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道德人与乌托邦
人类群居而生活,个体之间的互动涉及利益上的相关,其中积极的一面是个体间通过合作——或亚当·斯密所说的“分工”、M. Ridley的“交换”以及R. Wright的“非零和”——能够生产出远大于个体单打独斗所能获得的蛋糕,显然这正是人类文明不断发展繁荣的基石。但是生存本能使然,个人倾向于最大化自身对应的进化利益,随时可能去损她人或集体以济私,这是人类互动行为中阴暗的一面。社会互动中的这两类问题构成了广义上的政治,不过人们习惯谈论的是狭义上的政治,后者主要与公共权力的获取、占有有关;权力作为刀俎,上面沾着的鱼肉腥味吸引着大批的苍蝇,所以有时候被称为“肮脏的政治”。
如果人性善,人类社会就像柏林所说的“伊甸园”,“人们对于生活的目的从未有过分歧”,而且这个目的就是增进集体以及其中个体的福祉;政治也不再有我们日常所说的争夺权力的污浊,在这个社会中唯一的“不和谐”不过是大家在如何实现这个共同目的的路径或手段上有分歧,所以柏林说“不是政治上的,而是技术上的”,就像医生之间商讨疾病的治疗方案那样。这也不是虚无缥缈的幻想,我已经论述过,通过认知的提升,以理性为工具来更新我们的原生进化智能,人也能从自然打造的生物自动机变成有自由意志的homo moralis——康德的理性存在者、N. N. Taleb的认知者在其所知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最终都会成为“道德人”——即使本性不善,也可以通过理性、智慧向善,不过我们尚且身处人类历史的午夜,曙光未现。
当然,人性也不恶,如我在别处所提及,以善恶论人性属于误解,就像以善恶论枪,当它被用来保家卫国、惩恶扬善时夸它,当它被用来侵略别人、行凶作恶时怪它那样。枪只是一个火器,本身非正非邪;人性也是这样,它是进化来用于尽可能实现生存与繁衍,可看作是一种“machina”机制,既不是要行善也非要做恶,只是这些增进个体进化利益的行为碰巧在伦理上或善或恶而已。经常引起误会的人类身上的“道德感”或“良心”同样也是自然选择出来促进个人利益的机制,所以我们会发现这些道德感和道德行为都承担着明确的功能,如成人对子女之爱只针对吾幼而不及人之幼,还要圣人来教,而且教了也没用;这也解释了为何许多道德行为也同样出现在其它物种甚至单细胞生物身上,如我常提及的阿米巴。
其它物种活得懵懵懂懂,几乎不能意识到更不理解自身的存在,所以我把它们称作纯粹的生物自动机,而到了人类这种智力水平,苏醒的萌芽至少在有些人身上开始显现,虽然遗憾的是更多的人终其一生也依然是造大粪的机器,甚至不如《红拂夜奔》中的老光棍虬髯公,毕竟尽管这个老变态在红拂不穿衣服四处走动的时候总是把头转到一边不肯看那美丽的裸体,至少他出现在了这样优美的文字里,即使是作为反面因素如波提切利的维纳斯的诞生中昏暗的黑色或是阿格桑德罗等人的拉奥孔里的大蛇。那些苏醒者对这个世界与自身的反省和审视大体上有两种思路,一种以苏格拉底、康德和斯宾诺莎等人为代表,想参透这个世界的奥秘,从中得出人该如何活着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它的隐含假设是人有自由意志,能主导和自主决定自己的人生。这三位有此假设应该不会有人感到意外。
如果我没错的话,这种思路的最终结论就是人应该按照我所说的道德原则生活,这样的人就是把原生进化竞争智能升级为新道德智能的homo moralis。如前所述,由homo moralis组成的社会即是柏林所说的伊甸园、马克思们设想的大同世界,其中没有法律、没有阶级、没有民族与国家,人与人之间以爱为纽带,每个人都在尽力促进所有人尽可能地度过丰富多彩而幸福的一生。在这样的社会里,人们不会犯罪,只会由于智力有限而犯错,所以不需要品行上的矫正,只需要认知上不断提升。无疑这种目标过于极致和纯粹,虽然我现在把它明确地提出来,但或许从今天算起在我爱你的期限的十分之一甚至全部时间里都未必能实现。整个工程过于宏大和漫长,而一个人的百年存在相比之下渺小而短暂,我也常不由自主地想把它看作一种虚无缥缈、难以捉摸的目标或者是不切实际的理想。
