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整理
基本都是读书笔记,只是按照自己的逻辑整理和组合了一下。
布鲁克斯在书中从西方历史上选取了十首诗歌,通过文本细读的方式来试图告诉读者正确的诗歌鉴赏方式。完全打破了我从前对于:“这首诗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或“诗歌的主题是什么?”这种问题的执念。
首先,作者试图向读者证明:诗歌中充满着悖论的表达,不协调的因素遍布一切诗歌,所有真正的诗都注定是这样。他给出了如下原因:
其一,因为诗人的任务就是“打乱语言,生成意义”。诗歌的语言并不像科学语言那样追求明晰准确,诗人笔下的词语是意义的可能性(potential),是意义链或意义的集成。诗人是一个制作者maker, 而不是一个传播者communicator, 诗人探索和形成总体经验total experience, 把它们统一起来并赋予一定的“形式”,那就是诗。诗人是在各种直接或间接的经历和体验中抽取素材,从而塑造出了构成这首诗的总体经验。这样的经验是可传达的。应把这样的诗歌当成一个我们可以共享经验的客体来认识。或者说,诗人的任务是统一各种经验,他呈现给我们的是经验自身的统一体。真正的诗是现实的幻想——至少是仿象,它应该是一种经验,而非仅仅是关于经验的表述或是纯粹从经验中抽象出来的东西。诗人是不断探索语言潜能的人,他们正在重新塑造语言。
其二,瑞查兹说:“所有比较细腻的情绪都需要用隐喻来表达。”诗人是在有意运用悖论获得一种简练和准确。悖论使得诗歌不轻易回答是或不是,而是两者皆重。艾略特说:“诗歌中的语言、词汇不断有细微的更迭,这种变化永久性存在于新颖的、意想不到的组合中。”其实基本上和第一点是差不多的意思,就是诗人会有意选择在诗歌中融入不协调的因素。
而所谓不协调的因素,放在修辞上来讲就是人们常说的“反讽”和“悖论”,它们是我们用来承认不协调因素的最常见术语。浪漫主义的诗歌中(如华兹华斯的诗)更多的是悖论,它产生的效果是惊奇,而新古典主义诗歌中则有着更多的反讽,比如格雷的《墓畔挽歌》。
正因如此,我们不能精心安排一个以概括性命题形式出现的陈述句来简略说明一首诗都“说”了什么。虽然对于读者来说,这样做或许会帮助读者达到一种理解,但是前提是不能把它错当成诗歌的内核。
其次,一首诗之所以“美”,并不是因为它描写的对象是美的,它可能描写丑的对象,但是也能够引发美的感受。那么一首诗的诗意从何而来呢?其实就在于诗歌是如何处理这些不和谐的因素的,我们可以称之为“结构”或“形式”(暂时没能读出二者的差别)。作者说,人们要明白形式的重要性,否则一首诗就会变成内在美的一种简单堆积。要分清楚诗歌的某一处魅力和“美”与这首诗通篇的“美”之间有何区别。通篇的美是诗歌整体形式上的效果,可以把诗歌内在的美与丑、魅力与惹人生厌的元素结合起来。
那么结构具体是指什么?作者说,诗歌的结构类似于建筑和绘画的结构,是一种分散和化解压力的格局。不是指韵律模式、意象序列等形式,也不是所说的包裹内容的外壳。结构是无处不在的,受到进入诗歌的素材性质的制约。素材的性质提出了要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即是如何对素材进行处理。这里所讲的结构式是指意义、评价和阐释的结构,是指一种统一性原则,似乎可以平衡和协调诗的内涵、态度和意义的原则。这一原则是将相似和不同的元素统一起来。这种统一也不是此消彼长,而是积极的统一(达到内在和谐的过程)。诗歌的整体性是通过戏剧过程而非逻辑的过程得以实现的,它代表各种力量之间的平衡。
【可以和俄国形式主义的“形式”进行对比: 形式包括作品本身的内部技巧、手法,尤其包括作品的诗性语言。这些是作品文学性的来源。】
然后,作为读者,应该以怎样的态度去鉴赏一首诗歌才最不易出错呢?先来看作者认为的人们最常犯的错误,即释义谬误。根据如上所述的作者的观点,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任何一种好诗原本都拒绝那些释义的企图。因为构成诗歌精髓的真正核心不是释义。诗人以其特有的方式调和对立的元素,并不是细心割裂相对立的极端观点之间的差异。诗歌的散文感并非诗歌所依赖的支架,既不代表诗歌的内在结构,也不代表基本结构或真正结构。不应将诗歌的“理性意义”放在首位。正如上文所说,不能精心安排一个以概括性命题形式出现的陈述来简略说明这首诗都“说”了什么。
