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村的治理之道与学术之道
中国乡土社会的性质究竟为何?如何进行中国乡土社会性质及其变化的研究?——是中国研究的两个核心问题——谭同学新作《桥村有道》,对这两个关系到中国社会治理之道和学术之道的根本问题,提供了新的解读思路。
中国近代社会科学的发展,基于中国作为西方的“他者”而存在这一基本事实——与西方强势文明的不断对话、反省和学习,是中国近代社会科学发生和发展的源动力。基本上,中国研究之所以能够让世界范围内的社会科学研究者有机会“在中国发现历史”,[1]正基于中国有一个不同于西方的“中国社会”,而这个社会又有不同于西方的历史和现代状况。“中国乡土社会”,即是不同于西方“中国社会”的一个典型化“理想类型”,其社会性质的当代转化过程也是反思西方中心“现代化”的极重要他者。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农村研究的传承才得以兼具普世性与独特性,成为当下海内外中国研究的显学。其中,中国本土学者的贡献颇值得关注,以费老为代表的第一代具有国际性声望的中国研究者各种有关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的总结和分析,一直是此类探讨的起点和标靶,而新一代研究者有关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的各种讨论,又沿着前人开创的路径不断进取,最终形成了极其丰富的研究成果。
具体而言,受制于中国漫长的以农村为中心的古代史和现代化历史进程,关于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的研究基本上可以分为历史与当下两大块。
历史上中国乡土社会的性质究竟如何,存在着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皇权不下县”与“编户齐民”。前一种观点流传甚广,典型者如费老“绅士治理”与“乡土中国”的经典总结;[2]后一种观点的支持者较少,但也有一些有影响的学者,典型如秦晖,甚至在其研究基础上提出中国农村社会一直就是“大共同体”本位,全面推翻费老等对中国农村社会的经典描述。[3]
当下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的探讨,主要也有两种意见:一是以贺雪峰为代表的部分学者,在中西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强调村级地方共同体及其存在的意义,认为当下乡土社会以村庄为基本单位,并强调村级单位对乡村政治治理的重大意义;[4]一是阎云翔和华中乡土部分学者,前者在对东北某村长达数十年私密生活的田野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当今乡土社会“无公德个人”的普化与必然;[5]后者在长期调研和集体探讨的基础上,同样认为村庄解体和村民个体原子化是一种基本趋势,甚至在此基础上认为中国农村出现了“伦理性危机”。[6]
以上各种迥然对立和貌似矛盾冲突的观点,一定意义上揭示了中国研究,尤其是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研究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的成因一方面来源于空间上中国农村非均衡分布的事实,另一方面也许更加重要的是,时间上漫长的跨度,让中国农村的各种存在方式都具有历史经验基础。当各种甚至互相对立的观点都能够获得相当充分的经验支撑的时候,究竟如何来理解中国乡土社会的性质就成为了一个难题。对于当下中国农村非均衡分布的空间困境,有学者强调通过区域划分与比较视野来解决,这种应对策略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相对而言,如何穿透历史的层层迷雾,获得中国乡土社会性质探讨时间序列困境的钥匙,显得更加困难。
