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称单数》试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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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第一次翻译虚构类文本。说起来,咬文嚼字的时候,总有些忐忑。是自己的翻译练习,所以也并没有对一些长难句过分计较,可以意译的部分,也没有追求和原文一致的执念。姑且一读,聊胜于无吧。
一人称单数
文/村上春树
我平时几乎没什么穿西服的机会,充其量一年穿个两三次。我平时不穿,也没有什么必须穿这身儿才能应付的场合。一般就穿休闲装、夹克衫,不需要打领带,也不需要穿皮鞋。这就是我为自己选择的生活,或者说,最后我也只是过上了这样的人生吧。
不过,虽然有时候并没什么特别的需要,我也会穿西服、打领带。为什么呢?打开衣柜,看看自己都有些什么衣服(如果不这么做,我都不晓得自己有什么衣服):买是买了、但穿都没穿过的西服,裹着干洗店乙烯袋子的礼服衬衫,看不出曾打过结的领带。一眼看过去,会涌出一股对这些衣服感到万分抱歉的心情,就想要试穿看看。甚至会为了试试看自己是否还记得打领带的方式,要一次性尝试好几种。也会因此笑出酒窝来。我只有独自一人在家时,才做这件事。如果有其他人在,感觉多少要和对方解释缘由。
话说回来,好不容易穿上了一整套西装,立刻脱下来便觉无趣,就想着要出门走一走。于是,我就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一个人在街上走。心情倒也不坏。表情和走路方式与平时相比多少有些不同,有一种远离了日常、很新鲜的感觉。不过,漫不经心地走了一小时左右,新鲜感也就消耗殆尽了。穿西装打领带还是挺累的,脖子周围痒痒的,让人难受。皮鞋在地面上撞击出的响声,也很刺耳。回家,脱了鞋,换下西装,解开领带,换上运动衫和运动裤,往沙发上一倒,瞬间安心。只不过一小时,倒也无伤大雅——于我而言毕竟是为了避免负罪感的行为——如同一种秘密仪式一般。
那天,我独自在家。妻子外出吃中国菜去了。我从来不吃中国菜(不知道中国菜里使用的香辛料有什么特别,我曾有几次过敏了),她想吃的时候,就会约上好朋友自己出去吃。
我一个人吃完简单的晚餐,一边听许久未听过的乔尼·米切尔的古旧黑胶唱片,一边坐在专门用来读书的椅子上读推理小说。唱片是我很喜欢的一张,书是我很喜欢的一位作家的新作。但不知怎的,心却静不下来。不论是音乐或是小说,都很难使我集中精神。要不看看之前录下来的电影呢,却也找不到任何一部想看的。这种日子总是会有。明明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想着做点儿喜欢的事儿,却实在没什么干劲儿,尽管想做的事情还有不少……当我无所事事地在屋里晃荡的时候,忽然想到,对啊,偶尔换上西装看看吧。
拿出几年前买的保罗·史密斯的西装(虽然是作为必需品买下来的,但只穿过两次),摊在床上,开始搭配衬衫和领带。浅灰色的宽松衬衫,在罗马机场免税店买的杰尼亚佩斯利细花纹的领带。在全身镜前站好,镜子里映出了我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模样。挺不错嘛。至少我没看出有任何不妥。
不过,这一天我站在镜子前,却感受到了一丝混杂着愧疚的违和感。愧疚?到底该如何表达才好呢……就好像那种靠着粉饰自己的人生经历来生活的罪恶感。并非违反法律,更像是伦理性质的诈欺。人不应该这样做,也知道这是个坏主意,但没有办法停下来,类似的行为会让人不舒服,那种感觉。依靠想象的话,或许和那些隐瞒自己会穿着女装的男人们的感觉很相似吧。
仔细想想,觉得这很不可思议。成人之后,我也经过了漫长的人间岁月。每年按时申报税务,从来没有拖欠过还款,迄今为止,连违反交通规则的犯罪经历都没有,说自己是教养良好的成年人,也完全不算过分。巴尔塔克和斯特拉文斯基到底谁比较早出生,我也凑巧知道(知道这个的人应该不多吧)。而且,我现在全身穿的衣服,都是合法地——至少不是完全非法地——通过日复一日的劳动所得购买的。没有任何值得指指点点的事儿,那么,我为什么会感受到那种伦理性的内疚与不适呢?
