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下看的乡村权力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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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国乡村社会变迁的基本线索,乃是国家权力不断向下延伸,乡村社会逐步失去独立性和自主性,成为现代“国家建设”(state building)的一部分。这一过程始于晚清时期的经济和政治改革,经过民国时期历届政权的努力,最终完成于共产党领导下的乡村革命。
土地改革运动正是中国乡村社会结构变迁的重要一环,它帮助中国共产党实现了国家权力的实质性扩张,重塑了乡村社会的经济和权力结构,发明了种种行之有效的动员技术和治理手段,进而为20世纪后半期中国乡村“有计划的社会变迁"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树立了典范。
学术史回顾(按时间顺序梳理):
①乡村问题研究;国家治理问题:乡村建设运动;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社会结构研讨班”,费孝通《乡土中国》;借用西方社会学人类学的方法。(从宏观到微观的整体趋势)
②华北乡村社会变迁→中国土地改革研究→社会学研究(如“诉苦”)(国内到国外)
作者们不再把土地改革看作一个纯粹的历史事件,而将其视为国家权力乡村渗透、农民国家观念形成、村庄权力空间建构以及农民大众记忆塑造的一种重要机制;不再把土地改革看作完全由国家主导的历史进程,而将其视为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的一种复杂互动过程。
③理论视角和概念术语:革命史路径;社会经济史路径;社会科学路径。对某一事件社会科学取向的深入阐释。
该书特点:运用历史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和方法,努力做到历史与现实、宏观与微观、理论与实证、分析与叙事的良性结合。一方面,遵循历史学的基本学术规范,在大量原始档案资料和其他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展开论述,力求言之有据、言之成理;另一方面,借鉴社会科学领域的概念、理论和方法,试图对文献资料进行较深度的政治学学理分析。
对中国党内档案的看法:
中共党内文件的真实程度和史料价值,曾长期遭到学者(尤其是西方学者)们的质疑。这些质疑可以提醒研究者时刻保持清醒而不至于为史料所左右,但是如果因此而将党内文件弃置不用,研究者将更难理解和解释中国共产革命的复杂历史过程。笔者曾为中共党内文件的史料价值进行辩护,在此愿意重申这一观点:对于关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的学者来说,尽管存在种种缺陷,“党内文件仍是目前所能找到的最有价值的材料。这不仅是因为没有其他更好的材料能帮助我们接近历史的真相,而且我们必须注意到,并非所有的党内文件都是抽象的、理论的(有些甚至是虚假的),大体而言,越是上层的、公开或半公开的、传阅范围广的、指导性和计划性的文件,就越抽象、理论、含混不清;反之,越是基层的、秘密的、传阅范围窄的、请示性和汇报性的文件,就越真实、生动、贴近实际。”本书所利用的土地改革档案资料,绝大多数都是来自基层、贴近实际的工作报告,可以帮助我们观察到土地改革在村庄层面的微观运作情形。这些土改档案构成了本书研究资料的主体。
群众运动可以帮助党和国家在短时间内有效地动员乡村民众、贯彻国家意志、实现乡村治理,但与此同时,这种动员和治理又很难纳入常规化、制度化的轨道,而只能以接连不断的新运动来维系。
第一章:史实的梳理,中共土地政策的演变与执行
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在农业对于国民经济至关重要、土地占有又极不平等的发展中国家,土地改革往往是一个紧迫和重要的政治问题。
首先分析,革命前和华北乡村社会的土地占有不平等程度,引入国内外不同议论。
从社会事件或者改革之中看到其中的政治意涵,理解政策运作中的辩证逻辑。
政策执行的原则之一就是权变性,即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政策的执行者包括不同的群体和不同层级,在政策施行过程中的行为并不完全一致,政策演变与政策执行中的不断互动,上下级之间存在某种特殊的辩证逻辑。
