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
汤用彤,字锡予,湖北黄梅人。1893年(清光绪十九年)出生于甘肃通渭,卒于1964年,春秋七十有二。其生平云云,自不待我言说,其原本无趣,此则不赘。而仅略陈余读《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之断见耳。其书则甚繁,所研究之问题良多而不能述之。仅略陈一二于此,以记余读此书毕。
《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凡二十章,历述汉至南北朝时代之佛学。盖汉时之佛教,因文献多失,而初传中国,又与神仙方术不可分割,故多附会谣传之辞。佛教传来东夏,盖先有其迷信的成分流传于下层民众之间,后来则渐渐为人所知晓,而研究其义理,方有佛学之诞生。故而,于汉代之佛教,当于蒙昧中寻其有关义理者,而典籍散乱,考证尤必耳。汤用彤先生此书,于考证盖有十分巨大之用功,方能于芜乱之记载中寻其有助于佛学研究者,殆不易也。而至魏晋南北朝,东夏玄风盛行,而般若学借斯学问而大盛于中华。而至《涅槃》传来,学风又为之一变。与隋唐之诸学派相比,此时之学说,则甚为自由,而其视域之广阔处,论辩之学风,又有过隋唐许多处。当欲其诸问题得一阐发,须十分之心力学识方能为之。
盖一学问传入,而发挥其巨大之作用者,往往随后而显。然当后人追寻其始终,而欲发明其史,则殊为不易。故而非隋唐佛学而难言,恰魏晋南北朝时代之佛学反难言耳。然汤氏之书,历陈因果,读之甚快,则与余有莫大的助益也哉。
汤用彤先生之《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初发表于1938年,其时殆中华民国二十七年。然初版舛误良多,后交中华书局于1955年再版,又历1962年之重印。1983年,中华书局改为横排简体出版。现今之版本则颇多,故不一一例举。余所用之版本,乃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下引此书,则为此版本之页码。此书盖此年6月而至手,暑假读其少半,而拖沓至今,惭愧十分。写书不易,则读书已十分简单,而尚如此之不用心者,盖余应反省处。与汤氏出版此书,至今已七十余年,而读之出手恒温,则或能与先生默契也。
此书虽已历数次重印,然有误处,亦或可见耳。如第十六章之“佛身无色、佛无净土、善不受报义”一节中引《维摩经注》之《阿閦佛国品》,“閦”(閦,音处。阿閦佛,盖东方佛名,意为“不嗔恚”,又称不动如来)误作“闪”(第434页)。而本章之“竺道生之顿悟义”引慧达《肇论疏》,“理智恚释”,“恚”字亦误(第446页)。凡此种种,亦或有之,而不及全列耳。且汤氏此书,引证广泛,难以一一校对,只好一仍其旧。又或排版有误,引文杂入正文亦常见。此等著作,改动颇不易。但幸在不伤大旨,读者读之,盖须对此手民之误而留心之。
此书出版,自然引起学界之议论。许多问题因此而澄清,许多问题亦因此书而变得复杂。如其对般若学六家七宗及当时佛教诸多疑阙事之考证,至今为不刊之论;而对于僧肇《涅槃无名论》之怀疑,又因此而使此问题纠结难解。然今人研究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者,岂能不借助于此书之成果乎?盖其条理分明,考证精详,取材繁多,自为当世学者所不能及。此则不宜一一列举,读者读之,自能知矣。
