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盐商传奇:查氏家族两度判死却能逆天改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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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问新书《亦官亦商:明清时期天津的盐商与社会》,揭秘了明清盐商的生存法则,全景展现了盐商与国家、社会的动态博弈。
作为明清天津盐商的缩影,查氏家族的兴衰史可谓就是一部浓缩的 “亦官亦商” 启示录。
从江西临川迁徙至津,查氏凭借盐业崛起,在官商交织的漩涡中两度涉险判死却奇迹重生;他们构筑的水西庄,既是文人雅集的文化地标,亦是权力周旋的社交舞台,连乾隆帝都曾在此驻足。
家族五代绵延,或科举入仕,或联姻权贵,“阔查” 之名一度成为财富的代名词,却终因经营失当、挥霍无度与官场倾轧,从鼎盛走向衰落。
这段跌宕起伏的往事,道尽了盐商群体在权力与资本间的挣扎与博弈。
查氏家族:盛极一时的水西庄
文 | 关文斌
张氏和安氏败落之后,查氏继起,成为天津盐商社会文化网络的领袖。
查氏在天津的两个主要支派可追溯至江西临川。
1590年,以查聿和查秀为首的一支迁徙到今天的北京郊区宛平。
这个家族经历了明清之际的改朝换代,以“义不可辱身于贼”,一门“七烈女”自杀,被文人称颂。
查秀的孙子查如鑑曾任扬州府江都典史,他去世时,其子查天行(1667—1747)才3岁。
自此以后,这个家庭尽管陷入了贫困之地,却拥有相当多的社会关系。查天行由其任仪征知县的姐夫抚养成人,在他父亲诸多朋友的帮助下,事业迅速发展。
他定居天津,先供职于工部关。这是一个虽地位低但有油水的世袭职位,缺份可以随意买卖。
但是,在查天行看来,长芦似乎更有诱惑力。于是,他成为张霖的合作者之一,牵涉入案,亦被查参,只有125 081两银的资产,却向内务府称贷21万两。
他被投入了监狱,并被判死罪。但是,查天行不像张霖,他与亲家金大中清偿了所欠的117 500两银。
察察为明的康熙甚至批评办理此案的官僚,因为贷款时议定分八年本利清还,而查、张案发时并未满八年,户部本利一并全追,康熙认为这样做“于理不合”,命令户部解释。
大学士马齐为户部辩护,“恩出皇上,部中何敢议免”。这复奏让康熙阐释他对法律的看法:
“虽朕之恩,亦据理断之而已。若无理,岂可断乎?”
查获得了赦免,1709年被释放。
可是,此次教训似乎并没有抑制查天行的野心。
三年后,他再次身陷囹圄,罪名更为严重:为他的儿子在科举考试中串通作弊。
据赵申乔的奏折:
“本生(查为仁)卷面大兴与册内开宛平不符,榜发十日本生尚未赴顺天府声明籍贯,有无情弊,难以悬定,据实题明,乞敕部查究。”
《清实录·康熙朝》1711年10月31日。
后来查明查天行雇举人邵坡冒名为他的长子查为仁(1694?—1749),参加1711年顺天府乡试。
这一舞弊行为的暴露,原因倒不是枪手失败,而恰恰相反,是枪手考了第一名。在市井传言中,作为解元的查为仁目不识丁,因而舆论哗然。
朝廷准备再次调查,父子二人仓皇逃往南方,躲在浙江绍兴一个亲戚家里。
1713年,两人被捕受审并被判处死刑。
但是,蒋良骐惊异地发现,查氏父子最终竟得到赦免,不像其他的盐商,也不像1711年江南和福建的相同科场案犯——他们都被立即处死。
关于查氏父子是如何化险为夷的,现存史料只有零星的载录。