第二章:资源再分配与运动过激化
1、资源再分配的第一步,是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其方式大致有无偿剥夺(没收)和有偿收购(征收)两种。四抗战结束后的一段时期内,共产党曾经有过征购地主土地的打算,但没有真正付诸实施,各地土改大都以无偿没收为获得土地的基本手段。其中和平过渡模式之一是“献田”,但在实施过程中仍难免胁迫的手段。
2、分配斗争而来的财产时。划分为:按问题分;按斗争分(农民的政治表现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利益驱动农民的政治积极性,同时灌输党的新型价值观。)平均分配;按需要分;按等级分;按抓阄分;
3、再分配中也存在矛盾和冲突。村干部如何合理分配果实是一次考验。强力再分配遇上农民的目私狭隘和绝对平均主义,极易转化为对生产力的破坏性力量。由于村庄边界的不明确,资源再分配也可能引起各村庄之间矛盾冲突。
土改过激化机制分析
1、土改过激化的原因从政策失误的主观描述转向“信息缺失”“资源匮乏乃至“政治谋略”的多元化解释。打击面扩大之后,中农首当其冲,斗中农的案例记载俯首皆是。
2、政策取向与执行的偏差:“宁左勿右”,矫枉必须过正的心态由来已久。(毛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就强调恐怖有理,过激必要的理论)
3、贫穷既被解释为阶级剥削的结果,又被看做剥削仍然存在的依据。但中共的民众动员和乡村资源匮乏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结构性矛盾。
4、国共内战争夺激烈,特务活动频繁。防奸和防特是土改激化原因之一;平均主义的小农心态。土改中的“过激化”现象及其形成机制,在某种程度上彰显了中共群众运动的一个重要特征,即“有法”与“无法”之间相反相成的辩证关系。一方面,《五四指示》、《中国土地法大纲》及其他有关指令性文件的制定和公布,使中共土改实践有法律可依、有法度可循,既为动员农民“斗地主”"上前线”提供了基本依据和合法性,又使群众运动不至于如野马脱缰,完全失控,是为“有法”之法。另一方面,中共高层又赋予中、下层干部以执行政策法规的变通之权,纵容甚至鼓励与政策法规相背离的种种“过激”行为,并有意利用政策表达与政策实践之间的差异来更好地动员乡村民众,是为“无法”之法。在温和与激进、有法与无法之间适时转换,正是顺利实现动员和治理目标的有效途径。
第三章:群众运动中的政治动员
中国民众在政治上是消极的,其本身的革命思想通过共产党的引导才得以显露。共产党以其强大的民众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实现了对广大乡村社会的有效控制。诉苦和划阶级就是其中两种方式。
1、“诉说自己被阶级敌人迫害、剥削的历史,因而激起别人的阶级仇恨,同时也坚定了自己的阶级立场,就叫做"诉苦'。”(现有研究成果中宏观论述较多而微观描述不足、政策梳理较多而策略分析不足)由于土地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并非乡村社会矛盾激化的自然产物,土改领导者们往往发现,发动农民斗争地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须借助诉苦、算账等手段才能逐步实现目标。
2、宣传口号与组织引导(口号,树立榜样,不仅要翻身,更要翻心)
3、情绪调动与氛围营造:诉苦组织者精心筹划的“情感工作”,似乎在农民群众身上安装了一个情感的阀门,结果正如一位农民的观察:“八路军真怪,他叫穷人家笑穷人就笑,他叫穷人哭穷人就哭!"
4、实质上“挖苦根”是一种借助逻辑推演的归罪策略。
5、诉苦领导者通过通俗而有力的政治口号,确立了诉苦光荣的舆论空间,这是话语的力量;通过集体开会和典型示范,削弱了农民群众的种种顾虑,这是组织的力量;通过苦主选择和会场布置,营造了苦大仇深的氛围、激发了农民的愤怒与仇恨,这是情感的力量;通过诉苦与分配、诉苦与算账相结合,打破了可能出现的僵局,这是理性的力量;通过追挖苦根和道德归罪,使农民的苦难有了宣泄的对象,这是逻辑的力量。在共产党精心而高效的动员下,千百万农民群众一改谨小慎微、消极保守的传统形象,形成了汹涌澎湃的群众运动的巨浪。
阶级划分的话语与实践