此书于事例、历史等十分悉备,然而于义理者,则提纲挈领。既提纲挈领,自不免疏漏,然而必乃先生切心之领会而公诸于众,学者苟能于此提纲挈领处下功夫,则学问岂不日进矣?如余作僧肇《不真空论》之研究,先生于僧肇之学问要紧处,固仅“即体即用”(第225页)四字耳,然此四字,实为僧肇哲学之精粹,于此大处着眼,其困惑处自然而解。凡此种种,书中屡见,如述鸠摩罗什之学说、慧远之学说、竺道生之学说云云,可各自为证,不须余赘言繁举。
汤用彤先生此书之“跋”言,“中国佛教史未易言也。”(第604页)此语甚是。盖另种学问及思维传入中夏,其对本国学术之影响,固然不能简单言之。而其与本国学问交通融汇,又生种种之变化,故而佛教入华,实为大事。所谓“难言”,岂非究心于此学问者所能知、所能道哉。
又其谓“佛法,亦宗教,亦哲学。”(同上)此语殆十分之精微。试略陈之。所谓宗教,所谓哲学,盖不同也。而佛教于民众中,自然其宗教之层面起作用,而佛教于士人之中,自然其哲学之层面起作用。如此而言之,则佛法东来,自然分为上下两层。然有顾其两端者,如庐山之慧远,即于佛学有重大之贡献,然又于净土信仰有密切之关联。此种情由,盖或有之。但先之高僧大德,自不能怀疑其信仰之虔诚。然其对佛学义理之剖判,又不能不将其归之学者之列。然,余意则以为,今世之研究佛学者,当于其宗教之层面浅略,而对其义理之层面深入。否则,研究佛学,盖成故事之叙述耳。佛教教判,故于佛法区分层面,余则因是。盖学佛学者,欲领其义理精微者,故需要悟性及钻研耳。而与其名相术数,学者则不可究心于此,否则本末倒置而不得其可,盖今世之学者可不慎乎!然推崇义理,则恐流于口谈,专执信仰,则或滋生迷信,故而南北朝之佛教,偏止偏观,而殆天台智者大师,则此风得以纠正耳。而吾人今研究佛教,自不必信仰佛教,故而于境、行、果皆当于其哲理之层面寻求,以纠单纯信仰之偏。但此与佛法言,则亦一偏耳。然而万物为道一偏,盖哲人者,无非锥指管窥之流,只是其与人生宇宙之大问题,固能深入其中而思之。凡大哲学家,往往一生只执一深刻问题而深刻思之。故而所谓哲学者,殆一家之私言。吾人今研究哲学,自然是于众多私言中寻其能切合当下情境者,如此私言于吾人有益,则亦往圣先贤之价值。今之读书,不亦此乎?
“宗教情绪,深存人心,往往以莫须有之史实为象征,发挥神妙之作用。故如仅凭陈迹之搜讨,而无同情之黙应,必不能得其真。哲学精微,悟入实相。古哲慧发天真,慎思明辨,往往言约旨远,取譬虽近,而见道弘深。故如徒于文字考证上寻求,而乏心性之体会,则所获者糟粕而已。”(第604页)实则,研究任何宗教,亦当如此。而推而广之,研究任何之学问,亦当如此。读汤氏此书,所得亦在同情之默应,且心性之体会也。
先生于此书“重印后记”中言,“在这部书中,过分强调了佛教史中个别历史人物所起的作用,而完全忽视了当时历史发展的全部过程对佛教的发展的决定性制约。例如在叙述中不免夸大了道安、慧远、鸠摩罗什等人推动佛教发展的作用。在另一方面,我又认为由于僧众的道德败坏,不能体现佛教的宗旨,才引起了佛教的衰亡。这些看法,显然是不正确的。”(第606页)殆研究佛学史,其自然需要从个别之历史人物入手,此则难免夸大其作用,而若仅有历史,而无道安、慧远、鸠摩罗什之流,佛教史亦不成其为佛教史矣。然而南北朝之统治者,颇有钟情佛事者,此时则佛教徒兴盛,然其于光大佛法者,则略略耳,自然佛教史所不言。汤氏此言,盖为当时之形势所迫,然其不改文字,而使此书得以如此流传者,其用心亦甚苦矣。如此,则“孤立的就思想论思想、就信仰论信仰”(第605页)反而好过用马克思主义的腔调去批判之。如此,则此书非关一书,而亦透射作者之命运耳。诚如尼采所言,书亦有其命运。如读书能知一人之命运,亦知一时代人之命运,则讵非悟入实相乎?
