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涂尔干:拉布里奥拉《论历史唯物主义观念》书评
本文节选自《涂尔干文集》第六卷《乱伦禁忌及其起源》第四编中的“书评 安东尼·拉布里奥拉,《论历史唯物主义观念》”,汲喆 / 付德根 / 梁渠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为阅读及排版便利,本文删去了注释,敬请有需要的读者参考原文。
作者简介:埃米尔·涂尔干(Émile Durkheim,1858.4.15-1917.11.15),法国犹太裔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法国首位社会学教授,《社会学年鉴》创刊人。与卡尔·马克思及马克斯·韦伯并列为社会学的三大奠基人,主要著作有《自杀论》《社会分工论》《社会学方法的准则》等 。

该书的目的,是对作为马克思主义基石的历史哲学原则进行分析,进行新的阐述,这样做不是为了修正,而是为了澄清,并使其更加准确。这条历史原则指出,历史的发展归根结底取决于经济原因。这就是所谓的经济唯物主义的教条。既然作者坚信,《共产党宣言》对这个原则进行了最系统的阐述,所以这篇文献也成了该书研究的主题。该书包含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解释了这一学说的起源,第二部分对此学说进行了评述。并附有《共产党宣言》的译本。 一般说来,历史学家只能看到社会生活最肤浅的层面。个人是历史的主体,个人自为地创造了他们参与其中的事件的表现。为了能够理解个人的行为,他们想像自己正在追求某种似乎值得追求的目标,为了向自己证明和必要的时候向他人证明这个目标是值得追求的,他们编造各种合理化的理由。历史学家认为,正是这些动机和这些合理化的理由才是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原因。例如,如果他尽力发现了宗教改革时期的人们想要达到的目标,就认为自己已经解释了宗教改革的原因。然而,这些主观解释是毫无价值的,因为人们并没有看到迫使他们行动的真正动机。即便我们的行为是由与我们非常接近的个人利益决定的,我们很容易理解它们,我们也只能识别驱动我们的一小部分,而非最重要的力量。这是因为,在我们的意识中发展起来的观念和合理化的理由,只有彼此产生冲突的时候,才能构成我们的思考,通常而言,这些观念和合理化的理由是从有机状态、遗传倾向,乃至我们意识不到的根深蒂固的习惯中产生的。当我们在社会原因的影响下行动时,甚至更容易会产生这样的情况,从很大程度上说,我们已经意识不到这些社会原因了,因为它们更加陌生、更加复杂。路德并不知道他是“第三等级发展中的一个环节”。他坚信,他始终在为基督的荣耀而奋斗,他并没有怀疑他的观念和行为是受某种社会状态决定的,也没有怀疑相应的阶级状况需要彻底改革旧的宗教信仰。“历史上发生的一切,就是人的奋斗,不过,这种奋斗很难成为批判的选择或合理的意志所产生的结果。”

倘若人们希望理解事实之间的真实关系,就必须抛弃这种意识形态的方法。倘若人们希望了解上述观念并没有忠实表达的深奥的事物,希望深入观念源于其中的基本力量,就必须抛开肤浅的观念层面。就像作者所说的那样,“随着历史事实的发展,这些事实本身披上了某些外在的装饰,人们必须剥除这些外在的装饰”。对于这些事件惟一合理的、客观的解释,就是去发现这些事件真正形成的方式,而不是人们所创造的与其起源有关的概念。人们已经变成了这些事件的工具。唯物主义的历史概念认为,它已经实现了这种历史方法的革命。
根据马克思等人的观点,假如人们照此行进下去,就会看到社会演化活生生的源泉是每个历史时期的技术形态,即“与这一时期相适应的劳动条件和工具条件”。这就是构成深层结构的要素,或者是作者所说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生产阶级关系的方式是极其不同的,这取决于该生产是农业生产,还是工业生产,人们采用的生产机器可以使生产集中于少数大企业,还是使生产分散。其他一切,都取决于上述关系,取决于这种组织所形成的各种各样摩擦和对抗。首先,国家是社会分化为一个阶级从属于另一个阶级的必然结果,因为只有通过暴力和压制手段,这些经济不平等的实体之间才能维持平衡状态。这就是国家的作用;国家是一种力的体系,用来“维持和维护一种联系的模式,即经济生产方式的基础”。因此,国家利益等同于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样,法律“也不过是为特定利益所做的惯常的、武断的或合法的辩护”,“法律所表达的也只是优胜者的利益”。因此,“法律几乎可以直接还原为经济”。伦理是社会生活在个人意识中发展而成的所有倾向和习惯的总和,取决于其自身的组织形式。最后,即便是艺术、科学和宗教的产品,也始终与特定的经济条件有关。