作为进化的产物,如我们日常所见,人非善类,人类社会在某种程度上也类似自然丛林,这样我们就能理解为何即使是在知识分子之中也不乏支持与倡导社会达尔文主义之人,这些优秀的人干起自然的传声筒的工作来同样也是出乎其类,拔乎其萃。而那些在伦理道德上开始有所觉悟和反思的人,难免会像马克思、罗尔斯等人那样对人类社会的种种不道德现状不满,带着或多或少的人文关怀试图给出解决办法,这就是第二种思路。如果说第一种思路是以“我”为当事人来看待人生与世界,第二种则是在视角上抽身事外旁观,以人——我们眼前的这些活人——为砖瓦构思如何打造社会的大厦。当然,砖瓦的特性自然会影响到大厦的构建,就像在雕塑家那里,石头、铜、粘土的属性差异也限制着艺术品的最终形态那样。如果说前一种思路是先要确定、改变砖瓦属性,后一种思路更多是就地取材。无论马克思等人意识到与否,对社会的构思总是隐含着对个体身上的“人性”的假设。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当然不是在说人有不同的人性,“无产阶级”或“工人”人性善,“资产阶级”或“封建统治阶级”人性恶,通过革命让前者占有生产资料、权力并对后者进行改造或消灭就能打造一个人间天堂,而看起来更像是假定“私有制”败坏了人性,资产阶级、封建官僚和农民因为有财产而堕落,工人因为无产而先进,改革为公有制和计划经济,落后的“小农思想”、“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就会变为先进的、无私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人人倡导和践行公正、平等、民主等价值原则,人类从此进入和谐社会、太平盛世。这就相当于说,人们的意识、行为的不同来自于她们所处的境况的差异,尤其是经济条件。这种假设类似我所说的“自动机”,它认为人缺少内在独立性,随外在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并且不可或难以理喻,所以无法说服资产阶级、统治集团主动放弃权力和财富,要以彻底的革命来改变社会环境和人。
问题并不是这么简单,在自私任性的基础之上消除“私有制”就像禁了枪,但是还有菜刀、板砖、拳头也可以用来行凶,除非你把人捆起来;人的头脑里也不是一片空白,靠灌输无产阶级意识形态也不会把所有人变成无私的国家和社会建设者,除非你像Ophiocordyceps unilateralis对蚂蚁那样入侵和操控人的大脑。虽然人在根据环境进行着适应性的改变,但这种外衣之下内在的自私本性始终如一,利益上的争斗从未停止,“共产制度”也无能为力。马克思主义对“人性”的忽略或误解,引发了它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双重灾难。如我们所见,历史最终以政治动荡、粮食饥荒导致的大规模死亡作为惨痛的教训回应了共产主义者们的美梦。我对马克思对穷苦人的关怀深感敬佩,所以此处我与他只是两个目标相同的人在手段或说“技术”上存在分歧,而与哈耶克、索维尔等人势不两立,他们在批评完共产理论的技术性问题(即计划经济)之后却鼓吹不道德的经济或物质水平“进步”至上论,属于误入歧途。
把人看作“自动机”本身问题不大,至少它相当符合不是苏格拉底、斯宾诺莎也不认识苏格拉底和斯宾诺莎的绝大多数人的日常经验。我也常把人称为自然或基因打造的生存与繁衍的自动机,这不是对从苏格拉底到斯宾诺莎和康德这一流派的背叛,而只是在陈述一种事实:自然选择塑造了生命,人类的原生智能由进化打造,多数人依靠这种智能思考和行动。所以人的头脑就像个“即时”信息加工器,它会不断产生新想法——晚上你还决定第二天开始早起勤奋学习,等到了早上你又想睡懒觉了——而且它的“即时信息加工”还是在随时根据环境寻求进化相关的利益最大化。难道当把这个利益计算器装在你的肉身中,打扮的漂漂亮亮走在大街上就认不出你的本质来了吗?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如此,苏格拉底等人就是例外。他们没有像普通人那样按照自然的设定自动运转,是因为发展出了相对完善的信念系统更改了原生智能。
