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孙燕京:“内轻外重”抑或“内外皆轻”?——评李细珠《地方督抚与清末新政》兼论晚清政治史研究
作者孙燕京,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原文载《近代史研究》2014年第2期,注释从略。 摘要:清末发生了诸多社会反常现象。这些现象只有通过政治史研究才能做出更合理的诠释,而单从政治角度说明格局的变化,不对它做文化等侧翼的延伸性思考,会使研究平面化、单线条。如果不把"外轻"与"离心离德"联系起来掂量,就会把积聚几十年、几乎"痛入骨髓"的矛盾看轻。清末的"外重"不一定以"权重"的形式出现,而是以"离心离德"的形式呈现,就像督抚身边存在巨大的"黑洞"或者"暗物质"。近三十年来,晚清政治史虽然在三条线索六个方面形成特色,但仍有广大的研究空间。 关键词:内重外轻;内外皆轻;清末新政;地方督抚;
近年来,一批分量重、影响大、观点新的学术论著先后推出,使得晚清政治史研究从上世纪 90 年代以后的明显落寞一变而蔚为大观。其中,李细珠的《地方督抚与清末新政——晚清权力格局再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2年版,以下简称李著或《地方督抚与清末新政》),洋洋 5O余万言,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清末权力格局已转变为“内外皆轻”的宏论,挑战了既往“内轻外重”的陈说,显得十分抢眼。这一论说价值何在?政治史研究如何从落寞走向复兴?晚清政治史研究还可以怎样展开?这些问题都值得深思。 政治史:落寞与永恒 传统史学历来重视政治史研究。从希罗多德到兰克,从二十五史到新清史,史学的鲜明特色之一 就是关注人类政治文明的演进,关注风云际会的世界政治潮流。20世纪 80年代 以降,史学革命迭起,眼光开始向下,学术风尚数度转移,政治史的光芒屡被新史学的熠熠星光遮蔽。虽然,制度的递嬗变迁、权势的上下转移始终未曾远离史家的视线,但是,政治史研究明显落寞了。 上世纪 90年代以来 ,社会史、区域史、新文化史欣欣向荣。学者们建言立说的兴趣点越来越指向国家与社会关系、乡村、城市、家庭、人口、衣食住行、岁时年节、婚丧嫁娶、宗族、灾荒疫情、会党土匪甚或个人史、身体史 政治史越来越萧条,越来越边缘化。个中原因,在我看来,一是人们对长久以来历史研究集中关切重大使命的厌倦;二是西方后现代史学的浸润,这一点恰好又与晚清以来形成的趋新崇洋的“新传统”相契合;三是新材料的大量“发现”,这里面有新史料的发掘与整理(如日记书信等),也有史料概念经由新文化史的重新诠释。 政治史研究的落寞殃及晚清政治史。尽管依然有人坚守,但相当多的学人发生了学术转向。正如姜涛所述:“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近代政治史、晚清政治史的研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我们可以大略地将其归结为‘三多三少 ’或‘三弱三强 ’,即:在整个近代史的研究中,政治史的研究相对减少变弱,其他专史研究相对增多增强;在近代政治史领域的研究中,热点也在逐渐后移,即移向中华民国史的研究,晚清史的研究相对冷寂;在晚清政治史本身的研究中,对革命运动、革命者的研究减少,而对统治阶级、统治集团人物乃至晚清政治制度、中央和地方权力的演变等的研究得到增强。应该说,这些都是很正常的现象,是研究深入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对源远流长的中国历史、对风云激荡的晚清社会、对当下社会发展来说,无论史学解释怎样翻新,情境细节如何生动,研究范式怎么转移,不对 19世纪乃至 2O世纪激荡 的政治文明演进做出真切说明,便很难合理诠释社会生活变动的深刻意义。中国政治史研究常常固守若干阵地,一是制度史,二是人物研究,三是治乱兴衰。前两项又常常是在第三项的万丈光芒下显得更具色彩与活力。 