汤用彤先生此书,当用文言文写就,或如汤氏《印度哲学史略》中言,“因为我少年时即随封建士大夫为文,作文时并不要人懂,只求其‘简练’”(汤用彤:《印度哲学史略》,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60页)。此原恰当,所谓哲学,即是将能说者说清楚,而对不能说者保持沉默。故而,余写此读书略感,亦拟汤氏为文,“作文并不要人懂”,因为能懂之人当然于此文字不生隔阂。古德先贤,故不因今人欲读其书籍文章而以今日之语言写之,而今人以古人之文体写出,亦不欲今人不懂耳。盖书籍文章,自有其命运,其所能传后世者,恰如始皇焚书而不毁哉!而亦在于,今人读之,能于自身有益耳。
是余仅略记如此,其于特殊问题之阐发,皆随书注明,而待后日之研究耳。其余种种,则不述耳。冀他日人读此书,或有与余之感慨相类者,亦此区区拙字之意,诚余之所欣慰耳。
长安,政法。
洛如默。
2010年12月5日
《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凡二十章,历述汉至南北朝时代之佛学。盖汉时之佛教,因文献多失,而初传中国,又与神仙方术不可分割,故多附会谣传之辞。佛教传来东夏,盖先有其迷信的成分流传于下层民众之间,后来则渐渐为人所知晓,而研究其义理,方有佛学之诞生。故而,于汉代之佛教,当于蒙昧中寻其有关义理者,而典籍散乱,考证尤必耳。汤用彤先生此书,于考证盖有十分巨大之用功,方能于芜乱之记载中寻其有助于佛学研究者,殆不易也。而至魏晋南北朝,东夏玄风盛行,而般若学借斯学问而大盛于中华。而至《涅槃》传来,学风又为之一变。与隋唐之诸学派相比,此时之学说,则甚为自由,而其视域之广阔处,论辩之学风,又有过隋唐许多处。当欲其诸问题得一阐发,须十分之心力学识方能为之。
盖一学问传入,而发挥其巨大之作用者,往往随后而显。然当后人追寻其始终,而欲发明其史,则殊为不易。故而非隋唐佛学而难言,恰魏晋南北朝时代之佛学反难言耳。然汤氏之书,历陈因果,读之甚快,则与余有莫大的助益也哉。
汤用彤先生之《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初发表于1938年,其时殆中华民国二十七年。然初版舛误良多,后交中华书局于1955年再版,又历1962年之重印。1983年,中华书局改为横排简体出版。现今之版本则颇多,故不一一例举。余所用之版本,乃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下引此书,则为此版本之页码。此书盖此年6月而至手,暑假读其少半,而拖沓至今,惭愧十分。写书不易,则读书已十分简单,而尚如此之不用心者,盖余应反省处。与汤氏出版此书,至今已七十余年,而读之出手恒温,则或能与先生默契也。
此书虽已历数次重印,然有误处,亦或可见耳。如第十六章之“佛身无色、佛无净土、善不受报义”一节中引《维摩经注》之《阿閦佛国品》,“閦”(閦,音处。阿閦佛,盖东方佛名,意为“不嗔恚”,又称不动如来)误作“闪”(第434页)。而本章之“竺道生之顿悟义”引慧达《肇论疏》,“理智恚释”,“恚”字亦误(第446页)。凡此种种,亦或有之,而不及全列耳。且汤氏此书,引证广泛,难以一一校对,只好一仍其旧。又或排版有误,引文杂入正文亦常见。此等著作,改动颇不易。但幸在不伤大旨,读者读之,盖须对此手民之误而留心之。
此书出版,自然引起学界之议论。许多问题因此而澄清,许多问题亦因此书而变得复杂。如其对般若学六家七宗及当时佛教诸多疑阙事之考证,至今为不刊之论;而对于僧肇《涅槃无名论》之怀疑,又因此而使此问题纠结难解。然今人研究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者,岂能不借助于此书之成果乎?盖其条理分明,考证精详,取材繁多,自为当世学者所不能及。此则不宜一一列举,读者读之,自能知矣。
此书于事例、历史等十分悉备,然而于义理者,则提纲挈领。既提纲挈领,自不免疏漏,然而必乃先生切心之领会而公诸于众,学者苟能于此提纲挈领处下功夫,则学问岂不日进矣?如余作僧肇《不真空论》之研究,先生于僧肇之学问要紧处,固仅“即体即用”(第225页)四字耳,然此四字,实为僧肇哲学之精粹,于此大处着眼,其困惑处自然而解。凡此种种,书中屡见,如述鸠摩罗什之学说、慧远之学说、竺道生之学说云云,可各自为证,不须余赘言繁举。