查为仁在刑部西曹的难友张照为查为仁的诗集《花影庵集》(花影庵是查给自己的监牢取的斋号)所作的序言里提供了一条线索。
张照的同年进士赵熊诏告诉他,他的父亲赵申乔作为1711年顺天府乡试的主考官,自感对查氏的处境负有责任。
步军统领陶和气(托合齐)也介入了此案,目的是报复赵申乔建议参革铜商金、王两姓。
陶(托)氏四处散布言论,说这科榜首与取中者多是富人子,是因为他们有行贿勾当,借以打击赵申乔。
赵跟托是否有其他过节、赵对查的赦免是否真的起了作用还不清楚,但是,银子能使他们化险为夷。据说,查天行的妻子用2万两银子赎罪,查氏父子分别于1718年和1720年被释放。
无论如何,查为仁成为一位传奇人物,被载入史册和乡土教材。
文人雅士们视他为天才,为他能在恶劣的环境下,从目不识丁成长为诗人中的翘楚,为天津文学增光而感到自豪。
这些传奇式的说法,自然真假混杂。
假如查为仁1713年入狱时目不识丁的话,那么他在创作《花影庵集》(集中最早的诗作于1714年)之前,仅有一年的时间学习诗作的格律与技巧。
这是一件有可能却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当然,这亦不排除枪手代笔的可能。
不论是否目不识丁,查天行父子继承张氏和安氏余绪,成为天津盐商文化网络的领袖。
他们在城西三里购买了一百多亩地,建成“水西庄”,这里便成了查氏网络的大本营。
水西庄位于运河南岸,庄里绿树成荫,假山奇石遍布,歌台舞榭等大小建筑掩映其间,房中罗列书籍、画卷、古玩。陈元龙与查昇是总角之交,二人曾同在南书房共事,陈还在各部及内阁担任过要职,如文渊阁大学士兼管礼部,致仕后旅次水西庄作《坐揽翠轩与天行述旧》一文,回忆两人总角之时,又作《水西庄记》,称“斯园乃尘世之丹邱”。
陈的侄子、当时任户部侍郎的陈世倌称查天行为叔叔,在查氏七十寿辰的时候,敬献祝寿词一篇。
另一位高官、湖南人陈鹏年,经查慎行和查浦的引介,亦作客水西庄,为查为仁的诗集题写序言。
地方官也是查氏网络的成员。首任天津直隶州(设于1725年)知州宋晶,1725年到任的长芦盐运使张璨,都常到水西庄酬唱。
1726年任长芦盐运使的陈时夏撰文赞颂查天行的继室,言及他与查之间近二十年的友谊。
英廉在担任天津河防同知时,曾频繁与查氏交往,与这里的诗人唱和。水利专家陈仪(第一章已述及)不无骄傲地宣称,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查天行了。
陈宏谋任职天津河道期间,亦与查氏论交,为查日乾侧室王氏撰写八十寿序。查为义(为仁弟)故后,陈宏谋应查礼(为仁三弟)的请求,作《集堂府君小传》为纪念,“以俟后世之采风者”。

来到水西庄的更多是文人骚客。
查氏海宁支系(南查)的查慎行(曾任职南书房,前已述及)视查为仁如同亲子,教他作诗。
慎行的弟弟查浦在1700年成进士之后的两年时间中旅食水西庄,与查天行以兄弟相称,视水西庄为“隐逸之所”。
厉鹗、杭世骏、万光泰、汪沆和符曾等来到水西庄时无不感到宾至如归。
由查为仁命名的水西庄诗集《沽上题襟集》刻印后,一纸风行。
查为仁笺注《绝妙好词》,厉鹗将查的笺注与他的笺注相比较,认为查氏堪称第一。
这样,查作为诗人和学者日益声名远扬。
然而,当乾隆皇帝驾幸水西庄时,所有这些达官贵人和文人雅士都黯然失色。
乾隆皇帝于1748年首次到水西庄,他认为这是一个惬意之所。随后他几次来到天津,也都下榻水西庄。
只是这一特殊的荣耀,也使查氏付出一定的代价。
既然皇帝如此厚爱此园,查氏便深感责任重大,于是将庄园的一部分修缮一新,专门奉献给皇帝。
