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详》第三篇《作为娱乐的杀人》隐藏真相解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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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娱乐的杀人》是同名作中作,分别是迷宫草子里泥重井所作的《作为娱乐的杀人》,和其中不知道作者是谁的《作为娱乐的杀人》原稿。为避免混淆,本帖解答里就把后者简称为原稿。 相信很多人都对这篇飞鸟信一郎的解答不满意吧。如果说前面两篇第一次看的时候不曾怀疑飞鸟信一郎解答的正确性,那看完这篇可能就会打上问号了。连一向忠实原著的怪异君都看不下去了,自创了一套解答。😄 实际上解开隐藏真相后,纵观全篇结构,这个第三篇写得还是很出色的。 不多说了,现在就来解开迷雾般的第三篇真相。 (文中引号部分为简中版原文引用,个别作为着重号使用) 上一篇的解答帖最后,我说过第三篇的隐藏真相反转是前三篇里最大的。因为,原稿的作者并非真户崎。飞鸟信一郎在错误的推理基础上再去推理真户崎是怎么死的,就是错上加错。 其实在原稿里就有明确指出谁是作者的重要线索: “我关掉屋里的灯,拉开窗帘,望向屋外……拉上窗帘,打开灯”。 是不是很奇怪? 一楼出于隐私保护拉窗帘不奇怪,奇怪的是:就连打开窗帘看一下屋外都要特地去关灯。这个人是不是过度注重隐私了? 一般男生会这样吗?池和庄那四个男生,如果不是怕被热心房东大妈进屋收拾东西,平时连门都是不锁的。 三津田的推理已经排除了滋原、户部、福利元这三人是原稿作者的可能性,原稿作者只可能是真户崎和泥重井。但是真户崎的窗户是纱窗,无窗帘,说明真户崎压根就不在意隐私问题。且原稿里:“透过窗玻璃阵阵传递而来”,显然原稿作者房间窗户是玻璃窗而不是纱窗。 再看泥重井,在她刚搬到池和庄的时候就几次抱怨隐私问题:“一楼不是很容易招色狼和内衣小偷吗?”。 。 再来一条组合线索: “想象着这些案发后的我,一种类似‘性快感’的愉悦便缓缓涌了上来”+“只是这么一想,我的全身便像打摆子似的颤抖起来,只觉得‘下腹部’涌起了一阵难以言喻的快感”。 这不就是个女的吗? 。 所以,原稿的作者就是池和庄租客里唯一的女性——泥重井。 作为原稿作者,之所以会不小心留下这么明显的破绽,一方面是因为这种习惯和体感对身为女性的她来说是理所当然的;另一方面,她也没想过这篇稿子会泄露,要不然一开始就不会写了。 那么更大的问题来了: 迷宫草子的《作为娱乐的杀人》和其中《作为娱乐的杀人》原稿的作者,为同一人。 为什么会这样? 飞鸟信一郎排除泥重井就是因为“女大学生自己杀掉真户崎、留下这样的记录,是没有任何必然性的”。 如果《作为娱乐的杀人》的作者是原稿作者即凶手,她为什么要写下这篇记录给更多人看?明明自己就是凶手,为什么要当侦探去盘问那三个人?而且,如果凶手即作者,那岂不是可以随意修改事实?全是假线索还怎么推理? 嗯,那是因为:她不得不这么做。且,无法修改事实。 一切皆因:原稿泄露了。 真户崎死后,泥重井父亲不断催女儿搬走。这是正常人的思维方式。谁愿意住在刚死过人的房子里?事件发生后,连房东大妈都很少来了。但是泥重井为什么一直不肯搬走? 那是因为:就如原稿里写的,“更能让我感到莫名兴奋的,并非杀人行为本身,而是实施杀人之前和完成罪行之后”。 “至于实际动手之后。为好友的遇害而意志消沉的我,既无怨无仇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因而被置于嫌疑人圈外的我,作为被害者的好友向其遗嘱和朋友表示哀悼的我,接受警方询问时回答说对谁是凶手毫无头绪的我。想象着这些案发后的我,一种类似性快感的愉悦便缓缓涌了上来”。 “再次比较杀死好友的前与后,果然更具魅力的还是后。杀人后我所抵达的世界,想必充斥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奇异的欢悦”。 “请容我再写一遍。我感兴趣的是杀死好友之前和之后的我自己。