谭同学的研究,在一定意义上,对突破时间序列的困境、形成有关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研究的清晰历史脉络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吴毅的弟子,谭同学备受其研究思路启发,吴毅“双村”研究就是利用人类学方法还原中国近代农村转变的历史状态,描绘中国乡土社会在国家、现代性和地方性知识冲突融合的过程中所展现的复杂面相。[7]这种研究策略的基本思路,就是将对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的追寻,建立在其与西方整体对立的“他者”视角之下,通过对中国村庄近代化历史的细致描摹,以小博大,以中国村庄的近代际遇反映出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的基本状况与演化脉络。毕竟,面对现代与西方的多重逼问,中国乡土社会的近代百年变化过程,几乎穷尽了传统社会形态及其各种变化和转折的极限。而人类学的整体描述策略,又能够将这些变化和转折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让我们获得有关中国乡土社会的深度理解。
毫无疑问,《桥村有道》是这一研究策略进一步明晰化和自觉化的产物。本书承继有关中国乡土社会性质与结构的基本分析,在理论脉络的指引下深入田野工作收集大量一手资料,讲述了“祖荫下”——“革命时期”¬——“新时期”不同历史阶段湘南桥村林姓等若干家族成员的命运遭际,以此来展示不同历史背景下社会“伦常”结构变化的轨迹,然后顺其脉络得出其对当下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的基本判断。
鉴于关于中国社会性质历史形态存在争论,需要选择一个比较合适的理论“理想类型”来开启自身的研究。谭同学选择了经典理论组合型构出中国社会的传统性质——“祖荫下的差序格局”,此种总结突出了传统中国相对于西方与现代“他者”形象,具有较大的解读空间。在此基础上,谭同学还结合了麻国庆的观点,将“差序格局”中心点到其他各圈层的路径中心解读为“家庭”,认为一条路径是分家与继替,一条路径是“类”与“推”,一横一纵构成社会道德“伦常”结构的关键。[8]45至此,理想类型化的“差序格局”进入到了可操作的“家庭”结构状态,为理论的经验展示铺平了道路。
具体而言,在有关桥湾林姓家族史的经验深描中,谭同学将传统社会解读为以家族(家庭)为主体的结构状态,将其近代变化解读为这一结构状态不断变化形成各种新型变体的过程,而我们也将充分感受到这一解读的包容力与解释力。二十世纪初,桥村下桥湾只是一个拥有150口人的贫瘠自然村,即便世道比较乱,林姓族权的基本运作还是畅通无阻,甚至能够完成村内惩戒,其基本支撑还是村庄内部以家族(家庭)为主体的“伦常”意义结构的相对稳定存在。另一方面,如差序格局理论所描绘的那样,这种村庄内部的“伦常”又自然具有某种向外“扩展”的可能:在相对稳定的时代,村庄能够在内部权威不足时延请代表国家的力量自然介入,如林培武通过本家关系拉来乡公所带枪的乡丁介入家族事务,以此来威慑“五虎”,维持家族长老的权威;[8]52而在激烈动荡的年代,即使村庄中人处于无奈屈从外来权威,但村内的评价却总是能够自称体系,如林培武当过日伪“维持会”的会长,却并没有由此而在村内身败名裂。在这种描绘中我们可以发现,围绕“家族(家庭)”而又具有某种伸缩性的传统“差序”“伦常”,能够适当调整吸收社会小幅动荡产生的“波纹”,以维系社会结构的基本稳定。
顺此逻辑自然追踪近代中国变迁的历史,我们进一步发现,即便是发生某种翻天覆地变化的“革命”年代,村庄内部这种围绕“家族(家庭)”的可伸缩结构仍然在起着某种微妙的调节作用。如谭同学所言:“革命是否改变了中国乡村的社会与文化结构?……如果不那么固执地坚持非此即彼的全称肯定或否定判断的思维方式的话,或许我们应当追问,哪些内容发生了变化,以及它们是在多大程度上、如何发生变化的,哪些内容延续了下来,以及如何延续下来的。”[8]98-99要弄清楚这样复杂的话题,自然不能只是从理论的角度作出简单论述可以做到的,非人类学的经验深描方式不可。谭同学通过对林培武、金吉祥等人起落命运的细微描绘,甚至详细引述了林培武死后生产队的悼词,以完美的细节向我们展示了村庄社会结构变化的某种变与不变之处:即村庄纵向社会结构中的“翻身”过程确实是存在的,但也主要限于“翻身”,村庄横向社会结构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革命”道德话语主要在前一个领域发生作用,而“伦常”道德话语则在后一个领域中延续了下来,阶级观念并没有代替人伦意识。[8]153
领悟了村庄社会结构围绕家族(家庭)内核的伸缩和变化,理解了“革命”时期村庄的真实境况,对“新时期”村庄的某种貌似“全面解构”的变化,我们也就有了某种“庖丁解牛”般的穿透视力。