拉布里奥拉告诉我们,这种观点的科学价值,是使历史自然化的效果。历史的自然化其实很简单:在解释社会事实的过程中,用确定的、真实的抵抗力,也就是人们的阶级分化(这种分化本身与经济技术状况有关)代替那些矛盾的理想和想像的幻影。直到今天,有人还认为这些理想和幻影依然是进步的动力。然而,人们必须谨慎从事,不要把这种自然主义的社会学与所谓政治和社会达尔文主义混为一谈。后者只是用解释动物学发展的原则和概念来解释制度的发展。既然动物生活没有经过任何劳动的修正,是在纯粹的物质环境中展现出来的,那么,这种简单化的哲学便会发现自己对社会演化的理解,并没有依据社会原因,而是依据我们在动物身上发现的需要和欲望。在拉布里奥拉看来,他为之辩护的理论是截然不同的理论。这种理论并没有在作用于有机体的宇宙环境中,而是在人为的背景中寻找历史发展的动因。在这里,人们相互联系,共同劳动,将制造出来的一张大布,罩于自然之上。这样一来,社会现象就不再取决于饥饿、口渴和生殖的欲望,而取决于人类技艺已经达到的状态,取决于从这种状态,从集体劳动中产生出来的生活方式。毫无疑问,起初,人类同其他动物一样,他们的活动领域只是自然环境。然而,历史不可能回溯到这个假设的时代,我们今天也不可能创造任何有关这个时代的经验表现。历史是从超自然的环境中起步的,无论这种环境有多么的粗简,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开始产生社会现象;历史本身与人类使自身超越纯粹自然、构造新世界的方式无关,因为这种方式是无法确定的。所以,我们可以说,经济唯物主义的方法适用于整个历史。
革命的社会主义合乎逻辑地遵循着这些抽象原则。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工业技术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以,社会组织也应该产生同样重要的变化。既然生产的性质和方式是最基本、最实质的要素,那么由此形成的混乱局面就不是局部的、有限的病态,我们也不能说,我们的集体经济只需进行局部调整,就可以治愈这种病态。它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病态,只有通过根本的社会变革才能治愈这种病态。必须打碎所有旧的体制,必须解放所有的社会原料,只有这样,才能铸造新的模式。
这就是该书的基本内容。在序言中,索列尔(Sorel)把这部著作称为社会主义的重要文献。当然,人们也许会觉得该书的论述过于分散,构思也有不很充分的地方,某些语言上的暴力倾向也应该从科学讨论中丢掉,所有这些都是该书留下的遗憾。不过,对我们的知识来说,该书是最严肃认真的努力,作者试图将马克思主义学说还原为基本的概念,并更深人地讨论了这些概念。这种分析并没有像通常的分析那样,把自己隐藏在毫无决定意义的细微差别之中,而是充满活力,勇往直前。作者所关注的,很明显是那些最主要的信念,他事先已经坚决接受了这些信念的逻辑结果。另外,他有关这一体系的说明,既使内容丰富的观点得以表达出来,也暴露了其中的弱点。

对社会生活的解释,必须依据人们意识不到的深刻原因,而不是那些参与社会生活的人们所创造的社会生活概念,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富有启发意义的观念;我们同时也认为,要想找到这些原因,我们主要依据的必须是互有联系的个体结合成群体的方式。对我们来说,在这种状况下,而且惟有在这种状况下,历史学才能成为一门科学,社会学才能存在。为了使集体表现成为可理解的,它们必须有所起源,因为它们不可能构成一种自我封闭的循环,所以,我们必须从它们之外去寻找它们得以形成的源泉。要么集体意识漂浮于真空之中,漂浮于无法表现的绝对之中,要么通过以它所依赖的基质为中介,与其他世界建立联系。从另一个角度出发,倘若这种基质不是由社会成员组成的,没有从社会的意义上结合起来,那么它又是由什么组成的呢?我们认为,这个命题是自明的。不过,我们没有像作者那样,发现把它与社会主义运动联系起来的理由,相反,它是完全独立于社会主义运动的。对我们自身来说,在我们了解马克思以前,就已经得出了这个命题,我们根本就没有受到过马克思的影响。这是因为,这个概念是过去五十年中历史学和心理学运动合乎逻辑的扩展。长期以来,历史学家已经认识到,社会的发展具有记载历史事件的人们无法知晓的原因。在这些观念的影响下,他们倾向于否认或限制伟大人物的作用,希望用文学、法律等运动来表达集体思想,任何特定的人格都无法完全体现这样的集体思想。与此同时,个体心理学告诉我们,个体意识通常只能反映有机体的基本状态,我们的表现流是由主体意识不到的原因决定的。因此,这个概念就会很自然地扩展到集体心理学。可是,我们不可能发觉,我们目前亲眼目睹的剧烈阶级冲突在阐述和发展这种观念的过程中,究竟能够产生什么作用。无疑,只有具备了这种观念所必需的条件,它才会适时地产生出来。在过去所有的时代里,都不可能会有这种观念。不过,问题在于了解这些条件到底是什么,拉布里奥拉断言,激发上述条件的,是“现代技术充分的、有意识的、持续的发展,是正在展现的新世界的必然构想”,他认为这个论题是不证自明的。社会主义能够赋予这个观念优先地位,可是,社会主义既没有创造这种观念,也没有蕴涵它的意义。