1771年,乾隆皇帝将此园御笔命名为“芥园”,从此这里成为皇帝亲临的圣地,其他人无论拥有多大权势、多少财富,也不能僭越了。
然而,这样的代价并不算大,查氏因此实现了他们追求的梦想——获得社会的尊重。
尽管地方志编纂者对查氏是“流寓”抑或“乡贤”持有争议,但查氏宣称他们自参加科举考试起就入籍天津。
他们的姓名甚至进入了本地方言,“阔查”成为富有的同义词。
查为仁的二弟查为义曾任安徽太平府通判,致仕返回天津后成为一名盐商、诗人和业余画家。查为仁三弟查礼,1748年在户部任职,外放后领兵参与大小金川之役,最终于1782年任湖南巡抚(未到任)。
查礼之子查淳,官至湖北布政使。
确实,自查天行之后的查氏五代人,代代至少有一人中举人或成为进士。
他们与海宁陈氏(本姓高)源远流长的关系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查为仁次子查善和是陈邦彦的女婿。
陈邦彦进士出身,是一位造诣颇深的书法家,曾入值南书房,官至礼部侍郎。
但是北查到了善和这一代,家道已经开始衰落。
科场无论得意还是失意,候补或捐官,都耗资巨万。加上族人“花时载酒,累月流连”,不事生产,所托非人,连年涉讼,“遗赀几荡然矣”。
查昇的后代作为查氏的另一族支(南查),也曾在长芦兴盛一时。
查昇供职南书房时虽然经济不无拮据,但因为有天津的北查支持而生活稍得舒缓。
他的儿子查昌洵蒙父荫当上了广东长宁县知县,孙子查懋也依附北查从事盐业。懋子查莹是1766年进士,其弟查世倓(1750—1821)四年后成举人;他的孙子查堂也中了举人。
与曾祖父相比,查莹作为监察御史,仕途平平,也没有在文学上取得卓著的成就。
但是,他继承了家族巨大的财富。他的女儿查有蕙嫁给伯爵孙均,据陈文述的《孙古云传》,孙在故乡和北京俱无恒产,但因为“厚于故旧不能节缩……恒惧不继”,幸亏“外舅给谏查君映山(查莹),世业长芦鹾务,饶于财。病卒无子,以犹子有圻为子。
君配查夫人,给谏爱女也。
外姑祝恭人以给谏遗言,分质库四,得二十五万金。查夫人贤明知大体,尽以所分属君”。
孙在爵位被革后退隐,“不意司事者耗费十七八,岁入不给”,富贵有如过眼云烟,身后萧条。
查氏的这一族支到了查有圻的时候,无论财富还是名声都达到了巅峰,以“江公源”的引名,成为芦纲公所的纲总之一,引地遍布河北和山东。
“计产三千万……中外大寮困乏,无不资之,如陶文毅(澍)、百文敏(龄)每贷银率以万计。”
跟张霖一样,他最终的目标还是在仕途上飞黄腾达。
可是当1807年朝廷考虑任命他为户部郎中时,他应否回避的问题被提了出来。
那时在京城的官员中还没有回避制度,但是当时主管户部的戴衢亨(1755—1811)是查有圻的姻亲,吏部感到应该实施京官回避制度,对不同的品级和关系予以规定。
皇帝终于了解到这两个家族是儿女亲家,关系非同一般,极有可能在共事中串通一气,于是同意以后出现类似情况时应当采用回避制度。
查于是转到刑部待缺。
次年,查就以“仰沐主恩……身家赡给之资悉荷高厚生成之德”,又恭逢御驾贲临天津,敬进银10万两,以备赏需。
然而,对都察院给事中花杰来说,这种关系不仅会导致失职。1809年,花氏提出了一连串对查氏、戴氏、户部和长芦盐运使的弹劾。
他声称,其时正值南运河工程展开,国用浩繁,唯是长芦连年缓征,积欠至700多万两,而查有圻“任性挥霍,骄奢淫佚,京城人谓之为查三僄子”,与他的同族查庆余、查世兴等虽然坐拥厚资,却置国用课币于不顾,承办官引地后既不交窝价,亦不付官租,建议严催积欠“以惩奸商”。
他更指控查氏凭借姻亲的庇护,图谋扣压应上缴户部的窝价。