1、阶级划分的政治功能;乡村关系的重构:变与不变的双重特征,实质上却是一旦划分阶级变得少,不变居多。
2、阶级划分的实际运作:一方面,农民传统的思想和行为习惯以及自身利益和安全的考虑,如何介入阶级划分这一国家主导的社会改造过程;另一方面,作为国家代理人的工作队,又如何制止基层政治精英违背国家意志的举动。这也提示我们,土改运动中乡村民众的行为选择,应该从各个细微环节去把握,考察他们在何种情形下采取何种举措,其动机何在,效果如何,对整个权力结构的转变产生了何种影响。
四、乡村民众的行动逻辑
划分为三个群体:地主富农;贫雇农、中农
1、地主富农:合作或抗拒的艰难博弈
①应对策略:积极合作;消极合作、消极对抗、积极对抗
②藏匿财物;通过各种方式分散转移财产;拉拢村干获得权力;争取村庄舆论的同情;散播谣言。
③干部反制策略:恩威并施;互相联合保存村内均衡。
2、贫雇农:理性农民抑或道义农民
形势判断对农民党的行为选择产生了较大影响;群众运动最初总是由少数政治精英和积极分子发动的,但是当斗争进入一定阶段的时候,广大农民就会在利益驱动下卷入其间,形成真正的群众性运动。
关于小农经济的基本性质,学界发生过著名的“理性农民”与“道义农民”之争。前者认为小农经济服从形式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出发点;后者则认为小农经济遵循维持生计的道义原则,以避免风险和安全第一为主导动机。
3、中农:利益和安全的双重考量,相比后者更为重要。
4、为数众多的退伍军人和军属,凭借革命经历而获得了身份资本,又因中共的战时需求而拥有了现实特权,这使他们在土改运动中处于极有利的位置。然而,一方面受制于乡村社会资源总量的匮乏,另一方面由于其自身的过度使用,导致他们的特权地位往往成为引发或激化矛盾的重要因素,进而促使土改领导者和执行者改变策略,对其特权加以限制,最终损害了他们自身的实际利益和经济、政治地位。
五、村庄权力结构及其运作
土地改革期间的村庄权力结构,大致包括相互关联的几个部分。一是上级派来的工作队,虽是一种临时性组织,但在群众运动中普遍而频繁地存在,并在事实上拥有领导、监督、仲裁之最高权限;二是实体性的常规基层权力组织,主要包括党支部、村政府、农会、贫农团、民兵队、妇女会等,在群众运动的不同阶段,其职能和地位亦自有别;三是顺应运动发展之需而成立的各种临时性组织(多以“委员会”名之),如清算委员会、诉苦委员会、分配委员会、动员委员会等,其成员多与常规组织相重叠。
1、党支部、贫农团和农会权力的交织。
2、贫农团的兴衰:贫农团极度扩张的权力欲,不务正业的生活作风。最后在中央的干预下,贫农团作用逐渐被缩小,最终撤销贫农团组织。尽管如此,贫农团在村庄政治舞台上活跃的时间却相当短暂,这与其自身的权力性格密切相关。一个权力组织的包容性越大,基础越宽泛,它在行使权力时就越温和、越审慎、越宽容;反之,包容性越小,基础越狭窄,行使权力时就越激烈、越冒进、越苛刻。
3、工作队:权力具有临时性和非常规性。对乡村社会来说,工作队作为国家意志的代理人和执行者,在村内拥有至上的权力,在必要时可以越过基层权力组织直接发动民众,甚至借助群众的力量改组或解散这些组织。而本应担负乡村治理之责的党政科层组织,却在工作队、贫农团和普通群众的多重制约下,难以发挥效能。但与此同时,作为一种非常规的权力运作机制,工作队又不可能彻底取代基层党政组织,来自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压力、来自直接上级的工作任务压力、来自村庄内部的利益和道德压力,都对工作队的权力形成了有力约束。
对国家权力来说,通过向村庄派遣工作队,党和国家可以更准确地传达政策和命令,更便捷地获取各种信息,更广泛地动员乡村民众,更有效地监控基层精英,从而更好地实现乡村治理的目标。然而,以不断派遺工作队的方式来实现这些目标,又大大增加了党和国家的统治成本,工作队对基层行政的侵越也必然加剧基层精英的蜕化和离心倾向。
第六章:基层政治精英及其困境
1、行为模式与角色特征:中共治下的乡村政治精英,呈现出多重的角色特征。作为政治人,他们须在村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意志;作为社会人,他们与村庄社区有着无法割舍的联系;作为理性人,他们又难免会有自身的利益诉求。由此,这些基层政治精英的行为大致包括执行国家意志、维护社区利益和追逐自身利益三个方面。
2、乡村权力和国家权力的抗衡:弱者的武器(拖延;转移;隐瞒;特殊化;极端化);抵御外部力量维持村庄秩序。
3、个人利益的追逐者:利用权力谋私
4、基层精英的角色特征和理想类型:代表国家抑或乡村?