谭同学对这种变化既了然于心,又不满足停留于简单的理论总结之上,而是以大幅笔墨浓墨重彩的描摹了新时期村庄的某种看似惊心其实必然的变化实景:“分田到户”重新强调了来自“家庭”的私德,造成了村庄内部“私”和村庄外部国家“公”的事实分裂,计划生育变得非常艰难,村支书在国家公德和家庭私德中摇摆并备受各方职责,村主要干部选择放弃平衡的努力,村庄权力变成了精英之间的合纵连横,个体因素逐渐凸显。事实表明,国家赋权和隐形族权“伦常”的承载物——村庄及其地方共同体,在“分田到户”之后逐渐解体成为必然,权力载体经由村庄——家庭——个体路径而逐渐变化成为大势所趋,这种趋势在1980年代发酵、1990年代成型。按照谭同学的说法,“革命”时代的变革还只是影响到了社会纵向层面,而没有影响到横向层面,村庄“伦常”基本还在;“新时期”的变化则进一步瓦解了以村庄“伦常”为核心的社会横向结构,造成某种意义上的社会崩裂,在村庄生活的各个层面都造成生存意义“断裂”:村庄纠纷解决中不再重视村级“伦常”,“偷人”不再“丢丑”,“狗肉上了正席”;[8]242村庄日常生活中,同宗婚日益可能,孝道相对式微,老年人晚年生活凄凉,盗贼、毒品让乡村逐渐灰色化,一切向钱看,有钱便是英雄……在更深的层次上,与村庄家族伦理互为表里的祖先崇拜信仰也日益“单家独户”化,而自然信仰变成了弱势村民个体“求医”和“求取帮助”的途径,宗教得不到现实体系力量的支撑,已经不堪现实生活的压力——在信仰这个最后的、最隐秘的“战场”上,村民已退无可退……[8]378
谭同学将“伦理”本位视作社会结构的传统特征,认为“革命”时代的“翻身”只是社会结构的纵向变化,而“新时期”社会结构的纵向和横向共变,让围绕“伦常”价值的“差序格局”变成了工具性“圈层格局”,才意味着“伦理本位”的彻底崩解,由此而引发“基础性社会问题”,村民们只有退守“核心家庭本位”。[8]456毫无疑问,谭同学认为这种“核心家庭本位”已经脱离了传统“伦理本位”的价值体系,是当下中国乡土社会变质的关键所在。
然则,核心家庭就是当下唯一的本位并不再具有变化的可能么?沿着谭同学的思路,我们自然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在进一步强化历史解剖视角的基础上,结合费老的经典理论总结各种关于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的研究成果,我们应该能够获得对于此一问题的更深认知。费老“差序格局”如此描述所谓“差序”——即“以己为中心,象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象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象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结合历史和当下关于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的众多经验展示,融合国家与社会分析工具,我们能够获得某种关于中国乡土社会家庭本位的深度理解。按照费老所揭示的差序逻辑:“个人”——“村级共同体”——“县”(皇权抑或国家),前面部分为小共同体,后面部分为大共同体,其实是贯穿在同一条社会扩展轨迹之上的,即个人——家庭(家族)及其变体——国家,这条可扩展轨迹的中心轴就是“家族(家庭)”。所谓“家国一体”,是在强调中国“家族(家庭)”同时具有从“个人”——“地方共同体”——“县”及其所代表的皇权或国家的包容度,才成为中国农村政治与社会、历史与当下变化的真正中心载体。在不同历史时段的具体研究中,每一个研究者因为关注重心与历史时段的差异,能够发现家庭及其各种变体在政治与社会变迁中的重要位置,却并不能抹杀其他变体在不同历史时段存在的重要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乡土社会性质及其政治治理相关研究,必须在历史长时段的视角下,以家庭(家族)及其变化为中心,才可能无限逼近历史和现实的真相中的“治理之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这应该才是“桥村之道”的要义。
遗憾的是,谭同学在给我们充分展示了这种融合历史和理论视角的经验研究阐释力的同时,并没有再对此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深入挖掘,一定意义上削弱了其研究结论的理论和方法价值。
个人认为,只有在深度理解“桥村”“治道”的基础上,才能充分了解桥村“学术之道”的价值。融合历史和理论视角,借用人类学的经验深描来追踪某个村庄中家庭(家族)及其成员在不同政治历史时期的遭逢际遇,以“四两拨千斤”之态顺势推导出当下中国乡土社会的可能面目与治理之术——几乎是个人能够想象的学术上对“中国治道”解读方式的极致。
