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书经验内容的梳理
本书最有趣的内容可能还是对社会学调查方法的一些展现和讨论,这里均不论,仅对所描述的经验现实和关联做一个梳理:
一、 禄村的经济学特征
区位:相对远离都市,同时临近都市也是消费型都市而非生产型都市(现代工业发达的都市);处于交通不便处,商业不发达(其形态为周期性的“街子”)。
土壤产出:高于江村——因此农业资本的投入问题并非理解其地权外流率低的关键。
劳动力:劳动力供给大于需求,但同时劳动力的利用不充分,与“有田可以不耕,无田不可不耕”的原则有关;加以工商业来并未提供更多的职业机会,使得雇佣劳动力的价格始终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假使工商业进一步发展、农村向外输送劳动力进一步增多,会产生连锁反应:劳动力价格提高——农村劳动力供给减少——有田者也必须耕田。
二、禄村的土地制度
土地与人之间的关系,分为劳动、经营和所有三层。
禄村土地的所有是不均的,有一多半人不占有土地,但地主主要是在地的小地主和团体地主,与江村不同。团体地主产生于早期的寺庙田产、族田等。团体所有的土地一般是分散经营,租佃给不同的农户,而总体财务由一位管事来负责(这个人的角色类似乡绅,虽然可能常常中饱私囊,但代表的是村庄利益,和负责国家摊派到保长不同,后者是武断的,见第九章第一节“公款的担负”)(见第四章“农田分配”,亦见第七章第二节“租佃关系”)。有地者和无地者的分别与先来后到有关,后来者多成为佃农或雇工;还有一些难以出卖劳力给地主对只能成为“流浪的劳工”,四处游走出卖短期劳力(见第五章“劳力的出卖”)。
由于农业的季节性特点,农村还可以通过季节性工来取长补短。
地主之外是佃农和雇工。在禄村,佃农不及江村多,这是因为在禄村雇工劳动力低廉,雇人收益时常高于租田。佃农也可能采取雇工自营的方式。还有一种隐形的雇工,即家中的女性劳动力,它甚至更为廉价(见第六至七章)。(此外还有非市场性的劳力交换——换工,其前提是亲友间的信任关系。)
三、禄村的经济模式
“有田可以不耕,无田不可不耕”,这是因为,传统经济心态是宁可节省消费以避免劳动(雇工自营利润不及自工自营,雇工的效率是低下的;但是农村的消费是弹性极大的——这两点是前提),地主并不会将剩余收入用来投入农田变为扩大再生产的资本(见第八、九章“生计”——这里讲的“生计”指的是livelihood,即生活消费)。
由于农田买卖的社会制度限制(亲族优先)和工商业不发达,由于农村借贷的高额利息难抵经营利润,在禄村若要积累土地,途径主要是参与城市的政治生活,所谓“升官发财”。但是由于诸子均分制,土地不易集中(见第十章“农田的继袭”、第十二章“农田卖买”)。
这两点,使得禄村呈现出传统农村经济的特点,与资本主义的农业社会全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