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脑与文明》
和他一起的时候,我的所有一切都参照他的喜好,琐碎的事只要因为他,我就愿意。而终于从令人昏迷眩晕的passion中走出来时,才重新发现原来生活小确幸(看电影,见朋友)不一定可怖无聊,衣服,围巾,口红的广告也不再吸引我,因为这些广告实际都在说“女人应该美丽(为了一个男人)”,才会注意到关于伊拉克战争的谎言------为爱痴狂时候的我可不会注意到这些。再比如说,留着他用过的杯子而从来不洗,甚至预感到再也见不到他的时候,希望自己的航班可以就此坠机,这些想法和行为在不再passionate时候看来一定非常愚蠢。
然而恋爱脑是否就一定可悲无聊?
Well,人们的常态是独来独往,总是“一个人练习一个人”,而有那么一瞬遇见什么人让自己想放任感性,“如乘座快车,但无人在驾驶”时,遇见的也是一种奢侈,因为这样的际遇可贵可遇不可求。 如福柯所言,人们在将疯癫排除出社会的时候,便丧失了了解疯癫真相的机会。当人们不由分说贬斥“恋爱脑”,或将感情化约为胜负与利益,警惕“你害了我,你对我真好”这样的歇斯底里时,也就失去另一种生活可能性,一次让生活变得有意思的机会,一种奢侈(也是书的结尾)——being able to live out a passion for another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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