在某种意义上,如果说“治理之道”总是具有某种穷则思变与时俱进的气质,那么“学术之道”的悠远绵厚也许更能体现出中国文化的底蕴和价值。
中国近代社会科学的发展,基于中国作为西方的“他者”而存在这一基本事实——与西方强势文明的不断对话、反省和学习,是中国近代社会科学发生和发展的源动力。基本上,中国研究之所以能够让世界范围内的社会科学研究者有机会“在中国发现历史”,[1]正基于中国有一个不同于西方的“中国社会”,而这个社会又有不同于西方的历史和现代状况。“中国乡土社会”,即是不同于西方“中国社会”的一个典型化“理想类型”,其社会性质的当代转化过程也是反思西方中心“现代化”的极重要他者。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农村研究的传承才得以兼具普世性与独特性,成为当下海内外中国研究的显学。其中,中国本土学者的贡献颇值得关注,以费老为代表的第一代具有国际性声望的中国研究者各种有关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的总结和分析,一直是此类探讨的起点和标靶,而新一代研究者有关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的各种讨论,又沿着前人开创的路径不断进取,最终形成了极其丰富的研究成果。
具体而言,受制于中国漫长的以农村为中心的古代史和现代化历史进程,关于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的研究基本上可以分为历史与当下两大块。
历史上中国乡土社会的性质究竟如何,存在着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皇权不下县”与“编户齐民”。前一种观点流传甚广,典型者如费老“绅士治理”与“乡土中国”的经典总结;[2]后一种观点的支持者较少,但也有一些有影响的学者,典型如秦晖,甚至在其研究基础上提出中国农村社会一直就是“大共同体”本位,全面推翻费老等对中国农村社会的经典描述。[3]
当下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的探讨,主要也有两种意见:一是以贺雪峰为代表的部分学者,在中西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强调村级地方共同体及其存在的意义,认为当下乡土社会以村庄为基本单位,并强调村级单位对乡村政治治理的重大意义;[4]一是阎云翔和华中乡土部分学者,前者在对东北某村长达数十年私密生活的田野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当今乡土社会“无公德个人”的普化与必然;[5]后者在长期调研和集体探讨的基础上,同样认为村庄解体和村民个体原子化是一种基本趋势,甚至在此基础上认为中国农村出现了“伦理性危机”。[6]
以上各种迥然对立和貌似矛盾冲突的观点,一定意义上揭示了中国研究,尤其是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研究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的成因一方面来源于空间上中国农村非均衡分布的事实,另一方面也许更加重要的是,时间上漫长的跨度,让中国农村的各种存在方式都具有历史经验基础。当各种甚至互相对立的观点都能够获得相当充分的经验支撑的时候,究竟如何来理解中国乡土社会的性质就成为了一个难题。对于当下中国农村非均衡分布的空间困境,有学者强调通过区域划分与比较视野来解决,这种应对策略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相对而言,如何穿透历史的层层迷雾,获得中国乡土社会性质探讨时间序列困境的钥匙,显得更加困难。
谭同学的研究,在一定意义上,对突破时间序列的困境、形成有关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研究的清晰历史脉络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吴毅的弟子,谭同学备受其研究思路启发,吴毅“双村”研究就是利用人类学方法还原中国近代农村转变的历史状态,描绘中国乡土社会在国家、现代性和地方性知识冲突融合的过程中所展现的复杂面相。[7]这种研究策略的基本思路,就是将对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的追寻,建立在其与西方整体对立的“他者”视角之下,通过对中国村庄近代化历史的细致描摹,以小博大,以中国村庄的近代际遇反映出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的基本状况与演化脉络。毕竟,面对现代与西方的多重逼问,中国乡土社会的近代百年变化过程,几乎穷尽了传统社会形态及其各种变化和转折的极限。而人类学的整体描述策略,又能够将这些变化和转折淋漓尽致的展现出来,让我们获得有关中国乡土社会的深度理解。