对晚清来说,清朝的灭亡不仅是一个王朝的倒台、一种制度的瓦解,更是一个时代的终结。这个时代连带着旧制度、旧文化、旧伦理道德。对督抚们而言,越是起劲地反对朝廷,就越是掏空朝廷——也是自己——立足的根基,或可称之为自掘坟墓。相对于变化频率慢得多的生活方式、社会结构、文化传统,政治变动的影响力无疑是大的、直接的、深刻的,具有全局性的。 实际上,清末发生了诸多社会反常现象:忠于专制皇权的宗室亲贵热衷于谈论宪政;朝廷任命的官吏未必拥护朝廷、支持政府,偏偏对处于利益对立方的资产阶级的宣传、鼓动、主张更加认同(至少在表面上 );属于新阶级的绅商未必支持资产阶级的政党或革命党,他们的思想倾向以实际利益为转移;清末地方督抚们的出处行藏本应该同朝廷保持一致,但实际上他们对政府越来越信心不足,甚至心生反感,行动上也常常站到政府的对立面,至少给政府的改革设置障碍。 这些社会反常,需要也只有通过政治史研究才能做出更合理的诠释。在这个意义上,不管政治史研究多么落寞,它的价值或意义却是永恒的。 幸而有几位研究者在落寞中不懈追求,在史学范式的不断推陈出新、新史学的鼓角争鸣中默默耕耘,悉心于晚清政治史的研究,并时有“亮剑”式的爆发。李细珠的《地方督抚与清末新政》即其中之一。 政治史研究:实证与推演 政治史研究关注宏大课题,路径则取法实证。所以,实证是研究者的看家本领和世代传统。不过,政治史研究也并非一味固守传统,在解释方式上也轮番演化。20世纪 80年代刚刚兴起的现代化范式,不旋踵就从辉煌一时沦落到与革命史范式同样的境地。就目前来说,学者们竞相用“体制内外 ”、“民族 国家”、“国家一社会”等演绎方式,着力探讨清末政治。 即便是实证,史家功夫常见于推演的能力。也就是说,“解释”比“再现”来得重要。大概从司马迁以来,这就是学者孜孜以求的境界。 李细珠就是这一境界的追求者之一。 《地方督抚与清末新政》包括 13章,近54万字,全面讨论了清末新政时期的地方督抚与新政的各种关系及其作用,得出了“辛亥鼎革之际,中央与地方关系实际上已演变为 ‘内外 皆轻 ’的权力格局”的结论。作者认为,权力格局的变化,一方面出于清政府不断加强中央集权措施,使得 “地方督抚的权力被收束而日益变小,其干政的影响力呈现出逐渐减弱的趋势”,另一方面,“清廷并没有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反而随着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的激化而有削弱之势”,故而从咸同年间的“内轻外重”一变而成清末的“内外皆轻 ”。(李著,第 l3页。以下径注页码)全书分四个板块十三个专题。分别探讨了督抚制度与辖区变动、人事变迁 (第一 、二章);督抚对清末新政决策的参与和影响,属于横切“面”的考查 (涉及第三、四、五 、六、九、十、十一共七章);第三个板块选取两个个案,探讨新政突发事件中督抚的应对,相当于“点”的观察 (第七 、八章 );最后一个板块则是格局的推演,全面说明在清末新政中督抚的影响和作用,从而得出“内外皆轻”的结论。 李著最大的特色就是承继政治史研究的优良传统,在掌握充分史料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细致的实证研究,表现了作者良好的学风。兹略举一二。 第二章专题研究“清末地方督抚群体结构与人事变迁”,开列 10个统计表 ,详细列举了清末新政时期任职的督抚人数、姓氏出身、籍贯年龄、在任时间、任职背景、满汉比例、变化频率、离职原因等事项,在细腻详尽的分析之后,作者发现晚清任职的督抚从人员结构到人事变迁,负面因素多于积极因素,因而,这样的改革“大都不利于清末新政的顺利推行”(第 51页)。 以往对庚子之后新政重启原因的研究,往往流于简单化,多以“自救”概而言之。李著则在实践理性分析的基础上,在看到“在危难之中,除了改弦更张已是别无出路 ”(第 56页 )之外,还具体分析了慈禧的心理活动,得出“就慈禧太后而言,很难说她有什么‘变法 ’的政见 ,她所拥有的只是稳固自己统治的权术”(第 61页),“庚子事变给慈禧太后留下难以弥合的心灵创伤,从而也强烈地刺激她动了改弦更张的念头”(第 62页)。