另外,在母亲的丧礼上,查有圻让三位大学士当知宾,这虽然算不上罪行,但也是滥用名器,有损朝廷尊严。
对戴衢亨及其同党的指控更为严重,花杰称他们阴谋操纵会试,广植门生,在户部滥用权力,又企图把他的门生和党羽塞进南书房。
朝廷的调查似乎没有得到多少证据,花杰亦因弹劾失实而被降职。
但是,戴衢亨也遇到了麻烦,他盘根错节的关系网被揭露了。
由于戴的叔父戴均元时任仓场侍郎,所以,潜在的利益冲突使戴衢亨降职调至工部。

尽管查有圻在这事件中相对而言未受太大冲击,但是他作为与官僚政治密切相关的盐商,树大招风,成为一个极其方便的攻击目标。
据传御史李仲昭曾向查索取贿赂,查拒不顺从,李对此怀恨在心。
后来,李重新挑起事端,参奏长芦盐商串谋倒换户部颁发的称盐的砝码。
后来的调查虽然找不到查氏直接勾结户部官员和工匠的证据,而且查本人事发时远在苏州,但是查仍然被认定是主犯,因为他作为长芦纲总,是通纲“造谋之首”,玩忽职守,对业务不闻不问,纵容内司冯昶(前文提到的“亦政堂”冯家)、外司樊宗澄牟取暴利75 620余两银,被判追加五倍罚款,共计455 652两,严加追比,查封北京、天津、苏州等地的家产以备罪罚。
长芦众商总共应罚银1 478 134两(后修正为1 479 486两),所有职衔顶戴全部革斥。
查虽然在限期内提前两个月把罚款交清,但仍得发遣。其母查祝氏(查莹遗孀)以次房独子有圻过继兼祧,“母子相依”,若有圻被戍远行,恐无相见之期,因此愿比照四品官赎军流罪银3000两之例,以十倍即3万两为儿子赎罪。
嘉庆以查氏在限前清缴罪赔,加恩宥过,才避免了查有圻的流放之苦。
现存史料尚不能证实曹振镛(亦是查的儿女亲家,继戴衢亨为户部尚书,任期至1813年9月)在处理此案中的作用,但1813年,有圻(已革四品卿衔)随同长芦通纲恭进13万两银以备赏需,觉得还未尽“捆忱”,次年又连同查世俨各捐银3万两抗洪救灾,开复了六品官衔。
但是经过这一番挫折,南查这一支已经元气大伤,有圻终于1824年告退,次年更因为尚拖欠正杂币利官租27万多两,所呈房产家什作抵不敷而被参革,余项严追。
查昇后代的另一支传至查世倓,绝意科场,协助父亲查懋(引名“江公源”)经营长芦盐业,主持有圻兼祧两房,经理其家后退隐嘉兴。
其子元偁(1772—1855,1808年进士)分家,南方产业传与长子绍篯(号玉彭,1804—1854,1846年举人),长芦盐业交予次子彦钧(1806—1861,兵部候补郎中,引名“查庆余”),行办长芦引地十九处(不计京引)。
可是彦钧重蹈有圻覆辙,不事生产,“托名在京当差,一切假手商伙冯相桂,任其贻误课运……恃系职官,置若罔闻”而被参革。
绍篯虽然已经与彦钧分家,但仍然驰赴天津,倾其所有协助而不济,北京、天津、海宁、苏州等地的产业,尽行查封备抵。
其后人虽然继续以“查庆余”引名从事盐业直至民国时期,但仅限于大兴、宛平京引。
本书是一部讲述天津盐商群体与城市发展的社会史著作,通过盐商的视角,揭示了明清国家、社会与经济的复杂互动。全书以盐商为核心,立体剖析其在经济发展、家族治理、社会文化网络构建中“亦官亦商”的矛盾性:一方面努力经营社会网络,向朝廷捐输,与士人交游,通过联姻等方式与其他家族互通有无;另一方面服务桑梓,用心于地方慈善事业,积极参与地方自治、教育改革等事业。书中,作者考索了天津大盐商家族的命运沉浮,系统梳理其从兴起、鼎盛到衰落,从积极参与政治到退步抽身的数百年历史,还原清代盐税征收、引岸制度运作、民商纠纷等细节,呈现了一段别样的天津明清社会生活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