统不远万里支援,被任命为乐安太守。建安十年正月,“谭之破,诸城皆服,唯管统以乐安不从命”,“太祖命脩取统首,脩以统亡国之忠臣,因解其缚,使诣太祖”。可知袁谭在乐安的统治一直持续到建安十年正月袁谭败亡。
不过这里还有一处需要厘清,据乐进传:
从击谭、尚于黎阳……别击黄巾,破之,定乐安郡。从围邺 ……
结合曹操击二袁于黎阳,以及曹操围攻邺城的时间可知乐进在建安八年(203)三月到建安九年(204)八月之间曾“定乐安郡”,在建安十年正月之前。实际上,此处所谓“定乐安郡”应当是为袁谭平定乐安。建安八年袁谭被袁尚击败后求援于曹操,与之结亲,二人的联盟一直持续到曹操攻邺,而乐进“定乐安郡”恰在这段时间内。所以,乐进平定乐安郡与此时乐安郡仍从属于袁谭并不矛盾,乐进是作为盟友帮助袁谭平定乐安。乐安实际归于曹操统治还要等到建安十年(205)正月之后,这是何夔任乐安太守的上限。
而我们再来进一步界定何夔任乐安太守的时间。在何夔传中,提到“海贼郭祖寇暴乐安、济南界,州郡苦之”,这正是何夔调任乐安的原因。则郭祖何许人也?巧的是,检《三国志》,郭祖还曾在《吕虔传》中出现:
太祖以虔领泰山太守。郡接山海,世乱,闻民人多藏窜。袁绍所置中郎将郭祖、公孙犊等数十辈,保山为寇,百姓苦之。虔将家兵到郡,开恩信,祖等党属皆降服……
吕虔传之郭祖是泰山贼,而泰山正毗邻乐安、济南。同时,泰山虽多山,但“地接山海”,将郭祖称为“海贼”亦无不妥。吕虔传、何夔传之郭祖特征、活动区域、年代如此之接近,当为同一人。至于郭祖被置为中郎将,显然是袁绍出于牵制曹操后方的招数。
按吕虔传记载,吕虔初到郡便降服了郭祖,那么郭祖为患乐安,导致何夔上任则在吕虔任泰山太守之前不久。然则吕虔何时担任泰山太守?
据吕虔传:
济南黄巾徐和等,所在劫长吏,攻城邑。虔引兵与夏侯渊会击之
知吕虔任太守在夏侯渊击徐和前。夏侯渊传载:
绍破,……昌豨反,遣于禁击之,未拔,复遣渊与禁并力,遂击豨,降其十馀屯,豨诣禁降。渊还,拜典军校尉。济南、乐安黄巾徐和、司马俱等攻城,杀长吏,渊将泰山、齐、平原郡兵击……
同时臧霸传载:
又与于禁讨昌豨,与夏侯渊讨黄巾馀贼徐和等,有功,迁徐州刺史。
可知夏侯渊击徐和在昌豨被击败后。但昌豨曾于建安五年与十一年两度反叛,有必要稍加考察。建安五年昌豨响应刘备叛变,次年被张辽孤身劝降,此事于张辽本传有详细记载,考虑到张辽与昌豨的特殊关系,此事可信。而建安十一年昌豨再叛,于禁进讨,不利,夏侯渊与之联合后再战击败昌豨,昌豨诣于禁投降,却被于禁挥泪斩杀。
而臧霸、夏侯渊、于禁共同击败昌豨的,只能是其第二次反叛。因为昌豨第一次反叛事在建安五年,此时于禁活跃在曹袁对战前线,不可能去平定昌豨。建安六年由张辽、夏侯渊进讨昌豨,并由张辽劝降之,亦与于禁无关。
昌豨第二次反叛,被于禁斩杀,传首于曹操,据《武帝纪》
是时太祖军淳于,闻而叹曰:“豨降不诣吾而归禁, 岂非命邪!”
显然,这与“建安十一年,公东征海贼管承,至淳于”是同一时期。故可知昌豨被斩杀是在建安十一年(206)八月,夏侯渊击徐和在此之后。又《后汉书·献帝纪》:
(建安十二年)冬十月……乙巳,黄巾贼杀济南王赟。
建安十一年八月后,青州黄巾最猖獗当属杀汉济南王刘赟,此事在建安十二年(207)十月,若此时夏侯渊率郡兵讨平之,时间上恰为合理。故吕虔任泰山太守在此之前,何夔任乐安太守又在吕虔事之前。综上,何夔调任乐安的时间大致为建安十年(205)正月到建安十二年(207)十月。
但有一事颇费解。据何夔传,何夔在被任命为乐安太守之前,还担任过一段时间“参丞相军事”,如按此说,何夔离任长广必在建安十三年六月曹操任丞相后,与上述推理实相背离。若何夔果真是在建安十三年六月后才可能任乐安太守,则郭祖其人其事、昌豨之叛、夏侯渊与吕虔击徐和等史事恐多有抵牾之处。我大胆推测,此处或为“参司空军事”之误。曹操任司空时,“参司空军事”有华歆、贾诩、王朗、刘放等担任的记载,为亲贵之职。何夔既为名士,亦有军事经验,担任“参司空军事”亦合情合理。
而即便以上关于何夔乐安太守任期的推理有误,何夔是在建安十三年六月后才被任命为乐安太守,这也不会影响其担任长广太守的时间下限(即担任乐安太守的时间上限)。
总之,何夔担任长广太守的时间大致在[201初~202.9]~{[205.1~207.10]—数月}。
根据何夔到任不久,曹操征收租调的命令就已传达。又考虑到建安九年八月曹操平定冀州后,正式颁布租调的定额行政法令,而这项法令被认为在当时减轻了袁氏统治的负担,与何夔认为给长广郡带来压力的法令性质大为不同,那么,将何夔以长广郡初立拒新科及租调的时间定在曹操平冀州之前是较为合理的。
所以,曹操在辖区州郡收租调的时间是袁绍在官渡之战中被击败,曹操开始占据优势,但尚未完全击败袁氏占领冀州的这个时间段。果如此,则租调实施的初衷当与前辈学者所言“只有当操平定冀州以后,才具备以法令和制度来强化其统治的基本条件”有所不同,更多的还是一种战时权宜之计的律令化和新赋税制度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