接下来他把关注点转向督抚,发现 “对于促成朝廷颁布新政上谕,地方督抚是一股颇为活跃而关键的力量”,为此,他具体分析了督抚们联络一气,先观察后推动、先慢后快、先沟通后出牌等一系列动作。譬如,老谋深算的张之洞如何通过各种渠道探明朝廷改革真意(第 67、69—70页);督抚们怎样往来电商设计改革建言 (第三章第二节 );《江楚会奏》浮出水面的具体过程(第三章第三节 )等,作者极尽细节描写,展示每一个重要疆臣的心迹、忧虑以及对策,详实而生动。尤其是对张之洞思想活动的分析极为周密。作者写道:新政之初,“张之洞对朝廷变法的动机与决心尚心存疑虑”,“在新政上谕颁布之后,即有内意 ‘勿 多言西法 ’的传闻,张之洞虽然从鹿传霖处得到朝廷 ‘决无成见 ’的说法 ,但鹿传霖一句 ‘不必拘定西学名 目,授人以柄 ’的善意忠告 ,又使他莫名其妙。此后,虽然他在思想上依然表现激进,但在行动上却十分谨慎。”(第 95页)通观全书,作者对张之洞言行的把握周密而深入,我以为,这与作者曾经对张之洞做过专题研究、具备深厚的学术积淀有莫大关系。 同样给人深刻印象的是第六章对各派政治势力在责任内阁问题上的讨论以及背后原因的分析(第二节),概皆反映了作者在史料分析的基础上,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不妄论、不说满话的扎实学风。 近些年,随着新文化史的流播影响,学者们爱谈论“深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曲解了格尔茨)。不少著述极尽细节的铺陈、场景的描写,以此满足书写形式上的“深描 ”。李著在书写特征上也有此种倾向。这不仅在前揭各章字里行间显现,第七、八两章尤其如此。当然,“深描”的实质性意义在于“意义的诠释”而非“场景”或“史实”的细致人微。在我看来,这是一种透过现象看本质、然后对本质做出说明的工作。李细珠显然愿意并试图进行这一尝试。譬如,第七章详尽分析了秋瑾案中张曾敫“内心精神世界的困惑及其现实境况的尴尬情形 ”,对前者的解读 ,借助了张曾敫的私人书信——这一更为“私密性”的材料,充分证实了近乎老迈的“张曾敫是一个由儒家传统培养出来的才具平庸、循规蹈矩、谨慎保守的旧官僚”,以他的才具难以面对并处理好非常时期的突发事变(第 23l_238页)。更进一步,李细珠由此而讨论了预备立宪时期的民间舆论以及政治影响力,认为在朝廷“庶政公诸舆论 ”的倡导 下,“清末民间舆论确实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扬 ”(第 239 页 )。在李细珠看来,秋瑾案中的民意表达,实际上是立宪派对预备立宪感到痛心和失望的开始(第 241页)。这个结论虽然对于主题多少有些游离,但对清末政治史来说,却是中肯而有建设性的。 第八章讨论的依然是个案——从岑春莫处理长沙抢米风潮看督抚的社会控制。发生在 1910 年的长沙抢米风潮历来是研究清末民变的热门事件,往往被当作辛亥革命的背景,近年来虽然有学者从社会史角度进行考察,但以群体事件的另一当事方做切人点,李细珠显然具有开拓性。他从“预控”、“应变”、“善后”三个角度展现了岑春萁的应对,分析了岑春荬的能力、举措、心理以及清政府试图抑制绅权的目的,得出“官绅矛盾的激化与官绅关系的破裂,严重动摇了传统的社会控制机制的基础,对王朝命运的影响是致命的”(第 276页 ,参看第八章前三节 )这一可信结论。 细腻解读在第二、第六、第十三章都非常突出,限于篇幅,不再详细列举。上述特色与作者占有极为丰富的史料密不可分。档案资料之丰富实为李著的一大特色。其中,利用地缘优势,“穷尽 ”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图书馆馆藏相关档案最具代表性。近代史所图书馆藏的近代人物档案极为丰富。择要而言,仅张之洞档就多达 491函、1953册 、3000万字以上 (其 中相当一部分为该馆所独有,已出版的苑书义等主编、河北人民出版社 1998年版《张之洞全集》,赵德馨等主编、武汉出版社 2009年版《张之洞全集》皆未能收 录)。