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时刻吧。姜戈·莱恩哈特也会有无法弹出正确和弦的夜晚,尼基·劳达也有挂挡失误的时候(大概会有吧)。所以,关于这件事,我并未多想。于是,我穿着西装,换上黑色皮鞋,一个人上街了。如果,当时顺着直觉的话,我想我应该做的,是待在家里看电影。
当然,这更像是一种“后知后觉”的论调。
这是个让人心情愉悦的春夜。明亮的满月浮在夜空中,道路两旁的树上也开始冒出绿色的嫩芽。实在是适合散步的天气。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会儿,忽然想找家酒吧喝杯鸡尾酒。附近常去的酒吧可不行,得去稍远一点儿的、从来没去过的酒吧。常去的酒吧有认识的调酒师,他一定会说出诸如此类的话:“这是发生了什么?你穿西装打领带可真是太少见了!”。要是详细地解释理由,实在是太麻烦了(因为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理由)。
不过是黄昏时分,大厦地下的酒吧还很空,只有两位四十来岁的男性客人坐在卡座。看起来像是刚结束工作的工薪族,穿着深色西装,打着领带。两人对面而谈,小声地说着什么。桌子上放着些像文件一样的东西。大概是在聊工作吧。也说不定只是在聊赌马的下注。不管聊什么,和我都没关系。我选择了远离那里的吧台,找了个照明足够好的位置(为了读书),向打着领结的中年调酒师点了一杯伏特加吉姆雷特。
把喝起来还有些冷的酒放在面前的纸质杯垫上,从口袋中拿出推理小说,准备接着继续读。离结局大概还有三分之一。正如我先前所说,这是我很喜欢的作家的新作。不过很遗憾,这次的故事,情节并不令人着迷,故事中的人物和人物关系,直到中段也依然令人迷惑。即使如此,半是义务,半是习惯,我继续读着这本小说。在最后时刻,说不定会有意料之外的展开也说不定——这种情况在实际中发生的概率微乎其微吧。
喝伏特加吉姆雷特消磨时间,也只继续读了二十页。不知道为何,感觉在这里和在家一样,也无法集中精神阅读。这似乎不能仅仅归罪于这本小说并不有趣,也无法怪罪这家酒吧的氛围让人无法安定(不会放多余的音乐,照明也恰到好处,以阅读环境而言可谓完美)。或许是因为从先前那个时刻开始,我隐隐约约感觉到的违和感吧。有一种微妙的、流离失所的感觉。如果说自己是个容器,那么,现在在那儿装的东西完全不能与这个容器匹配,或者说,本该有的一致性不知道从哪个时刻起被损伤了。有时,就是会有这样的时刻吧。
吧台对面墙壁的架子上,排列着各式各样的酒瓶,后面则是一面巨大的镜子,映着我的样子。凝神观察,是当然的,镜中的人也在凝视我。这个时刻,我忽然产生了一种感觉——我在某个时刻,或许把人生的电路搭错了。当我盯着那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的我自己时,那种感觉逐渐变强。越看越觉得,那个人不是我自己,而我,并不认识他。不过,镜子里的那个人——如果那个人不是我自己——到底是谁呢?
迄今为止的人生——正如大多数普通人的人生——发生过很多犹如分歧点的大事件。右边还是左边,选哪一边都可以。有时候选左边,有时候选右边(会有存在明确的理由、应该选择某一方的时候,但更常出现的情况是,我们寻不到这样的理由。而且,与其说是我自己选择了某条路,倒不如说,是某种可能最终选择了我)。于是,就有了现在的我。有了作为一人称单数的我这样切实的存在。如果在过去的某一刻选择了另一条路,这个我或许就不存在了。
但是,镜子里映出来的那个人,到底是谁?