这个我,会为失去重要的朋友而哀叹,会对凶手心生愤怒、恨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会真挚地抚慰遗属,希望能尽力对警方的查案有所助益,总是想讲述与亡友的美好回忆……一想到这些林林总总的事,我就怦然心动,必会睡不着觉”。 所以,泥重井好不容易成功实施了计划,当然要留下来享受以上这一切了。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泥重井开始觉得不对劲了,她留下来是进一步享受杀死好友后的那些乐趣,另外三个人为什么还不搬走? 泥重井会想: 莫非是他们看到了原稿?这三个人的兴趣都是跟死人有关的小说,且都声称将来想从事写作。 会不会是那晚不小心遗弃的原稿被他们三个看到了?(为什么会不小心遗弃原稿我后面再说) 三人都对这篇原稿产生了兴趣,为了创作以《作为娱乐的杀人》为主题的小说,因此才会留在池和庄这个现场? 他们会不会正在进行推理破案?即使他们没有这个能力,但哪怕将来只要有一人把自己在池和庄的经历以及那篇原稿,写成记实录发表怎么办? 结合这三个人一直待着不搬以及都梦想当作家的情况来看,以上这种情况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那么一旦如此,根据原稿里的那些信息(也就是三津田排除那三人所作出推理的线索),原稿作者只能是真户崎和自己。而真户崎是死者,那自己显然就是最大嫌疑人。 想到这里,泥重井终于开始怕了,于是她决定去盘问那三个人。 作者在盘问的那部分反复写自己作为侦探怎么怎么的,是不是强调过头了? 在自己写的这篇记录里,假装自己是以侦探目的去盘问,实际上只是想知道:那三人有没有看过自己的原稿。 盘问结果很明显:这三人都看了原稿。 那下一步该怎么办? 与其将来让其中一人发表记实录,自己成为最大嫌疑人,不如由自己来发表。 这招很成功,连飞鸟信一郎这样的侦探角色都中招了,完全没有去怀疑本篇作者既原稿作者的可能性。 。 可能有人会问,既然凶手是作者,就可以对事实随意进行修改,那作为读者的我们还怎么推理? 嗯,没错。但是这里有些关键信息是无法纂改的。因为有三个人看了原稿,所以原稿内容不能修改。还有池和庄各房间的构造和屋内布置、租客们的性格习惯、向三人盘问的内容经过等,这些都无法修改。 那最后的疑问就剩下:原稿为什么会泄露? 原稿的最后,因目标人物真户崎突然敲门来访而断笔。 推测泥重井当时把原稿夹到了《书店街的书店》这本杂志里。这是安全的做法,因为这本杂志是真户崎看完遗弃的杂志,来访的真户崎肯定不会再去翻看这本杂志。 。 真户崎死的那晚,泥重井说是在资料馆里喝醉睡着了,被人唤醒时已是深夜,回到宿舍的时候是零点四十分左右。 这里就有问题了,“资料馆的职员尽是老爷爷老奶奶没有年轻人”。老年人都睡得早,不会有人留在馆里这么晚才唤醒她。 所以泥重井在回宿舍时间上造假了,应该是在更早一些的傍晚时间回到宿舍。然后她把那些捡来看完的杂志扔回弃书堆里,其中就有那本夹着原稿的《书店街的书店》。 你可能会问,就算泥重井喝醉酒了,也不至于出现这种失误吧? 那是因为: 热心的房东大妈总爱进租客的宿舍整理书籍资料,“这些东西离奇地没了踪影。他们一个个脸色煞白地想是不是被扔掉了,结果发现是大妈出于个人审美,把资料整理到了书架或书桌上。在旁人看来杂乱无章,其实本人最清楚什么东西在什么地方。像这样被随意移动位置,没人会不觉得头痛”。 又由于书上提到,泥重井因池和庄浴室隐私问题,都是去外面澡堂洗澡。 由此推测,泥重井去洗澡那一小会儿觉得没必要锁门,正巧房东大妈这时进她屋里整理书籍,把那本《书店里的书店》整理进了她捡来看完打算扔回去的那些旧杂志堆里。 泥重井回来后把这些杂志一起拿去玄关扔回弃书堆,此时并不知道里面夹了那本《书店街里的书店》。 此后借着酒后壮胆,实施了毒杀好友的计划。 泥重井直到深夜才发现原稿不见了,急忙去弃书堆找回原稿。 但是,在原稿被遗弃的这段时间,不巧分别被同样喜欢翻找弃书堆的滋原、户部、福利元发现了。《书店街的书店》是以介绍新书为主的杂志,囊括各类型的新书介绍,所以这三人应该都会捡来看。 又由于“明天就是回收旧报纸和旧杂志的日子了”。所以他们把杂志和原稿拿来看完后又都放了回去。 。 好了,没别的问题了吧。 对了,要问怎么毒死真户崎的?现场是门窗都没锁的非密室环境,凶手和死者又是好友,自然有一万种下毒方法,无需多言。。 本篇解答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