其他如鹿传霖、瞿鸿机、张曾敫等清末大员的档案无不具有这种特性。这就使作者在研究上得占先机。他在描摹事件过程、分析人物心理活动时,无不充分利用了这些档案中的书牍、电稿、留中奏折甚至带有修改笔迹的函稿。这就使他的研究更为扎实而深入,甚至让人很难超越。前面列举的对张之洞凡大举措之前一定先刺探内情的研究,对张曾敫内心世界的研究,无不体现了史料的优势和认识上的独到。以第三章为例,此章注释共计 161 条(只按标注号计算,一个标注号下纵使多注也只按一条计 ),引文出自近代史所图书馆藏档案的有 48条 ,所占比例近 30% 。 当然,李细珠的著作也存在一些遗憾。 最大的遗憾是结构上的缺项。固然,清末新政中督抚与中央的矛盾争斗主要体现在官制改革、预备立宪、权力格局的转换上,改革军事与政制成为清末朝廷消解危局的重要举措。但是,当我们全面审视清末十年的时候,可以感到,文化转型的力度绝不在政治制度性变化之下。清末学校教育的发展、1905年科举制度的废除、西方文化的传播、新人才群体的形成,在在反映着旧文化的全面衰微和新文化的不断形塑。或许,开拓督抚在清末新政中教育、文化方面的研究可以让我们在一个更广阔的层面上理解清末的权势转移、格局变化,认识文化西向并不断从新,新势力、新阶层的蓄势待发。这些变化从另一个侧面加速了中央朝廷、地方督抚统治的全面衰退,同样深刻影响着清末权力格局的演化。单从政治角度说明格局的变化,而不做文化等侧翼的延伸性思考(哪怕只是关注督抚与教育、督抚与科举制度的存废、督抚与近代新文化这些视角),会使研究过于平面化,过于单线条,如此便难以突破制度史、人物史研究的传统框架,难以引进政治文化精于探索意义、琢磨心态的长项,难以丰富政治史研究。当然,如果此项研究又开辟多个战场,横切出清末新政中督抚与教育变革、督抚与新文化若干层面,怕是很难驾驭。但是,如果不去转换视角,不去做艰辛的探索,晚清政治史研究将很难铺展开更大的格局。 其次,一些具体观点还可以进一步推敲。比如,能否把慈禧归人以其“为首的”“顽固派势力”(第 56页)?再比如,庚子之后,慈禧重启新政的原因除了“别无出路”(第 56页),“改变形象、缓解压力”(第 58页),“振作图强的愿望”(第 6l页)之外,是否还应该考虑到汉人强势督抚经南“东南互保”所带给她的巨大“存在感”、“胁迫感”?我以为,对慈禧来说,戊戌变法就是几个汉族士人、士大夫从中挑唆制造的麻烦,只不过在帝后党争的光影里不那么凸显;接下来 1899年刚毅南下搜刮与东南督抚的矛盾一时焦灼化、汉族督抚对立储问题的态度以及 1900年的东南互保 ,都使得她对素怀芥蒂的满汉矛盾心生警觉,重启新政是唯一的消解手段。所以,1901年新政伊始,她就迅速完成了世代更替,把一批才具平庸的满族世家子弟推上前台,藉此牢牢控制政权;所以,老谋深算的张之洞才小心翼翼地说,新政诏书如“能加罪己语尤善,再能加入化畛域语更善,但此层不易说耳” (转引自李著第 66页 )。满汉矛盾是清末改革重要的影响因素,新政发动之前和启动之后都如此。反过来,督抚推动了新政的启动不假,但对慈禧的戒心始终存在,这才有督抚响应时间的延宕,才有《江楚会奏》的姗姗来迟,才有平静的表面下督抚们私下电稿交驰共商应对的局面。这样看来,把1901年慈禧新政的启动看成是朝野互动的结果更为稳妥。 再次,核心观点“内外皆轻”的审视。李著最令人着迷的论点是清末权力结构“内外皆轻 ”。显然,这是他在扎实研究的基础上领悟的独具匠心的结论。为此,他在全书中安排了两章的分量(第十三章实际上是对内外皆轻的史实性说明和后续论证 ),论证占了 80页,几乎占全书的18%。在李细珠看来,由于清政府不断加强中央集权,地方督抚自太平天国时期开始扩张的权力被大大限制甚至被“收束而日益变小 ,其干政的影响力呈现出逐渐减弱的趋势”,“但与此同时,清政府中央集权的实际效力并不显著,反而随着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的激化而有削弱之势”(第 13 页;第十一、十二章 )。关键点是两个:第一,至少在清末十年,地方督抚的权力越来越小;第二,清政府白忙活一场,中央集权未见成效。