我合上书,对着镜子做了几次深呼吸。
意识到的时候,店里已经热闹起来。一个女人坐在我右手边隔了两个空位的凳子上,喝着不知是什么名字的淡绿色鸡尾酒。看上去没有同伴。或许是在等马上就要来的同伴也不一定。我假装看书,借着镜子暗中观察她。她并不年轻,大概五十岁左右。仔细端详,也没有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付出什么努力。大概是对自己很有自信吧。身材不高,但很纤细,头发与之相配修剪得短短的。穿着很是洒落。柔软布面质地的竖纹连衣裙,披着褐色羊绒开衫。她并不是特别漂亮,但她周身却弥漫着一种精心构筑的完美氛围。她年轻时一定是惹人注目的女性,大概会有很多男人和她搭话吧。她看似随意的举动中,仿佛有这样的记忆留存下来的痕迹。
我向调酒师要了第二杯伏特加吉姆雷特,吃些腰果,继续读书。不时用手摸摸领带扣,确认它还好好地打着结。
大概十五分钟后,她坐到了我隔壁的座位上。吧台渐渐变得拥挤,不断有新客到来,于是换了位置。我继续在灯下看书,离结束只剩几页了,却依然没有看到故事将变得有趣的迹象。
“不好意思。”她突然和我搭话。
我抬起头,看着她的脸。
“您看起来读得很投入,我想请教个问题。”身材小小的女性,声音却很低沉。也说不上语气冷淡,但至少我没有听到任何很友好或是很吸引人的声音。
“可以啊。这本书读起来也不怎么有趣。”说着,我把书签夹好,合上书。
“做这种事,有什么愉快的吗?”她问。
她到底想说什么,我完全不理解。我把身体扭过来面对着她,看到了她的正脸。我从没有见过这张脸。我虽然并不是特别能记长相的人,但从没有见过她这件事,我还是可以确认的。如果曾经见过她,一定会牢牢记住她的脸,她属于这类女性。
“这种事?”我反问道。
“你看上去很有魅力,却一个人坐在吧台喝吉姆雷特,静默地沉浸在阅读里。”
她到底想说什么,我依然完全不理解。这里似乎有不小的恶意,或者说,我感知到了混杂在其中的一些敌意。我看着她的脸,沉默着等待她再说些什么。她的表情没有任何怪异的地方。就好像她不想让情感被对方——也就是我——读到而努力维持着一种安定状态。她也长久地沉默着。大概过了有一分钟。
“伏特加吉姆雷特。”我为了打破沉默说到。
“什么?”
“不是吉姆雷特,是伏特加吉姆雷特。”似乎是没什么用的发言,不过这二者确实有区别。
她摇了摇她小小的、利索的头,就好像是面前飞来一只聒噪的苍蝇,要把它赶走一样。“虽然怎样都无所谓,不过你觉得这样显得你很厉害吗?一种市侩的小聪明?”
我觉得我应该早点儿结账,离开那儿才好。这是我认为对于当时的情况,我所能做的最佳对策。这个女人和我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产生了联系。恐怕还是我引起的。为什么她必须这么做,我也不清楚。或许只是因为心情不好罢了。或者是我身上某个特定的部位,给她的神经带去了某些负性的刺激,让她心情变得很烦躁也不一定。但无论如何,与这样的人交际,产生有利结果的几率接近于零。说了句“不好意思”,我笑着从座位上站起来(微笑也是个可选项吧),想要尽快结账离开——这一定是个最聪明的选择。我也没发现有什么理由不这么做。我不是那种不服输的人,也不喜欢争论那些没什么意义的事情。沉默的撤退战,于我而言,简直轻车熟路。
不过不知为何,那时我没这么做。有什么在迫使我不这么做。人或许会把这称作“好奇心”。
“不好意思,不过,我是不是认识你?”我有些冒失地问她。
她眯起眼睛,好像看着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一样,看着我的脸。眼角的皱纹也随之加深。“认识我?”她拿起自己的鸡尾酒杯(我印象中应该是第三杯),呷了一口——不知道喝的什么——之后这么说:“认识你?为什么会这么问?”
我又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我是不是曾经见过这个女人?不,我没见过。无论怎么回想,我和她今日都是初见。
“有没有可能,是你把我和其他人搞混了呢?”我说。不过,我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微妙的干涩感,也欠缺抑扬顿挫,不知为何,我感觉这声音听起来不像我自己的。
她小声地冷笑着:“你这么想?”她把鸡尾酒杯放在了面前的杯垫上。
“你的西服,很帅气。”她说,“和你倒不是很相称,就好像你借了谁的衣服来穿似的。而且你的领带和西服一点儿也不搭。领带是意大利的,西服是英式的。”
“你对西装很了解啊。”
“对西装很了解?”她有些惊讶地说道,微微张开嘴,久久地盯着我的脸,“你在说什么呀?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啊。”
理所当然?