毫无疑问,《桥村有道》是这一研究策略进一步明晰化和自觉化的产物。本书承继有关中国乡土社会性质与结构的基本分析,在理论脉络的指引下深入田野工作收集大量一手资料,讲述了“祖荫下”——“革命时期”¬——“新时期”不同历史阶段湘南桥村林姓等若干家族成员的命运遭际,以此来展示不同历史背景下社会“伦常”结构变化的轨迹,然后顺其脉络得出其对当下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的基本判断。
鉴于关于中国社会性质历史形态存在争论,需要选择一个比较合适的理论“理想类型”来开启自身的研究。谭同学选择了经典理论组合型构出中国社会的传统性质——“祖荫下的差序格局”,此种总结突出了传统中国相对于西方与现代“他者”形象,具有较大的解读空间。在此基础上,谭同学还结合了麻国庆的观点,将“差序格局”中心点到其他各圈层的路径中心解读为“家庭”,认为一条路径是分家与继替,一条路径是“类”与“推”,一横一纵构成社会道德“伦常”结构的关键。[8]45至此,理想类型化的“差序格局”进入到了可操作的“家庭”结构状态,为理论的经验展示铺平了道路。
具体而言,在有关桥湾林姓家族史的经验深描中,谭同学将传统社会解读为以家族(家庭)为主体的结构状态,将其近代变化解读为这一结构状态不断变化形成各种新型变体的过程,而我们也将充分感受到这一解读的包容力与解释力。二十世纪初,桥村下桥湾只是一个拥有150口人的贫瘠自然村,即便世道比较乱,林姓族权的基本运作还是畅通无阻,甚至能够完成村内惩戒,其基本支撑还是村庄内部以家族(家庭)为主体的“伦常”意义结构的相对稳定存在。另一方面,如差序格局理论所描绘的那样,这种村庄内部的“伦常”又自然具有某种向外“扩展”的可能:在相对稳定的时代,村庄能够在内部权威不足时延请代表国家的力量自然介入,如林培武通过本家关系拉来乡公所带枪的乡丁介入家族事务,以此来威慑“五虎”,维持家族长老的权威;[8]52而在激烈动荡的年代,即使村庄中人处于无奈屈从外来权威,但村内的评价却总是能够自称体系,如林培武当过日伪“维持会”的会长,却并没有由此而在村内身败名裂。在这种描绘中我们可以发现,围绕“家族(家庭)”而又具有某种伸缩性的传统“差序”“伦常”,能够适当调整吸收社会小幅动荡产生的“波纹”,以维系社会结构的基本稳定。
顺此逻辑自然追踪近代中国变迁的历史,我们进一步发现,即便是发生某种翻天覆地变化的“革命”年代,村庄内部这种围绕“家族(家庭)”的可伸缩结构仍然在起着某种微妙的调节作用。如谭同学所言:“革命是否改变了中国乡村的社会与文化结构?……如果不那么固执地坚持非此即彼的全称肯定或否定判断的思维方式的话,或许我们应当追问,哪些内容发生了变化,以及它们是在多大程度上、如何发生变化的,哪些内容延续了下来,以及如何延续下来的。”[8]98-99要弄清楚这样复杂的话题,自然不能只是从理论的角度作出简单论述可以做到的,非人类学的经验深描方式不可。谭同学通过对林培武、金吉祥等人起落命运的细微描绘,甚至详细引述了林培武死后生产队的悼词,以完美的细节向我们展示了村庄社会结构变化的某种变与不变之处:即村庄纵向社会结构中的“翻身”过程确实是存在的,但也主要限于“翻身”,村庄横向社会结构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革命”道德话语主要在前一个领域发生作用,而“伦常”道德话语则在后一个领域中延续了下来,阶级观念并没有代替人伦意识。[8]153
领悟了村庄社会结构围绕家族(家庭)内核的伸缩和变化,理解了“革命”时期村庄的真实境况,对“新时期”村庄的某种貌似“全面解构”的变化,我们也就有了某种“庖丁解牛”般的穿透视力。