结论也是两个:第一,辛亥革命发生在地方督抚无能、清政府更无能的“权力转换临界的关键时刻”,于是乎“中央无法控制地方,地方无力效忠中央”(第 13、14、410页);第二,内外皆轻的另一个后果是军人势力的崛起,袁世凯乃是军人发迹 (第 410、415、441页 )。 相较于泛泛而谈的自太平天国以来,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关系形成了“外重内轻”、“尾大不掉”格局的成说 (参见李著第 363—364页注释),经中央集权的沉重打击,至清末权力格局已转化为“内外皆轻”的说法不无道理。 第一个简单事实是,朝廷权贵不是一群傻子。从太平天国算起,晚清历史已经持续了60年,其间必然发生这样那样的变化。如果说前 50年外重 内轻趋势愈演愈烈、足以让清政府头痛难受的话,那么到 1900年 ,督抚们公然分庭抗礼,搞起 “东南互保”,这一事件就一定为最高统治者敲响了警钟。无论如何,他们不会也不能“视而不见”、“坐视不管”,他们会努力扭转这一格局。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 第二个事实是,从 1903年朝廷成立练兵处算起,此后年复一年成立各种职能部门,年复一年创制改编,全面集权成了两代帝后孜孜以求的常规动作。宣统之后少壮派亲贵更是“时不我待”、“攻势迅猛”。这些举动至少在表面上产生了消解地方督抚权力、加强中央集权的结果。当然,表面收权不等于实际掌握,这也是不言自明的。 第三个道理是,从广泛意义上说,权力大致是常量,一个变轻,另一个 (相对待 的一方 )自然趋重。那么,内外皆轻便于理不通。但是,如果从王朝衰落是整体趋势的角度看,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中央垮掉,督抚也随之而垮,这个意义就是“皆轻 ”。 如果上述道理成立的话,“外轻”便结结实实“坐实”了。 我们先讨论“内轻”确切与否。 从罗尔纲到刘广京,再到刘伟、李细珠,结论几乎是一致的。尽管多数学者眼中的“轻”是指中央权力逐渐丧失,督抚权力由此而重(太平天国以来,军权、财权、司法权等逐步下移),而李细珠的“轻”则不甚一样,他的前半程与众人一致,后半程是指:经过一系列集权措施,权虽然抓到清朝廷手中,但未见其“重”,依然是“轻”。显然,这一解释更为细腻、周全。 既然学者们对“内轻”的结论毫无疑义,那么,问题又回到了原点,与朝廷日益衰败相比,清末地方督抚的情况到底怎样?是“重”还是 “轻”呢? 这就意味着,在中央全力集权的过程中,地方督抚们是否乖乖就范,老老实实地交出了手中的权力 ?对朝廷特别是少壮派亲贵的虎视 眈眈,督抚们是否束手无策?这是值得讨论的问题。李细珠把分析推向细化。在第十二章,他从地方督抚实际权力的消长入手,分析了军事权、财政权、司法权、外交权、人事权等权力,认为清末新政中,中央通过设立各部,已经直接掌管了上述权力 (第十二章第一节,第 367__386页)。接着,他分析了督抚对中央的影响力和中央设立各部之后的实际效力。在第十三章,他逐一探讨了革命骤起之后的两种样态,一是督抚们的出处行藏,认为他们不是不想“忠”,而是无力“忠”;二是“中央无法控制地方”,中央政府的权力尚未巩固,在一个临界点上归于失败。上述分析有充分的史料做依据,不是空泛的推想,因而十分到位也足够有理。 如果上述结论在理的话,接下来就需要解释五点疑问,一、督抚是否乖乖就范?二、督抚的应对;三、“忠与非忠”;四、为什么集权之后中央还“无法控制地方”?五、权力的流向。 翻开清末新政历史,几乎在所有问题上,中央地方的争斗都异常激烈。以清末中央对外省财政清查为例,载泽攻势如虹的清查工作换来的未必是中央的得势,反而是“这一声势浩大的行动既显示出王朝末期特有的内外失信、利益排拒态势,又反映了大规模财政整饬行动触动各方底线而导致或隐或显的抵触等复杂情态”,“财政核查的理念虽佳,实则受到各种掣肘”。推及其他事件,也许在中央集权过程中权、利确实是被收走了,但督抚们决不肯乖乖就范。或许可以说,督抚想方设法做了保留,这就足以使他们继续在一些重大问题上“掣肘 ”中央 ,至少是不合作。 