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月令:熟悉的农村气息
这本书基本没有什么观点,主要认为中国的农业经济是一种重商性的农业经济。认为在汉代,农民所掌握的集约农业相关技术知识达到一定程度,能够比较持续而合理地利用土地,种植的作物广泛,其生产的作物既能归自己使用,也具有市场价值,可以在各个层级的集市中交换,所以推动了重商性农业经济的发展。其evidence书中涉及较少,主要提到崔寔的《四民月令》中包含了商业活动。因此,“在汉代,市场经济已经整合于乡村经济之中,成为有机的组成部分”(p.148)——而这一点,似乎把简单的市场交换认为是市场经济,太简单。其序言中关于发展农村工业的想法,亦可讨论。
其中,做的最好的是p.63-75关于农户支出的计算(特别是p.75表6),可以看出,汉代的地税虽然是三十税一,算赋虽然也不高,但是如果要代役的话,代役的钱可以是算赋的五倍,加起来赋役可以占到土地产出(5000钱)的一半。关于这一点,值得怀疑。如果不算代役钱的话,则大约占到土地产出的四分之一,也比较高了,与《文献通考•历代赋役》的记载颇不相符。又,可读其所附之《四民月令》。
其中,做的最好的是p.63-75关于农户支出的计算(特别是p.75表6),可以看出,汉代的地税虽然是三十税一,算赋虽然也不高,但是如果要代役的话,代役的钱可以是算赋的五倍,加起来赋役可以占到土地产出(5000钱)的一半。关于这一点,值得怀疑。如果不算代役钱的话,则大约占到土地产出的四分之一,也比较高了,与《文献通考•历代赋役》的记载颇不相符。又,可读其所附之《四民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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