这是因为人类拥有比其它物种更加灵活的智能,能够通过后天学习来扩展心智,这就是人从自动机变为homo moralis的可能性所在。随着历史的发展,文明为我们提供了不断更新的“paradigm”供我们整合到智能之中,如从神话、地心说和日心说到今天的宇宙大爆炸这些关于真的理论与从顺应“上帝”、“道”到提倡“自由、平等、博爱”这样的关于善的领悟,或许无需等到编织出完善的“理念之网”覆盖在原生智能之上我们就可控制自身。不过,对多数人来说,即使有B. Hood所说的人类的“亲社会文化”通过对反社会者的限制和驱逐这种不那么自然的“人为选择”在淘汰反社会基因或基因组在提升个体的亲社会性,也有吉登斯和Eva Illouz这样的人在有意地鼓吹集体主义精神——吉登斯提倡的“团结”和Illouz对前现代“秩序”的怀念或多或少是把人身上“亲社会性”的直觉与倾向理性化、概念化出来的结果——尽管如此,时至今日也未改多数人受本能驱动进行利益博弈的社会和历史主旋律。发生在我们眼前的战争不止、争端不断、犯罪不息、政治问题沉疴遍地、平权运动困难重重都是例证。
与马克思不同,罗尔斯等人接受了人各谋其利的竞争本性,所以他不谈善良、利她、高尚、伟大,而是提出“justice as fairness”。在什么情况下我们才把公平放在首要地位?典型的例子就是在比赛时。如果我们把尘世间忙碌奔波的人看作是逐利的自动机,那么社会就变成了一个大的竞技场,罗尔斯尝试引入“公平”也就顺理成章。在自然层面,生存竞争只看结果,不讲善恶、不择手段,所以人类受本性驱动,在历史上留下种种令人发指的残忍恶行也属“自然”,但是相比把孱弱的幼鸟撕碎喂给其它子女的飞禽和把猎物生吞活剥的走兽对自己行为中的残酷浑然不觉,把“humanity”当作褒义来自我标榜的人类如果一样懵懂就显得滑稽可笑,然而也只是人类当中屈指可数的沉思者不愿再像死鱼一样随着自然之波逐流。罗尔斯引入“fairness”也可看作是一种努力,不再“不择手段”,而要在伦理价值上有所追求。
不过,“公正”只是低层次的伦理追求。在我所说的伦理双原则中,高层次的“道德”敦促我们尽量去促进别人的福祉——这也是homo moralis的自发和自觉行为——而低层的公正只是要求每个人不去侵犯别人的(合理)利益。回看人类历史,文明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从自然的丛林法则不断向伦理的公正靠拢,当然这个过程至今尚未完成。“公正”在文化中的对应物是“法律”,现代相比过去恶法更少,公正程度从古至今是在不断提升。被这样那样的流派或思想者所推崇的平等、自由、公平等“价值”或“权利”,如我在别处所论述,实际上不过是公正的派生物。也就是说,实现了公正,就实现了平等、自由、公平等。柏林意识到这些价值之间存在冲突,却并未因此察觉自由、平等、公平等并不能无条件成立,绝对的自由、平等与公平是没有意义甚至邪恶的,需要由公正为其设定界限。
我的看法是,这些自由至上、绝对平等之类的极端观念,就如包装为神的或自然的旨意的“生命神圣”之类的看法,不过是人的原生进化智能中的自由感、平等感、想活怕死的欲望通过意识“概念化”、“理性化”出来的产物,由于是来源于内心的一些需求,因而经不起逻辑上推敲,而且有时还会损害公正、走向邪恶。泰·德萨米在他的乌托邦里让所有人吃集体食堂、穿同样衣服,与那些玻璃心或自尊心脆弱的人受不了别人比自己“优越”或许系出同源。这些人不考虑是否你锦衣玉食是你辛苦得来还是压榨我所得,是否我食不果腹是游手好闲的结果还是受你剥削所致,只是不能或不愿接受收入差异而要打土豪分财产实现“平等”,或者不管你是能工巧匠我是种田能手,你情我愿你卖我锄头我卖你粮食,还是我囤积居奇趁火打劫,饥荒时节趁机高价卖粮,让你们“自愿”爱买不买,都认为交易“自由”至上,任何人或政府不该干涉。所有这些来自直觉而缺少反思的想法无一例外都是错的。