几乎在所有中央地方争执中,督抚们的应对方式都很简单:联衔上奏。联衔的情况在清前期很少看到,但在清末十年却屡屡发生。如果我们不以“要挟”理解的话,至少也是“聚众壮胆”。李细珠在他的著作第十章第一、第三节已经有很详尽的论述,此不赘言。 诚然,辛亥革命时不少督抚作风消极,事后多跑到租界等地方当遗臣、做寓公。那么,这个结果是否意味着他们只是“无力”献“忠”心而已,骨子里还是“忠”呢? 我觉得不能简单得出结论。 对中国来说,改朝换代常作为解决治乱之道。在屡见不鲜的历史传统中,蕴含着一种区别于其他民族的特殊现象:每逢易代鼎革之时,便涌现出一批眷顾旧主、敌视新朝的“忠贞之臣”,他们“不降其志,不辱其身”,或舍生取义,或杀身成仁,于是,死难殉节就成了最好的效忠方式。此种观念和信仰,经由千百年士大夫知识分子的高标远举,已成为一种普遍的价值观。宋元明清易代之际,慷慨赴死者难以计数。清人关后,经过 200多年的民族融合和汉文化熏陶,这种观念也已深入人心。为官一时,守土一方。忠、信的至高表现就是与王朝生死与共。远的不说,仅太平天国时期,殉节死难的清朝高官就难计其数。据统计,仅咸丰元年至咸丰六年,死难的七品以上文官就有 429人(殉节或打死的 372人,临阵脱逃处斩的仅 9人),其中正三品以上的封疆大吏共计 63人;正六品以上的武官死难者 260人 ,其中正二品以上的高级将领 36人。还有八旗死难、绿营死难、驻防死难。几百年后的我们尚且知道这些史实,难道正统出身、作为王朝统治阶级的一分子,甚至品秩层级远远高过那些死难者的清末督抚就不晓得么?他们没有抵抗也没想抵抗,至多心里一闪念便一走了之,端的是为什么,是忠么?我觉得很难拿那个沉甸甸的“忠”字解释。在我看来,经历了清末十年激烈的权力争斗,加上满汉矛盾从中作祟,他们对朝廷心生反感、极度厌倦。他们对满族亲贵不再信任,对王朝的命运没有信心,甚或可以说已从失望走向绝望。只是,他们的身家、他们的教养和他们的既得利益来自旧体制、旧文化,因此,督抚们恋恋不舍的乃是已经融人他们血脉的旧体制、旧文化。更何况,他们每一个人都谙熟历史上改朝换代的故事! 这是一个无心、无意的问题而不是无力。所谓无心,确切说就是 “离心离德”。如果不把 “外轻”与“离心离德”联系起来看,就会以为他们对中央集权无关痛痒,权力被拿走了也就拿走了;就会以为他们像小孩子一样,闹一闹也就罢了;就会把积聚几十年、几乎 “痛入骨髓”的矛盾看轻。事实上,离心离德是非常可怕的,至少,在朝廷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袖手旁观。 换一句话说,清末的“外重”不一定以“权重”的形式出现,而是以“离心离德”的形式呈现。关键性的解释漏洞出在“中央无法控制地方”这一句上。清末新政设立了名目繁多的职能部门,收走了督抚手中的权力,应该说当即生效——有“法”控制。但结果却是“无法控制”,这就说明收回的权力没有生效(用李细珠的话是“实际效力并不显著”),那就是说有“法”而“不能”。这是 种什么局面?只能以督抚坐大了、尾大不掉、指挥不动解释。换一句话就是,表面上权已不在手,但“势”大、能量大,是另一种“重”。用一种或许欠妥的比喻,就像督抚身边存在巨大的“黑洞”或者“暗物质”。有了它,谁能说权已不重了呢? 最后一个问题是,权力流向了哪里?李细珠认为流向了军人势力,“当清廷中央与地方督抚的权威一并衰落之时,军人势力崛起,从而出现军人干政局面”(第 419页 )。他认为袁世凯是军人起家。 在我看来,袁世凯如果没有督抚的身份,是不可能单纯靠军人发迹、起家、壮大的,在中国缺乏军人起家的传统(纵观历史,文治时期远远长于武治时期)。固然,袁世凯依托袁甲三辗转发迹,但起初并不是不想走科举正途,只是屡试不中泄了气才转向“行伍 ”,从此 如鱼得水。袁在受到李鸿章激赏后经营朝鲜、小站练兵(此期受到中央地方两个方面的支持),1899以后一直担纲封疆大吏,兼营军队和地方。如果说军队是他的权力基石,那么,地方督抚职权便是他的能量支柱。此后他交结奕勖等上层权贵也主要靠督抚任上才有的各种便利。袁世凯的权力,不是一朝一夕膨胀起来的,实际上经历了长久的积累,是野心、能力、手握军权、历任督抚等各种因素合力的结果,晚清人评价他“不学有术”实在是人木三分。 