确实,正如作者所假定的那样,既然这种客观历史概念与经济唯物主义的学说不分轩轾,既然后者肯定拥有社会主义的根源,那么人们就可以相信,前者是在同样的影响下构成的,是由同样的精神激发出来的。但是,这种融合缺乏基础,因而将其彻底抛弃掉,是非常重要的。这两种理论之间根本不存在相互依赖的关系。很明显,它们的科学价值也不能等同。正如对我们来说,正确的做法是从个体表现之外去寻找社会现象的原因,同样道理,如果认为社会现象最终可以还原为工业技术的形态,认为经济因素是进步的主要原因,那么这样的看法也是错误的。
即便不把特定的事实与经济唯物主义对立起来,人们如何才能看到后者所依赖的证据是不充分的呢?这真是一种假扮历史的规律!为了说明这条规律,人们就得引入一些松散的、杂乱的事实,这些事实根本不能构成方法上的序列,也没有得到清晰的阐释:原始共产主义、贵族和平民的斗争、普通人与上等人的斗争,都被诉诸于经济解释。即便从英国工业史中挪用来的例子也被添进了这些罕见的文献中,而且在评论中一笔带过,但这些例子依然无法说明大量事实的普遍化特征。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主义起初宣称社会生活取决于意识和自觉理性之外的因素。后来,为了解释这些原因,人们又不得不采用间接的、像自然科学那样复杂的程序;为了分门别类地发现这些因素中的一些因素,各种观察、实验和烦琐的比较都是必要的,更不用说即刻获得一个单一的表现了。眨眼的工夫,我们就似乎澄清了所有这些神秘的东西,非常便捷地解决了这些人类理智很难洞察到的难题。难道我们不能说我们刚才概括的客观概念并没有得到明确的证明吗?再没有什么比这更千真万确的问题了。另外,它也没有提出要确定社会现象明确的起源,而仅仅局限于确认它们具有自身的原因。说它们具有客观原因,是毫无意义的,因为集体表现不可能从自身之内获得这些原因。因此,这不过是一种引导研究和引发怀疑态度的假设,而最后的分析则必须确定经验。这是一种方法的准则,而不是人们能够推断理论结果或实践结果的规律。
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越来越倾向于确认:宗教是最原始的社会现象。通过持续不断的变化,集体活动的所有其他的形态都源于宗教:法律、道德、艺术、科学、政治形式等等。原则上说,一切事物都是宗教的。我们从来就不晓得把宗教还原为经济的方法,也不知道所有进行这种还原的尝试。没有人证明过,自然崇拜究竟受到过什么样的经济影响,才从图腾崇拜中产生出来,受到过什么样的技术调整,才在这里变成了耶和华的抽象一神论,在那里变成了希腊—拉丁的多神论;若有人真的做过这样的证明,那么我们会深表怀疑。一般而言,开始的时候,经济因素完全是初级的,相反,宗教生活却丰富多样,具有压倒一切的力量,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后者怎么可能会源于前者呢,相反,难道不是经济取决于宗教吗?宗教怎么会取决于经济呢?
上述观念不应该被推到极至状态,否则就会失去它们的有效性。当心理—生理学把有机基质当作所有心理生活的基础后,它往往会错误地否认后者的所有实在;这样形成的理论,只能把意识还原为一种副象。因为我们忽视了这样的事实:尽管表现原本取决于有机状态,然而一旦它们被建构出来,就是自成一体的、自主的实在,能够反过来变成原因,能够生成新的现象。社会学必须小心避免犯同样的错误。尽管集体活动的不同形式具有各自不同的基质,尽管它们最终是由此产生的,但是,一旦它们存在了,就会反过来成为行动的创造之源,具有自身的所有效力,并反作用于它们所依赖的原因。因此,我们远没有坚持经济因素只是一种副象的观点:一旦它存在,就具有自身特有的作用:能够从某些方面改变它源于其中的基质。但是,我们没有理由以某种方式将其与这种基质混淆起来,并借此创造特别基本的东西。相反,一切事物都会使我们相信,它不过是次要的、衍生出来的要素。因此,本世纪发生的经济转型,即大规模的工业代替小规模的工业,根本没有必要推翻和更新社会秩序,甚至欧洲社会所罹患的疾病,也没有必要把这些转型当作它们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