罗尔斯仅仅提出“fairness”或许并非出于对人性的悲观而与马克思、吉登斯等人一样放弃了或未考虑人有一天能变成“道德人”的遥远愿景,而是先要为当前的社会找出一种可行的初步改良方案。如果说“理性存在者”或“道德人”的概念会让许多人一头雾水,公平、平等、团结这些价值、原则或目标就较容易得到原生智能人的赞同,无论背后人们是否会在行动中遵守这些原则。就像不管实际上民主与否,在当前的时代多数国家的统治集团都在口头上极力声称自己的政权十分民主那样。如前所述,人天生就在公正、平等、自由等方面有对应的道德感,虽然这些道德直觉被原生智能本来是用于维护个体的进化利益的工具;而且接受过教育的现代人在新文化的熏陶下也不是没有能力理解这些理念的合理性,尽管理性上的认知时常并不能决定人们的行为。
把所有人放在无知幕后的“the original position”,罗尔斯相当于模拟了一个让所有人始于同一起跑线的比赛场景,我们因此会像罗尔斯一样推论人们会愿意接受他的“justice as fairness”。但是我认为他的这个提议打动不了几个人,尤其是因为我们每个人生来已经在赛跑中途,早已看不见或许从不存在的“the original position”起跑线。对于那些在财富、权力、地位、名声上的既得利益者和他们的后代、附庸们,人的自私本能决定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不可能放弃自己在竞争中的优越地位。迈安德里乌和梭伦这样的人是绝无仅有的例外,是反自然的,我们不能期待铁树开花。罗尔斯的“Difference Principle”在技术上同样缺少可行性,它是厌恶风险的人才想要的选项,作为一种德沃金等人所说的社会性公共“保险”式的风险防范策略很难被所有人认同,虽然不影响这种措施的社会合理性。
依据我所说的道德原则,公正规定着“fairness”而不是相反,所以罗尔斯有点儿本末倒置。他的“fairness”更接近我们崇尚优良品质的偏好meritocracy,以致于他认为导致竞赛者优劣势的“运气”会妨碍公正,但个体的运气好坏来自“自然”,并不构成对她人利益的损害,因此无关公正。一般来说,身材高大的人在打篮球上相比矮小的人拥有优势,不考虑其它因素,这种优势的获得与矮个人无关,那么比赛就并非不公平,赢得比赛也属于高个人应得。但是当运气因素妨碍公正,如美国历史上白人通过奴役以及后来的歧视对黑人进行了剥削,她们的非法获利让其后代获得了更多的好处,所以某种类似Affirmative action的措施并不是在消除生为白人的运气来实现“fairness”,而是补偿因为家族的上几代人受到剥削和歧视受到的连带损害。如A. Lareau等人所说,父辈的经济状况、学识和受教育程度会影响子女们的人格、思想和能力发展,所以以相同的考题和录取标准对所有考生的“一视同仁”反倒是不公平和不公正的。
运气对公平或公正的妨碍不在于它在竞争中造成优劣差异,而在于对其她人的合理利益构成损害,比如beauty premium现象,美貌的人在比赛中和最终分配资源时得到优待才是不公的,这是因为在美貌与比赛无关时,应该排除在所要考虑的因素之外。反过来,当运气因素关系到比赛本身,为了消除运气因素而强行消除个体对应的所得也是一种不公正。比如说,假设社区的渔业部分有两个渔民,一个好吃懒做,整天游手好闲,日出三竿才出海打鱼,一网下去打了300公斤,就收网回家跟人打牌喝酒睡觉去了,另一位勤勤恳恳,一早就出去打渔,同一个海湾同样的工具,干到天黑也才收获30公斤。暂且不考虑如长期和群体协作等因素,单纯把这个场景抽取出来而论,在分配的时候给前者的报酬应该远多于后者才是公正的。
如我在《价值与自由》中所说,个人凭借自然禀赋利用自然资源所得即为个人的合理利益,其前提是比罗尔斯的“the original position”更有说服力的作为自然产物“人人生来平等,谁也不欠谁”。个体之间的合作也是如此,分配的正义就是按照每个人的“合理利益”得其应得。尽管在实践上由于合作会带来收获上非线性的增长,使得评估个人具体的贡献变得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确定地说,自由主义者鼓吹的市场经济中的“自由”导致了分配不正义。其根源在于,自由“交易”实际上就是利益博弈,由于在市场上并无一个客观、合理的明确价值衡量标准给包括打工人的劳动在内的商品明码标价,在自私的人性驱动之下,买卖双方对价格的定义就变成了力量或权力“power”上的较量,处于上风的优势者往往会占对方的便宜。由此可以推断,一般来说,作为雇主的一方如地主、公司在“自愿”、“自由”的名义下隐蔽地剥削打工人。正是通过这种剥削,像马化腾、马一龙这样的资本家、企业家积累了远超过他们所应得的巨额财富,造成悬殊的贫富差距。