谭同学对这种变化既了然于心,又不满足停留于简单的理论总结之上,而是以大幅笔墨浓墨重彩的描摹了新时期村庄的某种看似惊心其实必然的变化实景:“分田到户”重新强调了来自“家庭”的私德,造成了村庄内部“私”和村庄外部国家“公”的事实分裂,计划生育变得非常艰难,村支书在国家公德和家庭私德中摇摆并备受各方职责,村主要干部选择放弃平衡的努力,村庄权力变成了精英之间的合纵连横,个体因素逐渐凸显。事实表明,国家赋权和隐形族权“伦常”的承载物——村庄及其地方共同体,在“分田到户”之后逐渐解体成为必然,权力载体经由村庄——家庭——个体路径而逐渐变化成为大势所趋,这种趋势在1980年代发酵、1990年代成型。按照谭同学的说法,“革命”时代的变革还只是影响到了社会纵向层面,而没有影响到横向层面,村庄“伦常”基本还在;“新时期”的变化则进一步瓦解了以村庄“伦常”为核心的社会横向结构,造成某种意义上的社会崩裂,在村庄生活的各个层面都造成生存意义“断裂”:村庄纠纷解决中不再重视村级“伦常”,“偷人”不再“丢丑”,“狗肉上了正席”;[8]242村庄日常生活中,同宗婚日益可能,孝道相对式微,老年人晚年生活凄凉,盗贼、毒品让乡村逐渐灰色化,一切向钱看,有钱便是英雄……在更深的层次上,与村庄家族伦理互为表里的祖先崇拜信仰也日益“单家独户”化,而自然信仰变成了弱势村民个体“求医”和“求取帮助”的途径,宗教得不到现实体系力量的支撑,已经不堪现实生活的压力——在信仰这个最后的、最隐秘的“战场”上,村民已退无可退……[8]378
谭同学将“伦理”本位视作社会结构的传统特征,认为“革命”时代的“翻身”只是社会结构的纵向变化,而“新时期”社会结构的纵向和横向共变,让围绕“伦常”价值的“差序格局”变成了工具性“圈层格局”,才意味着“伦理本位”的彻底崩解,由此而引发“基础性社会问题”,村民们只有退守“核心家庭本位”。[8]456毫无疑问,谭同学认为这种“核心家庭本位”已经脱离了传统“伦理本位”的价值体系,是当下中国乡土社会变质的关键所在。
然则,核心家庭就是当下唯一的本位并不再具有变化的可能么?沿着谭同学的思路,我们自然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在进一步强化历史解剖视角的基础上,结合费老的经典理论总结各种关于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的研究成果,我们应该能够获得对于此一问题的更深认知。费老“差序格局”如此描述所谓“差序”——即“以己为中心,象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象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象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结合历史和当下关于中国乡土社会性质的众多经验展示,融合国家与社会分析工具,我们能够获得某种关于中国乡土社会家庭本位的深度理解。按照费老所揭示的差序逻辑:“个人”——“村级共同体”——“县”(皇权抑或国家),前面部分为小共同体,后面部分为大共同体,其实是贯穿在同一条社会扩展轨迹之上的,即个人——家庭(家族)及其变体——国家,这条可扩展轨迹的中心轴就是“家族(家庭)”。所谓“家国一体”,是在强调中国“家族(家庭)”同时具有从“个人”——“地方共同体”——“县”及其所代表的皇权或国家的包容度,才成为中国农村政治与社会、历史与当下变化的真正中心载体。在不同历史时段的具体研究中,每一个研究者因为关注重心与历史时段的差异,能够发现家庭及其各种变体在政治与社会变迁中的重要位置,却并不能抹杀其他变体在不同历史时段存在的重要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乡土社会性质及其政治治理相关研究,必须在历史长时段的视角下,以家庭(家族)及其变化为中心,才可能无限逼近历史和现实的真相中的“治理之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这应该才是“桥村之道”的要义。
遗憾的是,谭同学在给我们充分展示了这种融合历史和理论视角的经验研究阐释力的同时,并没有再对此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深入挖掘,一定意义上削弱了其研究结论的理论和方法价值。
个人认为,只有在深度理解“桥村”“治道”的基础上,才能充分了解桥村“学术之道”的价值。融合历史和理论视角,借用人类学的经验深描来追踪某个村庄中家庭(家族)及其成员在不同政治历史时期的遭逢际遇,以“四两拨千斤”之态顺势推导出当下中国乡土社会的可能面目与治理之术——几乎是个人能够想象的学术上对“中国治道”解读方式的极致。
在某种意义上,如果说“治理之道”总是具有某种穷则思变与时俱进的气质,那么“学术之道”的悠远绵厚也许更能体现出中国文化的底蕴和价值。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