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勘記:魯魚亥豕滿紙爬,訛脱倒衍處處現。
強迫症者讀書的痛苦之一就是不能看到書中出現太多的錯誤,尤其是技術性錯誤。這本書中的錯誤,可以說嚴重影響了閱讀給我帶來的愉悅感。這些錯誤也可以說是文津出版社引進大陸學術書籍所出現的典型性錯誤,非常具有代表性。我們從中可以窺見兩岸在學術交流初期有關文字在使用繁簡體之間造成的隔閡,同時也可以看出寶島的繁體字應用水平並沒有大家想像的那麼好,但有些錯誤由作者自身問題所造成,當然這些錯誤的出現責編和校對應負最大責任。
校勘體例:
第一,牽涉人名所用字統一,其他通假、異體字保持原狀。
第二,第一組數字代表錯誤所在頁碼,第二組代表段數,第三組代表行數。如4-1-13,表示第4頁第1段第13行的錯誤。
【1】4-1-13,金毓𦓗,“𦓗”當作“黻”。
【2】6-2-14,北未崩潰,“未”當作“宋”。
【3】17-1-3,刊部法令嚴格,“刊”當作“刑”。
【4】27-3-3,逐房因此拖帶,“帶”當作“滯”。
【5】28-4-4,時政記、侍郎,“、”當作“,”。
【6】38-1-5,端明。樞密直學士,“。”當作“、”。
【7】38-1-6,言動。為《內庭日曆》,“。”當作“,”。
【8】38-2-1,《宋史、職官志》,“、”當作“·”。
【9】38-2-6,仁中天聖中,“中”當作“宗”。
【10】39-3-2,《宋會要輯稿·官職》,“官職”當作“職官”。
【11】40-1-1,大理平事,“平”當作“評”。
【12】49-3-2,一八之一〇七,“七”當作“八”。
【13】49-3-6,許申提舉日曆所摧請,“摧”當作“催”。
【14】49-3-10,《日曆》《會要》,兩書名號中間應加“、”。
【14】50-1-11,曆次,“曆”當作“歷”。
【15】57-4-3,不復興於修史之事,“於”字衍,當刪。
【16】57-4-10,宣徵南院,“徵”當作“徽”。
【17】58-1-3,宣徵南院,“徵”當作“徽”。
【18】58-1-24,金毓𦓗,“𦓗”當作“黻”。
【19】58-1-26,《宋史·職官志》。《文獻通考·職官考》,“。”當作“、”
【20】62-1-1,金毓𦓗,“𦓗”當作“黻”。
【21】62-1-14,金毓𦓗,“𦓗”當作“黻”。
【22】65-2-3,王禹偁,、李宗諤,“,”衍,當刪。
【23】67-2-5,張佖。范杲,“。”當作“、”。
【24】68-1-3,閨台之士,“閨”當作“蘭”。
【25】71-3-5,蒙性巽怯,“巽”當作“選”。
【26】71-3-16,宋授周禪,“授”當作“受”。
【27】73-1-3,宋後(開寶皇後),兩“後”字當作“后”。
【28】74-1-3,例如《長編》卷一、建隆元年,“、”當作“,”。
【29】74-2-4,丞往問,“丞”當作“亟”。
【30】75-2-4,後聰明有智度,“後”當作“后”。
【31】76-2-3,徵宗初,“徵”當作“徽”。
【32】77-1-6,曆京西轉運使,“曆”當作“歷”。
【33】79-1-8,十月成子卒,“成”當作“戊”。
【34】82-3-4,《北宋<神宗實錄>四修考,“考”字後脫“》”。
【35】84-1-15,尊私史而莊宗廟,“莊”當作“壓”。
【36】85-2-1,自元祐曆紹聖,“曆”當作“歷”。
【37】88-1-3,《曆代名臣奏議》,“曆”當作“歷”。
【38】99-1-10,曆時八年,“曆”當作“歷”。
【39】99-1-19,何所逃刊,“刊”當作“刑”。
【40】99-2-9,紹興六年正月,,“,”衍,當刪。
【41】99-2-15,紹與中,“與”當作“興”。