与经济对应的政治权力“power”问题更甚。如M. Friedman所说,“对自由最大的威胁是权力的集中”,在市场中通常会有多家公司给打工人提供职位,造成了经济领域权力(力量)的分散,对应的是打工人有了选择去给哪个雇主剥削的自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资方的优势,减轻了打工人被剥削的程度。但是在政治上,全部权力都集中在组成“政府”的这个集团手里,个人很难通过类似“离职”这样“用脚投票”来提升与国家这个利维坦谈判的筹码,而许多国家的民众都没有通过选举更换执政者的机会。政治中权力必然也会滋生腐败,而且如阿克顿所说,权力越大,腐败越严重,所以沿着权力阶梯越向上腐败越严重,以及权力更为集中的政治领域中隐藏的剥削远大于经济(和文化)领域,而越是集中的政体如皇帝家族统治、党派单独专政越腐败,对其人类同伴的剥削越严重。
人们通常提到的缓解或消除腐败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柏拉图、吉登斯等许多人所说的“智者”为王,甚至由全体“智者”组成王国,统治者和民众都以集体利益为重,不去损公和她人以肥私——这就又回到了“道德人”思路。虽然少见,我们这个世界上也偶尔会出现几个“道德人”,但问题如大卫·米勒所说,人类社会没有把苏格拉底、斯宾诺莎这样的人送上权力座椅的办法,且不谈柏拉图的哲学王、无论是敌是友都承认不可腐蚀的罗伯斯庇尔因为思路错误而同样给社会带来灾难。更多的人退而求其次,贡斯当、波普尔等人提到引入一些“程序性”手段来抑制腐败:控制不了握着武器的手臂,我们可以削弱“武器”以减少可能会造成的伤害。到目前为止,人们似乎尚未想出类似让手握餐刀把蛋糕切成小份分给大家的话事人最后一个取这种技巧来限制甚至消除权力的贪污腐败,只有类似贡斯当所说的“分权”来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和波普尔的民主选举和短任期来防止坏人上台和霸占权力这样的无奈妥协之计。
从古至今,人们从未停止做各种形式的大同世界、人间天堂的美梦。虽然没有一个能够成真,但无论对人性怎样悲观和失望,不管出于多么无奈的现实考虑,在我看来都不该像一些保守主义者那样想要维护传统、保持现状。日常生活中,有些人即使看到社会存在某些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导致了一些人受苦,他们依然反对任何变革的要求,只是因为他们在其中过得很好——我不想把这些保守主义者看作在是在社会中过得好的既得利益者,在他们冠冕唐皇的维护传统和现状的理论后面隐藏着隐秘的自私的动机,或者说还有性格上的懦弱和忘记了或坏掉了的良心,失去了理性上的正直,本能发作之后运用Mercier和Sperber所说的理性的原初功能,开始为他们想要的结论找理由来“辩护”。人的理性能力有限,思想被天生的自利倾向污染也不是不能理解,对这些人也不必失望,因为本不该有所期待。
面对眼前这个充斥着生物自动机的人类世界,我们也未必要把homo moralis组成的无何有之乡的理想暂且放在一边,只是要对通过认知提升来改变本性过程的漫长在心理上有所准备。如果要说历史有什么规律,人类在思想上大体上是在逐渐文明化就是规律;如果要说历史有什么方向,通过这种文明化降低和减轻“博弈”带来的压迫和剥削,社会逐渐变得公正和利她就是方向。但是具体能发展到什么程度,能否达到某种阈值,从利益争夺转向爱,最终抵达无何有之乡,还需谨慎求证。在此之前,在人类曲折前进的道路上是否会因为像大陨石撞击地球这样曾造成恐龙消失的天灾或者是类似造成气候变化的温室效应、核武器世界大战这样的人祸导致人类的灭绝也尚未可知。发生在我们眼前的二十一世纪初民粹主义的崛起也在告诉我们,历史倒车随时在开,前途光明却不一定能实现。
