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暴力与秩序之间:吉登斯的民族国家理论
在当前巴以冲突与俄乌战争的复杂局势下,吉登斯关于民族国家、主权与暴力的理论仍然是一个有价值的分析视角,这些冲突不是孤立的地缘事件。围绕着领土主权、民族身份合法性进行的战争,核心矛盾是“民族国家”这一现代政治核心单元的形成、巩固与扩张。
这本书中吉登斯没有进行独立的一手实证研究,而是对马克思、韦伯、涂尔干、蒂利和曼恩等人的经典理论进行深入的分析、讨论和批判。从欧洲绝对主义国家的兴起到现代民族国家的全球扩展进行具有历史纵深和比较视野的分析,在这一过程中融入对不同文明和政治体系的比对。揭示国家形态演进背后的结构性与制度性逻辑,尤其是暴力手段的集中化、行政控制能力的增强以及公民权形态的变迁之间的内在关联。在理论工具的使用上,吉登斯发挥其“结构化理论”的核心主张,即不将社会结构视为外在于个体行动的制约性力量,也不将个体能动性看作完全自主的推动因素,而是强调二者在实践中的双向构成关系。这一思路贯穿全书,尤其体现在他对民族国家如何通过法律、行政与意识形态手段塑造民族认同,而民众又如何在这样的框架中争取权利、回应动员的讨论中。
吉登斯的理论构建主要依靠二手文献,且整合引用了多个领域的概念,比如语言学相关,心理学相关概念退行性追随等等过于庞杂,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理解门槛。而且吉登斯未采取经验研究中的个案深描法,在理论层面完成对现代国家形态的总体性把握,还需要读者自行在历史实例与理论概括之间不断建立联系。
这本书中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三个概念“监控”,是现代民族国家行政权力的基础,指涉的是国家对其管辖人口信息和活动的系统化掌控与监督。它既体现为人口普查、档案建立、税务登记等常规化的信息收集,也体现在学校、医院等机构对个体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他论证了监控能力的增强并非仅仅是专制政体的特征,反而是所有现代民族国家得以运行的基础——既是实施社会控制、维持社会秩序的工具,也是提供公共服务、进行资源调配的依据。既带来了秩序的保障,但也潜藏着对个人自由的深刻约束。
“资本主义”与“工业主义”的区分。在传统马克思主义分析中,两者常被紧密捆绑。这本书论证了它们是推动现代性的两股既相互关联又彼此独立的动力。资本主义本质上是一种经济制度,围绕着商品生产、市场竞争和私有财产权;而工业主义则是一种生产力组织方式,关乎对物质世界的改造、技术的运用以及非生命能源的广泛使用。解释了为何非资本主义国家也能实现高度的工业化,为何资本主义社会的许多矛盾并不仅仅源于工业生产力,更源于资本积累与竞争模式。
“民主”——“没有哪个概念比民主概念更加备受争议”。民主常常成为各种政权为其权力实践进行辩护的工具。当一个国家自称为民主国家时,它自身的权力运作、监控程度与公民的实际参与空间究竟如何未得而知。
另跟三联翻译版本的对比了一下,一方面像短评说的那样有保守的部分,一方面也删除了一些不恰当的语言“概念娼妓”诸如此类。学术性更强,例如“戕害的人数”这一版译作“生命损失”,减少了感情色彩,某种程度上增加了阅读难度,削弱了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