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an Starr Untermeyer 英文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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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瞎翻的)
诚然诗歌是不能被完全翻译的,而维吉尔之死就是一篇诗,虽然这篇诗章既不是短短的抒情的爆发,也不是有着单一主题的长诗,但是它仍然在将近500页的篇幅中保持了自己诗歌的张力。这首以古体史诗为主题的诗的形式源于两个内在特征:最显著的当然是他的诗歌的主体中丰富的表达不仅限于文字本身,而更多的是在文字之间的空间中。因为在一首诗中,文字在一个构造中相比于一个个整体,更像是一个个点:当然,诗歌的结构也可以被描述为间隔的表达。第二个方面就是这个作品整体上的音乐创作性:四个书的主要章节与交响乐和四重奏的韵律有着相同的关系,并且,在主题和变化方面,承继的章节成为上一个章节抒情的自我评价。
这本书的风格不可避免的成为了这本书结构的成果,因为风格本身只是方法的外在和不可分割的表达。但就是有着这些实在的方法,译者必须要直接应对。从风格中引发的一些问题还是很有意思,值得我们来挑几个说一说。
布洛赫的句法是他的作品的核心要素。他的句法被忠诚的保留在了翻译中,即使德语和英语的表达形式间存在深远和本质上的区别。这句法是从两个主要的且不可分割的相连着的思想的功能出现的,一个来自作品的音乐结构,另一个来自内在独白。 故事的叙事由第三人称视角引导,但是很快就会发现在对所有的经历的不同程度的理解中的叙事,不论是内在的还是外在的,从第一句到最后一句,都是内心独白,甚至是那些对话场景的描述。即使这些交谈是外在事件和真是的对话的产物,当这些交谈成为内心独白的一部分的时候,它们得到了一种抽象的品质,让人不禁回想起了柏拉图,这当然也就远离那些自然主义表达的效果。然而,在这样一种独白中,油生起了它自己的风格需求,但是布洛赫的句法完全实现了这样的要求,沿用之前音乐上的比喻,就是当本书的四个交响乐章节,按着不同的拍子,从开始的行板(Andante)到最后的庄严(Maestoso)时。越是急促的拍子,句子就越短,越是缓慢的拍子,句子的结构就越复杂。在第二部分柔板(Adagio)中的句子可能是世界文学上出现过最长的句子。这不容置疑的增加了翻译的难度。布洛赫的句法,在他看来是完全是功能性的,并且能被总结为以下原则:一个想法-一个时刻-一个句子。这让他能够将意识转瞬即逝的时刻汇聚成内在独白的思想合集。这样的内在独白在情感上和哲学上的内容往往是有着高度不同的本质。就是这样,这个原则的力量遍布全书,保持它诗歌和音乐上的整体性。在复杂的同时,这些句子并不令人迷惑:照映着狂热而又清晰的正在死去的诗人的思想,在这些句子安稳摇摆的伟大旋律中,他们创造出诗人正在被死亡之吠带走的飘荡着的旅行的体验。
要在英语中去捕捉这些旋律和长句子并非易事,而且作者的天才之笔常常出现于较短的句子中。困难还不仅于此。更大的挑战在于英语和德语的鸿沟。德语中有大量的合成词,布洛赫使用的合成词在文中又非常重要。德语在合成词中压缩的大量内涵体现在合成词的内部关系和语法上,这让表达具有多重维度。德语的一个句子可能同时具有一个实在的意义和一个象征的意义。当然,没有任何语言是单一维度的,尤其是英语有着丰富的诗歌传统,但是一个清晰的不模棱两可的表达一直是英语写作的核心。亨利詹姆斯爱用长句子表达并使英语格外耀眼,但这在他那个18世纪也不算是典型。一般来说,丰富的内容由主题的渐进和自然情节发展达到,而不是靠一个句子一下子来表达多重意思来达到。确实,有些现代作家会运用精妙的复杂的手段、丰富的影射,有时甚至非常隐晦偏门,连正常的沟通都成了问题。乔伊斯就像布洛赫一样,试图在一个句子中创造不同维度,经常不顾传统,不管句法和语法,自己造出从未出现过的新词。
这对大胆的创造者来说当然是可敬的,因为他只需要对自己的作品负责。这对翻译者来说就是艰苦卓绝的考验。如果为了英语而改变韵律,就是背叛原作者,如果保持韵律而改变英语,那就是双重背叛。这个翻译在语言的最大限度上尽量保持了原作的韵律和句子的多重意义。文中不断重复相同意思的词汇,在翻译中没有一直使用相同的词,而是根据内容递进,选择了同义词,以保持贴近德语构造中的多重意义。布洛赫在整个作品中贯穿使用了彩虹的象征。这个彩光,这个发亮、逝去、又合并的颜色、光泽、意义,给了这本书一个自然的魔力,象征地旋转着像是在元素中诞生出新的世界,而已知的旧世界在其中不断退去。
By Jean Starr Unterme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