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雷晓宇《我为什么喜欢阿加莎克里斯蒂》
高考结束那年暑假,我报复性地一口气看完了金庸全集和福尔摩斯全集。坐在冰凉的地板上,看着夕阳西下,我陷入天人交战。到底该选令狐冲做我的梦中情人呢,还是应该选福尔摩斯做我的梦中情人呢。最后我选了令狐冲,虽然也不知道为啥。
以后的岁月里,我慢慢明白了,为什么当年我仅凭少女的本能就能做出这么重要的选择,背后总有一定的原因。简单来说,我认为福尔摩斯很有性变态的嫌疑。这倒不是说他的性偏好有什么道德上的猥亵之处。我的意思是,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性变态,有的偏好毛发,有的偏好小脚,还有的偏好各种器械,但是福尔摩斯与众不同,他已经把他的情欲全部投注到毒品、小提琴和完美的谋杀乌托邦里去了。伟大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不会对女人感兴趣。这话的意思就是说,我觉得他不像是个真人。
可是我喜欢抽丝剥茧顺藤摸瓜的智力游戏,所以我还是喜欢读侦探小说。现在我最喜欢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
有人说侦探小说要读起来过瘾,第一要死人多点儿,第二要被吓着。和福尔摩斯比起来,阿加莎的故事都不怎么吓人,有时候从头到尾也不过死了一个人而已。杀人不难,但是要掩饰一桩谋杀案却很难。阿加莎为罪犯掩饰罪行营造了完美的环境和氛围。它们一般都发生在安静优美的庄园里、古老精致的城堡里、豪华的火车、飞机或者轮船的头等舱里。总之,这是一些看起来非常完美的空间,谋杀案和死者就不幸成为了这个世界的漏洞,人性的龌龊阴暗就是从这些漏洞里泄露出来的。
说到死人多,波洛经手的案子死的人倒是够多的。每每到几乎所有该杀的人都被杀光了,小个子侦探才恍然大悟,拍着鸡蛋形的脑袋,召集所有人在客厅里开会,揭晓游戏的终结者。这说明波洛太蠢了吗?我一开始也这么认为,不过事实显然不是这样。之所以死的人这么多,读者看得这么揪心,都是因为作者的叙述圈套设得精妙,以至于都死了这么多人了咱们还跟波洛一样不明就里。阿加莎用自己的叙事技巧不着痕迹地嘲笑了所有读者,真是让人没脾气。
阿加莎的小说拥有极高的智力水准。比如《杀人不难》,假使不是看到最后一章节,你真的猜不出来是谁杀的人。这种数量上的不断减少,在劫难逃的宿命感,在之后的侦探小说或者电影里一再被借用。《风声》就是典型的照猫画虎之作。
不过阿加莎的小说有个特点,看完她的很多小说之后,你往往会忘记人到底是谁杀的,反而会记得里头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征和性格缺陷。这使得阿加莎的作品往往可以一看再看。它们不只是智力挑战,还是心理学样本。比如《啤酒谋杀案》里年轻情人的伟大朱丽叶精神。比如《空谷幽魂》里被丈夫背叛的压抑、善良又残忍的妻子。比如《破镜谋杀案》里歇斯底里、缺乏安全感的女明星。这些人物太真实了,真实到甚至可以被拿来在实际生活中做比对的地步。跟福尔摩斯和他的罪犯比起来,阿加莎要显得更丰富一些。
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读阿加莎的小说?作为一名小说家,阿加莎曾经在《白马酒店》中借奥利弗太太之口说出她神经质的职业焦虑和创作过程。奥利弗太太是个侦探小说家,她对他的朋友说:“还有莫妮卡,我越想把她塑造得好一点,她就变得越讨人厌……真是个笨女孩……又喜欢装模作样。是不是名字给取坏了?叫南希会不会好一点?琼呢?太多人叫琼了。苏珊呢?我已经有一个叫苏珊的角色了。露西亚?露西亚!我已经可以看到她的模样了。红头发,套头圆领长衫……黑色紧身衣怎么样?反正一定要穿黑袜子。”