更何况,从曾国藩经营湘军起,经营军队逐渐成为地方大吏的新传统。李鸿章的淮军,张之洞的自强军无不如此。只不过与这些前任或同僚相比,袁世凯少的是旧式君臣观念——毕竟他不是正途出身。如果说那些人称作“尾大不掉”比较确切的话,到了袁世凯这里差不多变成了“狼子野心 ”。 其实对督抚权力来说,清季是“畸轻畸重”,经过多年中央对地方权利的“攘夺”,督抚中的大部分是轻了,但并没有改变少数督抚“权重一时”的事实。最后那位手握乾坤的袁世凯虽不在位,但早已经营好了,权力实际上的占有远比名义上的来得实在。更何况武昌起义烽火刚起,清廷便慌不择路,又把督抚之位发还,只不过袁世凯早已不是昔日的疆臣。 如果一定要用“皆轻”来解释中央地方权势格局的话,那么,清廷的轻就像 “纸老虎”而督抚的轻则是“真贰心”;如果我们放大视野,观察一番清末中国的政治格局,那么,权力的流向就清楚了,那就是,清王朝衰弱了,其他政治势力不断崛起,比如革命排满、拥护共和的革命党;比如反对流血、提倡立宪的立宪派;比如压抑已久支持改变的广大民众;当然,最大的获益者还是心机特重、善于权术的袁世凯。 清末新政中央集权带来的后果是矛盾日趋激化,一方面,中央集权不断消解了督抚权力原有的“中央性 ”,日益使他们沦为地方化的利益代表,从而导致中央与地方矛盾的深化,督抚们与朝廷彼此越来越不再信任,越来越没有信心;另一方面,督抚借重外围力量,一是联络立宪派利用国会请愿行动向清政府施压;二是曲线借重革命党的声势,不断要挟清政府让步。在这个意义上说,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外轻,能量已经流向民间,“外 ”的内涵 已经大大扩展。尽管就中央地方关系而言,地方督抚权力较之咸同时期轻了不少,但是不合作、离心离德却变得更为严重。这样说来,简单一个“轻”字是无法概括的。 也许,经过这一番诘难,会促使李细珠奋起回应或进一步思考。那正是我写此文的目的。因为,历史研究只有在反复甚至无休止的对话中才能前进发展,才能无限接近那个真实。 晚清政治史:光荣与梦想 近些年,学者们对研究的“碎片化”忧心忡忡。在我看来,在晚清政治史领域,这种倾向似乎不那么严重,反而形成了“研究不捐其细,立意不厌其高”的追求。 迟至 20世纪 80年代,地方督抚的研究还未成气候。巧合的是,我的硕士论文恰以此为题。想当年,晚清政治史领域犹如一片刚刚发现的新大陆,到处是待开垦的土地。由于文献史料远没有现在丰富,海外包括台湾同行同领域的成果无缘得见,加上认识论、方法论上的种种局限,研究的深度和对这一问题难度的认知十分有限。比如,对中央地方关系的认知,并没有细化到区分内外官制,也没有去类比西方文化意义上的中央地方观念。当时许多认识是一刀切的,直接将中央地方比附为京官、外官。 纵观 80年代 的研究,带有标志性的是魏光奇与林乾的文章,他们继承老一辈研究传统,对地方督抚的权重研究具体化了。到 90年代 ,随着改革开放步入更深层面,社会现实需要为改革求证历史,寻求新的思想资源,于是,清末新政、预备立宪等形成研究热潮,形成相当丰厚的研究成果。2000年以来,涉及督抚的重量级论著越来越多。李细珠的《张之洞与清末新政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 2003年版);刘伟的《晚清督抚政治——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 2003年版);关晓红的《陶模与清末新政》(《历史研究)2003年第 6期)、《种瓜得豆:清季外官改制的舆论及方案选择》(《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 6期)、《清季外官改制的“地方”困扰》(《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5期 );贾1bn]-的《晚清大变局中督抚的历史角色:以中东部若干督抚为中心的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 2008年版);张海林的《端方与清末新政》(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以及一批博士学位论文,都是这一领域代表性研究成果。 