汤用彤先生此书之“跋”言,“中国佛教史未易言也。”(第604页)此语甚是。盖另种学问及思维传入中夏,其对本国学术之影响,固然不能简单言之。而其与本国学问交通融汇,又生种种之变化,故而佛教入华,实为大事。所谓“难言”,岂非究心于此学问者所能知、所能道哉。
又其谓“佛法,亦宗教,亦哲学。”(同上)此语殆十分之精微。试略陈之。所谓宗教,所谓哲学,盖不同也。而佛教于民众中,自然其宗教之层面起作用,而佛教于士人之中,自然其哲学之层面起作用。如此而言之,则佛法东来,自然分为上下两层。然有顾其两端者,如庐山之慧远,即于佛学有重大之贡献,然又于净土信仰有密切之关联。此种情由,盖或有之。但先之高僧大德,自不能怀疑其信仰之虔诚。然其对佛学义理之剖判,又不能不将其归之学者之列。然,余意则以为,今世之研究佛学者,当于其宗教之层面浅略,而对其义理之层面深入。否则,研究佛学,盖成故事之叙述耳。佛教教判,故于佛法区分层面,余则因是。盖学佛学者,欲领其义理精微者,故需要悟性及钻研耳。而与其名相术数,学者则不可究心于此,否则本末倒置而不得其可,盖今世之学者可不慎乎!然推崇义理,则恐流于口谈,专执信仰,则或滋生迷信,故而南北朝之佛教,偏止偏观,而殆天台智者大师,则此风得以纠正耳。而吾人今研究佛教,自不必信仰佛教,故而于境、行、果皆当于其哲理之层面寻求,以纠单纯信仰之偏。但此与佛法言,则亦一偏耳。然而万物为道一偏,盖哲人者,无非锥指管窥之流,只是其与人生宇宙之大问题,固能深入其中而思之。凡大哲学家,往往一生只执一深刻问题而深刻思之。故而所谓哲学者,殆一家之私言。吾人今研究哲学,自然是于众多私言中寻其能切合当下情境者,如此私言于吾人有益,则亦往圣先贤之价值。今之读书,不亦此乎?
“宗教情绪,深存人心,往往以莫须有之史实为象征,发挥神妙之作用。故如仅凭陈迹之搜讨,而无同情之黙应,必不能得其真。哲学精微,悟入实相。古哲慧发天真,慎思明辨,往往言约旨远,取譬虽近,而见道弘深。故如徒于文字考证上寻求,而乏心性之体会,则所获者糟粕而已。”(第604页)实则,研究任何宗教,亦当如此。而推而广之,研究任何之学问,亦当如此。读汤氏此书,所得亦在同情之默应,且心性之体会也。
先生于此书“重印后记”中言,“在这部书中,过分强调了佛教史中个别历史人物所起的作用,而完全忽视了当时历史发展的全部过程对佛教的发展的决定性制约。例如在叙述中不免夸大了道安、慧远、鸠摩罗什等人推动佛教发展的作用。在另一方面,我又认为由于僧众的道德败坏,不能体现佛教的宗旨,才引起了佛教的衰亡。这些看法,显然是不正确的。”(第606页)殆研究佛学史,其自然需要从个别之历史人物入手,此则难免夸大其作用,而若仅有历史,而无道安、慧远、鸠摩罗什之流,佛教史亦不成其为佛教史矣。然而南北朝之统治者,颇有钟情佛事者,此时则佛教徒兴盛,然其于光大佛法者,则略略耳,自然佛教史所不言。汤氏此言,盖为当时之形势所迫,然其不改文字,而使此书得以如此流传者,其用心亦甚苦矣。如此,则“孤立的就思想论思想、就信仰论信仰”(第605页)反而好过用马克思主义的腔调去批判之。如此,则此书非关一书,而亦透射作者之命运耳。诚如尼采所言,书亦有其命运。如读书能知一人之命运,亦知一时代人之命运,则讵非悟入实相乎?
汤用彤先生此书,当用文言文写就,或如汤氏《印度哲学史略》中言,“因为我少年时即随封建士大夫为文,作文时并不要人懂,只求其‘简练’”(汤用彤:《印度哲学史略》,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60页)。此原恰当,所谓哲学,即是将能说者说清楚,而对不能说者保持沉默。故而,余写此读书略感,亦拟汤氏为文,“作文并不要人懂”,因为能懂之人当然于此文字不生隔阂。古德先贤,故不因今人欲读其书籍文章而以今日之语言写之,而今人以古人之文体写出,亦不欲今人不懂耳。盖书籍文章,自有其命运,其所能传后世者,恰如始皇焚书而不毁哉!而亦在于,今人读之,能于自身有益耳。
是余仅略记如此,其于特殊问题之阐发,皆随书注明,而待后日之研究耳。其余种种,则不述耳。冀他日人读此书,或有与余之感慨相类者,亦此区区拙字之意,诚余之所欣慰耳。
长安,政法。
洛如默。
2010年12月5日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