如福山、Y. Harari等人所说,人类原始的头脑已经不能凭借直觉理解复杂的现代社会组织,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学习政治、经济新知识,既是对自己也是对社会负责。缺少这些知识就会表现得像“愚众”,就会被人当作羊来牧,当作孩子来实行一种家长式的对待。当然,这些牧羊人、精英自身也很难说是什么好鸟,革命胜利前那些动人的宣言,挡不住革命胜利后权力的甜蜜,无数的代表着民意的选举出来的领袖、代表着历史先进性的“先锋队”的个人或集团在赢得权力之后当场堕落。大众还在高呼万岁,头脑稍有清醒的人已经心灰意冷,甚至流落异国他乡。马特·里德利说自己是个认为人类将会一直不断进步的理性乐观派,虽然我也自认为理性,但与他相反,是个悲观派。我和他之间必有一个是冒牌的理性者,或者说是理性的叛徒。
暂且不考虑国家、民族、党派这样的利益集团之间的争斗,仅就社会内部的政治组织而言,到目前为止,在伦理上最合理的似乎是所谓的福利国家。如前所述,在“自由”、“自愿”的前提下,富人和权贵通过对打工人和百姓的剥削聚敛了不正当的财富,因而应该对其多征税,对收入少的群体进行补偿,所以当那个众所皆知的“民主灯塔”已经不孚众望、行将倒塌和熄灭之际,瑞典、挪威这样的北欧国家担起榜样的大旗给出了人类发展的方向。福利措施不该被看作是要缩小财富差距,实现平等,而是要达成公正。有时人们会担心,这些福利措施会造成对“生产力”的破坏——要牢记的是“生产力”是用于实现福利的手段,福利是提升生产力的目的,搞错就会变成吉登斯所提到的“生产主义”,它与哈耶克等人对人类兴盛的青睐、吉登斯对社会“团结”的推崇一脉相承,关注的是增进人类的数量及物质上的繁荣与稳定、担心社会的动荡与人类的衰退甚至灭绝,在为进化传话、为基因代言。
当年启蒙时代的平等、民主、自由等思想引发了时代的变革,打破旧枷锁把人类的文明推上一个新台阶;希望我这姗姗来迟的分配正义论至少可以为福利制度背书。在政治上,至少从伦理上看,所谓的“政府”,实际上只是行使以下两种公共权力的代理者:维护公正秩序、设定能够最大化合作成果的政策措施。维护公共秩序有客观的原则,而制定经济发展措施是技术问题,前者如诺齐克所说相当于寻找一个能够在公正被违反的时候执行惩罚、赔偿措施的第三方,后者则可看作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来为社会全体出谋划策。旧时代的等级制度、权威、忠诚等观念就像医学中的放血、顺势疗法一样是人类的愚昧带来的难以隐瞒的历史黑料。国家、族群间的摩擦让一些人怀念旧时代的抱团文化,价值观的缺失让另一些人向往宗教迷信的慰藉,考虑到人类原生智力的贫乏,这些表现也情有可原。
当然,至于具体如何制定福利措施或说设计福利制度,还需要我们进行审慎的复杂考量,只要有权力就会腐败这个顽疾已经让人头疼,如何安抚、开化那些会给川普这样的人投票的猪队友也是个难题(给拜登投票的人要好一些,已经不再是猪队友,是羊队友)。而在国际上,我们还得考虑来自它国的威胁,尤其是那些愚昧的虚假民主、威权主义、独党专制或家族统治国家,以及孕育着自私的民族主义的抱团文化。举国抱团体制的团结和凝聚力使它们能爆发出更大的力量,就像古代斯巴达。落后的斯巴达击败文明的雅典这样的事件在历史上反复发生。所以我常说,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善良是不够的,还要有智慧,尤其是与无知、愚昧以及坏人斗争的聪明和能力。狼被捕兽夹夹住,你要去救它,它未必不会咬你。你是农夫,看到冻僵的蛇,你很机智,不救,但当你是青蛙,蝎子求你带它渡河,并且跟你说如果蜇了你它也会被淹死时,你未必就会拒绝它。学习、读书、思考,不断提升认知水平,这不是一种可有可无的个人努力上进,而是每个人应尽的道德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