近 30年来 ,学术研究早已大踏步超越了那个简单化、贴标签、在革命史范式里打转的时代。晚清政治史至少沿着三条线索(民族民主革命的线索、政治现代化的线索、权力结构与运作的线索 ) 六个方面形成特色。一是研究呈现系统化、序列化趋向;二是从革命史单一向度到多维视界展开,甚至大有冲破 “鼎足而三”(辛亥革命 、立宪运动、清末新政)的格局而形成多元互动的态势;三是借鉴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与理论框架;四是制度史研究获得长足进步,出版多部扎实厚重极具创新的论著;五是开拓了新领域,如政治文化史、心态史、权贵研究等;六是整理出版大量的晚清史资料,为研究的提升奠定了基础。 成果显赫而辉煌。 但即便硕果累累,大家都觉得仍有一些待深化、需拓展的空间。 在我看来,政治史与文化史的结合是一个亟待深入的领域。近些年,有学者进行了尝试也取得了非凡的成果,但涉及的内容还只是晚清史的一个点、一个侧面。当然,什么是政治文化,如何定义它,仍是有待解决的问题。 晚清政治史仍然需要在理论建构、方法论方面来一个突破和创新。这些年,国家与社会的互动研究颇为热闹,可似乎用在区域史、社会史领域更来得顺手,在其他地界尚未舒展开拳脚。民族国家、体制内外等新取向也风头正劲,但还需要进一步开拓。 近些年,有些学者把视野转向清末朝廷权贵,试图说明政治鼎革中“原体制内”的变化和内部的自我侵蚀与消融。但是,限于资料、先人为主的成说以及偏见,成果还远不充分。 单就督抚研究来说,是否还可以有下列关照?如,督抚群与群之间的研究。不论清末,即使上溯历朝历代,地方封疆大吏在能量、学识、与朝廷的亲疏等方面均各不相同,因此,他们能起和所起的作用就很不一样。分开对待、对比研究显然有助于加深对权力格局的认识。再如,督抚和朝廷各种人物关系值得进一步关注。显然,他们的互动对清末改革决策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又如,清末的督抚处于世界潮流变迁之中,外来因素的影响,诸如地方自治、外国宪政等对他们的思想和政策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些影响表现在哪里?程度如何?在清末中央地方关系中有哪些作用?这些在在需要进一步思考。如果能深化这些研究,可以帮助我们梳理派系关系和内部权势消长的来龙去脉,对清末政治的诠释会更准确。还比如,满蒙督抚在清末的出处行藏、派系归属、文化倾向等方面需要加强关注。对满汉矛盾贯穿始终的清末政治,不仅要说明督抚大员如何行事,还要说明作为朝廷核心支柱、“更信得过”的满蒙督抚的影响力和作用力。对他们的忽视或弱化,有碍于对权势转移走向的真切把握。 最后一点是督抚群体与个体研究的关系。在多数时候、多数情况下,督抚的群体研究意义更为重大。但是,在任职时间长短不一、任职区域各不相同的前提之下,个人、个案的研究价值非常重要。因为不少时候他们没有共性可言,不同督抚在具体问题上—— 比如对官场内幕的把握、处于矛盾利害中的具体位置、统治集团利益关系的千差万别等方面——各不相同,因此,处世判事的结果往往不一样,在这个时候几乎无群体性可言。这些年,不少学者对博士论文以人物、特别是个人为题颇不以为然,往往讥之为“至多是人物传记”。我的看法不同。晚清文献浩如烟海,研究者面对如许资料每每坐困书城,无从下手。固然,着眼于一个大体相近的群体,能诠释更大的意义,但不对辖区的特色、人物的性格、带有强烈特殊性的事件做个案分析,如何说得准确合理?若我们连个体都尚未捋出头绪,如何更合理地认识群体呢? 总而言之,晚清政治史、清末督抚研究远没有穷尽,还有许许多多的工作要做,甚至还需要“创榛辟莽、前驱先路”。只有心怀这个梦想,晚清政治史才能又见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