【42】100-3-5今來 《哲宗皇帝實錄》,中間空格應刪掉。
【43】101-2-4,僅載曆官先後者,“曆”當作“歷”。
【44】101-3-16,古僕射,“古”當作“右”。
【45】106-1-4,應幹合用文字,“幹”當作“干”。
【46】106-1-10,應幹朝報,“幹”當作“干”。
【47】109-1-2,曆時,“曆”當作“歷”。
【48】112-15-1,《長編》卷二〇四,“四”當作“六”。
【49】117-0-1,曆朝,“曆”當作“歷”。
【50】123-2-1,曆時,“曆”當作“歷”。
【51】124-1-13,刊法。“刊”當作“刑”。
【52】124-1-24,傳之無竊,“竊”當作“窮”。
【53】125-1-4,曆官行事,“曆”當作“曆”。
【54】125-1-16,曆時,“曆”當作“歷”。
【55】125-2-6,丁優,“優”當作“憂”。
【56】126-2-2,曆時,“曆”當作“歷”。
【57】127-1-11,已曆四年,“曆”當作“歷”。
【58】127-1-23,來曆,“曆”當作“歷”。
【59】128-2-2,經曆,“曆”當作“歷”。
【60】131-1-4,盧部尚書,“盧”當作“戶”。
【61】132-2-3,曆時一年,“曆”當作“歷”。
【62】132-2-8,又被闊置起來,“闊”當作“擱”
【63】132-2-15,李后土,“后土”當作“垕”。
【64】135-1-19,宋至太祖,“至”當作“至”。
【65】136-1-8,王穪,“穪”當作“稱”。
【66】136-1-9,王穪,“穪”當作“稱”。
【67】136-1-14,景盧續成之,“盧”當作“廬”。
【68】136-1-15,王穪季平,“穪”當作“稱”。
【69】137-1-2,李后土,“后土”當作“垕”。
【70】137-1-3,李直土,“直土”當作“上直下土”。
【71】137-2-4,多為徽、欽、等諱,“欽”字後的“、”衍,當刪。
【72】140-1-19,曆時十五年,“曆”當作“歷”。
【73】147-7-6,曆百六十八年,“曆”當作“歷”。
【74】151-2-4,曆時十四年之久,“曆”當作“歷”。
【75】152-1-4,慶歷,“歷”當作“曆”。
【76】156-1-6,敷文閣士,“閣”字後脫“學”字,當補。
【77】157-1-23,儒術刊法,“刊”當作“刑”。
【78】159-1-10,職、,“、”當作“,”。
【79】163-1-6,而對村料,“村”當作“材”。
【80】166-1-2,謝方淑,“淑”當作“叔”。
【81】166-1-3,謝方淑,“淑”當作“叔”。
【82】168-2-3,曆朝凡十三載,“曆”當作“歷”。
【83】168-2-9,南宋王穪,“穪”當作“稱”。
【84】173-3-7,由薛居上,“居”後脫“正”字,當補。
【85】174-2-20,校書郎敏求,“郎”後脫“宋”字,當補。
【86】177-2-5,曆代君臣事跡,“曆”當作“歷”。
【87】178-2-5,後唐、後漢,“後唐、”後脫“後晉”二字,當補。
【88】178-3-5,君賜未入局,“賜”當作“錫”。
【89】184-2-8,刊部《十道圖》,“刊”當作“刑”。
【90】196-1-3,蒙性巽怯,“巽”當作“選”。
【91】198-2-5,階級矛盾內常尖銳,“內”當作“非”。
【92】199-1-10,仁宋朝,“仁宋”當作“宋仁宗”。
【93】201-2-7,“,的修撰”衍,當刪。
【94】203-1-4,有所監,“監”當作“鑒”。
【95】205-1-17,王穪,“穪”當作“稱”。
【96】205-1-24,王穪,“穪”當作“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