【这里或许可以思考和形式主义的共同点:即都认为构成诗歌精髓的核心并非释义,并非文本的主题或内容,而是文本的结构或形式。可以去读韦勒克的《文艺作品存在的形式》The mode of existence of a literary work of art,韦勒克把诗歌看作是“规范的分层系统”】
最后,究竟应该怎么做呢?作者在书中有这么两段话:
“要想领会一首诗真正的意义,首先要学会识别诗歌中的反讽和悖论,然后对它们进行分析,即找出诗中各个不同成分之间的关系,比如词与词、诗行与诗行、意象与意象、观点与观点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构成了诗歌的结构,诗歌的反讽和悖论都是通过这些关系或这个结构表达的。”
“现代诗已经把责任的重担放在了读者的肩上。读者必须时时密切关注诗歌中语气的转换、反讽陈述、暗示,而不是直接陈述。他必须接受暗示性的表达方法。他应该对整个传统——文学、政治和哲学的传统有相当的了解,因为他所阅读的诗人就来自这样一个悠久的尾声。而且读者不可能期望他真诚地写作,去完全恪守严格的道德规范或宗教教义而无视这一事实。”
以上大概就是书中全部的理论性内容,如果想要更清楚地理解这一理论则应该去结合书中对于十首诗歌的细读来看,作者选取的这些诗都比较经典,个人觉得最有颠覆性的一个例子是Corinna's going a Maying这首,因为一直就觉得这首诗是劝导人们要去及时行乐的,看完作者的分析才发现似乎是没那么简单,好像是有一点辛酸在其中。当然每个例子都很精彩,但我没办法引述任何一句诗,因为作者说:“科学命题可以独立存在,但是态度的表达方式一旦脱离它的背景和所涉及的境遇,就毫无意义了。”所以脱离上下文来引述一句诗会是比较容易出错的行为噢。
最后的最后还想放进来的是序言中对于作者和文本细读理论的一些defence(感觉这个英文词比“辩解”用起来更舒服,可能是因为中文使用的时候更常见的搭配是“不要辩解”,就总觉得辩解这个词含贬义了,虽然好像其实它的本意并没有含贬义。以后要更常说“不要狡辩”才对。翻译成“辩护”的话又太像法律术语……),就是序言中补充说,布鲁克斯并不排斥文学的社会、政治、历史、心理以及传记研究,而只是在实践上专注于文学的文本分析而已。然后有引用到作者的这两段话:“从历史语境出发阅读文学作品好像已经成为文学阅读或文学批评史上的一个顽疾。任何一种从永恒的角度审视诗歌的尝试都将导致错误的观念”“我坚持审美自治性是为了拒绝用科学的准确性或道德真理来判断文学作品,而并非是要使其脱离社会生活或历史,或脱离语言本身。”
另外是一些很琐碎的想法,释义缪说让我想起从小到大学诗歌的体验。尤其印象深刻的是戴望舒的《雨巷》,还记得老师教我们读《雨巷》的时候一定要读出作者的爱国之情,读出作者因为大革命的失败而产生的迷惘的情绪。当时我的历史还学得不够好,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要这么说,而且感觉从诗歌中完全读不出来这一层,诗歌写的不就是一场美丽的邂逅嘛。但还是不得不记住,因为考试时候只要这样写上去就一定会有分。另外还思考了一下之所以这么教的原因。感觉好像从小对诗的理解更多的是“古诗”,从小学的背的更多的大概也是古诗。而对于古诗来说,好像最基础的确实就是弄明白它说了什么,搞清楚每个文言词语的意思,否则别的赏析都无从谈起。然后还记得,初中学《春望》的时候,我买的教辅书上有对这首诗的白话翻译,我还记得它翻译得特别美,是用对整的散文句式来写的,读起来就感觉意思更浅显并且也有很简单的美感,所以当时好像是更先背会这个散文翻译的,虽然现在已经完全不记得了……就算记得大概也不会再觉得它比原诗更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