阿加莎像个维多利亚时代克己复礼的老小姐,她少有刻薄的时候。不过她还是曾经借奥利弗太太之口嘲笑了一下钱德勒这样的美国侦探小说家。她说:“我不抽烟,也不喝酒,我真想像那些美国侦探一样,书桌抽屉里老有烟酒,好像有了这些东西,一切问题就都能迎刃而解了似的。”
以后的岁月里,我慢慢明白了,为什么当年我仅凭少女的本能就能做出这么重要的选择,背后总有一定的原因。简单来说,我认为福尔摩斯很有性变态的嫌疑。这倒不是说他的性偏好有什么道德上的猥亵之处。我的意思是,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性变态,有的偏好毛发,有的偏好小脚,还有的偏好各种器械,但是福尔摩斯与众不同,他已经把他的情欲全部投注到毒品、小提琴和完美的谋杀乌托邦里去了。伟大的歇洛克福尔摩斯不会对女人感兴趣。这话的意思就是说,我觉得他不像是个真人。
可是我喜欢抽丝剥茧顺藤摸瓜的智力游戏,所以我还是喜欢读侦探小说。现在我最喜欢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
有人说侦探小说要读起来过瘾,第一要死人多点儿,第二要被吓着。和福尔摩斯比起来,阿加莎的故事都不怎么吓人,有时候从头到尾也不过死了一个人而已。杀人不难,但是要掩饰一桩谋杀案却很难。阿加莎为罪犯掩饰罪行营造了完美的环境和氛围。它们一般都发生在安静优美的庄园里、古老精致的城堡里、豪华的火车、飞机或者轮船的头等舱里。总之,这是一些看起来非常完美的空间,谋杀案和死者就不幸成为了这个世界的漏洞,人性的龌龊阴暗就是从这些漏洞里泄露出来的。
说到死人多,波洛经手的案子死的人倒是够多的。每每到几乎所有该杀的人都被杀光了,小个子侦探才恍然大悟,拍着鸡蛋形的脑袋,召集所有人在客厅里开会,揭晓游戏的终结者。这说明波洛太蠢了吗?我一开始也这么认为,不过事实显然不是这样。之所以死的人这么多,读者看得这么揪心,都是因为作者的叙述圈套设得精妙,以至于都死了这么多人了咱们还跟波洛一样不明就里。阿加莎用自己的叙事技巧不着痕迹地嘲笑了所有读者,真是让人没脾气。
阿加莎的小说拥有极高的智力水准。比如《杀人不难》,假使不是看到最后一章节,你真的猜不出来是谁杀的人。这种数量上的不断减少,在劫难逃的宿命感,在之后的侦探小说或者电影里一再被借用。《风声》就是典型的照猫画虎之作。
不过阿加莎的小说有个特点,看完她的很多小说之后,你往往会忘记人到底是谁杀的,反而会记得里头主要人物的性格特征和性格缺陷。这使得阿加莎的作品往往可以一看再看。它们不只是智力挑战,还是心理学样本。比如《啤酒谋杀案》里年轻情人的伟大朱丽叶精神。比如《空谷幽魂》里被丈夫背叛的压抑、善良又残忍的妻子。比如《破镜谋杀案》里歇斯底里、缺乏安全感的女明星。这些人物太真实了,真实到甚至可以被拿来在实际生活中做比对的地步。跟福尔摩斯和他的罪犯比起来,阿加莎要显得更丰富一些。
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读阿加莎的小说?作为一名小说家,阿加莎曾经在《白马酒店》中借奥利弗太太之口说出她神经质的职业焦虑和创作过程。奥利弗太太是个侦探小说家,她对他的朋友说:“还有莫妮卡,我越想把她塑造得好一点,她就变得越讨人厌……真是个笨女孩……又喜欢装模作样。是不是名字给取坏了?叫南希会不会好一点?琼呢?太多人叫琼了。苏珊呢?我已经有一个叫苏珊的角色了。露西亚?露西亚!我已经可以看到她的模样了。红头发,套头圆领长衫……黑色紧身衣怎么样?反正一定要穿黑袜子。”
阿加莎像个维多利亚时代克己复礼的老小姐,她少有刻薄的时候。不过她还是曾经借奥利弗太太之口嘲笑了一下钱德勒这样的美国侦探小说家。她说:“我不抽烟,也不喝酒,我真想像那些美国侦探一样,书桌抽屉里老有烟酒,好像有了这些东西,一切问题就都能迎刃而解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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