5、基层精英的生成:传统价值取向;阶级身份;政治表现(斗争勇气和工作积极性);生产能力;道德人品
6、精英的更替(其中会产生代际冲突和派别冲突)
7、整党和基层精英的困境:无论出于何种考虑,党的高层领导机构的确对其基层组织和政治精英存在一种制度化的不信任(主要针对其阶级成分、忠实程度、政治表现等),这正是整党在土改期间形成大规模群众运动的基本原因。基层干部作为中间人,被党组织和广大农民联手察查,也是群众运动中的关键一环(为群众仍旧不满提供一种宣泄途径,从而增强他们对党的认同感)。
第七章;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的重构
一、权力组织网络的形成
1、权力组织网络和权力文化网络相互交织:科层制的向下延伸;“经纪体制”的消解和“政权内卷化”的克服;工作队的惯例形成;基层精英受到国家和群众的双重监控;民众“组织性的以依赖”的形成;土改中的乡村社会设定了一个由地主、富农为主体的政治贱民群体。
2、乡村权力结构的变迁
二、国家功能边界的扩张
1、经济介入:生产互助
2、调解纠纷:国家权威的日常运行
3、文化教育:村庄话语与空间的重塑:教育资源的控制(民众的日常教育,具有群众性、政治性、实用性的特点);话语空间的转换:“翻身”;动员策略的运用。
4、面对传统乡村社会以宗族和宗教为中心的文化网络,中共大力倡导负载着意识形态功能的识字、读报、秧歌、话剧等新型文化教育活动,成功地以之替代和取消前者,使国家实现了对象征资源的垄断性占有。面对传统乡村社会以生存伦理和善恶观念为核心的道德话语,中共通过重新定义和逻辑归罪等策略,成功地将其纳人以阶级身份为核心的意识形态话语轨道,实现了国家话语与村社话语的良性结合。
第八章:战争动员与乡村治理
1、晚清以来国家建设的观念沉入乡村。
2、赋税征收的创新:“经纪模式”的消解(战争环境下赋税总额增长但是民众赋税负担走向公平化)
3、参军运动:土地改革与参军运动之间的关系。建设党、国家、民众利益和命运共同体;拥军优属以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选择性激励:外在和内在);动员参军的关键,在于“鼓励参军热潮,组织与掌握积极分子,运用自报公议、良心检讨及其它群众中来的各种方法,造成群众性的自觉运动”;干部带头和典型示范(形成榜样作用)
总之,共产党充分利用土地改革带来的有利局面,为赢得战争胜利提供了充足的人力资源。一是通过土地财产的再分配,以赢得资源汲取的合法性,这是国家与村庄整体的宏观互惠交换;二是通过拥军优属,为军人及其家属提供各种选择性激励,以换取农民参军的积极性,这是国家与参军农户个体的微观互惠交换;三是通过精心的宣传、教育、动员,将参军这一国家意志置换为农民保田保家的切身利益,这是国家意志得以实施的重要中介机制。群众运动中对情绪调动、氛围营造、骨干带头、典型示范等微观动员技术的娴熟运用,更将动员参军的种种阻力消解于无形。在此过程中,社会控制与资源汲取相互促进,形成了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
第九章:从土地改革到农业集体化
土地改革旨在实现农民土地所有制,帮助农民翻身作主;集体化则要将土地私有制改造为集体所有制,引领农民迈向社会主义。土改运动和集体化运动主要都是外部力量嵌入的产物而并非乡村社会自然演化的结果,党和国家意志在其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而党和国家意志的形成又是与乡村社会持续互动的结果。土改结束后的乡村社会变动,既坚定了国家向集体化迈进的决心,也在很大程度上赋予社会主义改造以合法性和正当性。
(一)阶级结构的变化。原因:土改结束后新的贫富分化严重现象,新中农具有政治优势河和经济优势,在乡村社会中占据了重要地位。自发资本主义倾向:土地买卖;雇工;租佃关系;借贷。基层政治精英的蜕变:基层精英抗衡国家力量;基层精英去政治化。
(二)迈向社会主义的动力。合作是不同资源之间的互换互利,合作组织的权力结构和分配格局也必然受制于不同资源的稀缺程度。土地改革是私有化过程,农业集体化则是将土地收归国有,目标不同,但是转化逻辑类似。土改结束后,很快出现了新的贫富分化现象和“自发资本主义倾向”,基层政治精英也在“发家致富”的驱动下发生了新的蜕变。这使党和国家领导人面临着两难困局:保证土地占有的平等和平均,势必会降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事实上也无法做到;鼓励农业生产、勤劳致富,却又意味着对平等价值和理想的背离。要在不违背党的意识形态的前提下解决这一困境,集体化几乎是唯一可行的替代性选择。从土地改革走向集体化,是国家与乡村社会持续互动的结果。土改后的乡村社会变动,既坚定了国家从土地改革向集体化迈进的决心,也赋予了这种转变以合法性和正当性。
总结:土地改革的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中共全面支配乡村社会、将其纳入国家权力体系和国家建设轨道的核心环节;土地革命实现了社会治理和资源汲取的双重目标。革命应该是社会变革的手段而不是目的,革命胜利应该成为现代化建设的起点而不是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