我把认识的服饰从业者,在脑海中过了一遍。我认识的从业者本来就不多,还都是男性。无论怎么想,她这话都说不通。
怎么就“理所当然”了呢?
我虽然在想,要不要和她解释我今晚穿西装、打领带的原因,但转念一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如果说明的话,估计她对我的攻击性并不会减弱,反而会火上浇油。
我将杯中残存不多的伏特加吉姆雷特一饮而尽,悄声从椅子上站起来。无论怎么想,这都是应该结束对话的时刻了。
“你可能不认识我。”她说。
我用沉默回应了她。是的,我不认识她。
“我就开门见山了。”她说,“我曾经见过你一次,但因为没怎么说上话,你大概不记得我了。大概是因为那时候你正因别的事情忙得不可开交吧。一如既往。”
一如既往?
“我是你朋友的朋友。”她安静却干脆的声音持续着,“你有一个很亲密的朋友,或者说,曾经是很亲密的朋友。我现在因为你感觉很不愉快,大概和她当年因你感到的不愉快程度差不多吧。请好好再想想看。三年前,在某个水边发生的事儿。在那里,你做了什么过分的事情,我肯定你做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你真丢人啊。”
这是极限了。我条件反射般地去拿我那本还有几页就要读完的书,插进我的西装口袋里。继续读完它的打算也早已烟消云散了。
迅速结账离开那家店。那个女人没再说什么,我离开的时候,她只是盯着我看。我没有回头,但是,她那种一对一的痛烈视线,在我走出门之前,感觉一直在我的上衣背部灼烧着。就好像被那种长而尖锐的针刺到的痛感,我感觉不到保罗·史密斯西服那种高级布料的质感,而只能感受到那种深刻的视线遗迹。
沿着狭长的楼梯上到地面时,我多少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念头。
我是不是应该反驳她呢?“那到底是一件什么事儿呢?”我是不是应该要求她说得再具体些?她所说的是一个完全不当的谴责,我怎么也想不起来。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做不到。我不知道为什么。我想,我可能是害怕了。实际上,有个不是我的我,三年前在“某个水边”,对某个女性——恐怕我也不认识——犯下了滔天罪行。而且,我身上的那些我自己未曾接触过的东西,或许可能会因为这个女人,拖出而变得可见。遭受那样的视线,漠然地下了位子,没有缘故(至少我想不到)地在严厉的批判中离开,是我选择的结果。
这么做真的好吗?如果同样的事再发生一次,我还会做同样的事情吗?
而且,“水边”究竟是在哪里啊?这个词听起来有些奇妙。是在海边、湖边、还是比起来更特殊的水的集合体呢?三年前,我会在某一个地方接触这样一个联结起来的水体吗?我追踪不到我的记忆。三年前,到底是什么时候,我也无法把握这一点。她口中的那些言语,好像又具象,却又有些什么象征意义。有些部分似乎是很鲜明的,同时又欠缺了焦点。那些光怪陆离,让我的神经以一种奇妙的角度紧绷起来。
无论如何,口里残存着某种异常厌恶的感触。想囫囵吞下,却不能;想一吐为快,却也不能。或许就是单纯的生气吧。毕竟,这样的不讲理,这样的令人不快的视线,还是第一次遭遇。她对我的所作所为,无论如何都是不公平的。至少,在她和我搭话前,那都还是一个平和的美好春夜,却不知怎的生气了。除了迷惑之外的感情及逻辑,一时都不知流向何方了。
爬上楼梯,走出这栋建筑,是春天了啊。天空中的月亮未曾消逝,但那条路却已经不是我一直以来所认识的了。道旁的树忽然变得陌生,那些树干就仿佛被粗大而黏腻的蛇包裹缠绕着,看上去很蠢。我似乎能听到它们的鳞片摩擦的声音。人行道上,积满了高达脚踝的纯白灰尘,走过那里的男男女女,脸庞都很模糊,从喉咙深处吐出硫磺一般的黄色气息。空气仿佛冻住一般,忽然,感觉好冷。我立起了西服的衣襟。
“你真丢人啊。”她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