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蕾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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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蕾莎,作为一个假借的名字,在文中出现了两次。第一次是回忆年少时候在超市撒谎,第二次是故事主线中,女主告诉男人姓名时撒谎。虽然都假借他人之名,但两次撒谎的性质并不一样。第一处撒谎,是小女孩的自尊,有着本能般的反应。第二次撒谎则是对自己的艳遇进行道德上的豁免。两处不诚实并没有巧妙的特殊联系。所以我不明白作者这样做的意图。
关于最后的反转。交代的信息太少,可能是作者有意为之,但我认为并不精妙。这种刻意的省略并没有像海明威那样达到冰山的效果,只是觉得作者没讲清楚。比如小女孩和男人的关系,这个男人是不负责任的父亲吗?最后的反转,女主带小女孩走,是对他的惩罚吗?或者甚至刻意解读出这个男人是人口贩子?女主解救了她?那她还有心情和男人做爱?所以大概率是女主为了惩罚男人作为父亲的失职,而带走小女孩。但这样也很难解释,这种反转是为了什么。。。
文中大段地性爱描写,我也觉得是一个刚学会写性爱的作者陷入到自己的幻想当中。。。
在行文上,不知是译者还是原作就是如此,总感觉用词不佳,一些描述性质的话语,笨拙而不准确。voice也不是我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