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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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宣传固然是采取了传统的营销手段,只是我却并不买账,对于这些营销手段,我早已司空见惯,故而直接忽略。这本书我也并不是仔仔细细一个字不漏地读下来,只是在书店里花了很少的时间就翻完了。
为什么我是这种态度?这本书的主题讲的是思考。读书一样需要思考,针对不同的书应该采取什么样的阅读策略,这也是一种思考。
书中谈到阅读文学作品时,应该先将书通读一遍,而不要先读评论或批评,否则容易受限于这些观点。读到敬佩处、异样处、难懂处应该反复阅读、反复思考,如此才能把握到作品的重点。我读此书时,大凡我觉得我懂的地方,或者似乎与他书无异的地方我就会很快的扫读过去,只有遇到貌似有异之处,才会停下来看看。虽然过滤掉了不少的信息,但大抵还是把我认为是重点的东西记下来了。毕竟据80/20法则,一本书中至为重为的地方也就只有20%。我觉得我这种读法倒也与作者提的这个思想相契合。
当然书也并不是读过便罢。读过便罢的,要么记得相当牢固,要么就是遗忘。作者告诉我们,记得牢固,脑子塞的垃圾太多也不是什么好事,而遗忘也并非什么坏事。折衷而言,什么该留什么该舍,需要通过思考之后的整理。获得的信息应该加以整理、统合和抽象化,这是思考的一个过程。作者认为对于思考的整理,质比量更为重要。因此,我们就没有必要记住所有东西了,只要把整理后的菁华记下来就够了。
从宏观上来说,遗忘也算得上是一个去芜存菁的过程,像经典一样,菁华的东西都是经过时间的考验的,经过舍弃,知识才会变得更有力量。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应该坚持不懈地整理自己脑袋中的知识,慎重地做出选择,舍弃那些没有价值的知识。而从微观的层面上讲,我们仍然应该在阅读完所有的资料后,趁着记忆的余温,将重点内容整理出来。因为如果不尽快着手整理,遗忘的速度便开始加快,尽管关键的内容大抵不会忘记,但相关的细节可能就记忆得不那么清楚了。
我们读书自然是希望得到我们想要的知识,那么笔记也就不可避免。可是很多时候,我们都会照搬原文的句子到我们的笔记本上。不知不觉中就抄了好多个段落。这样的做法,不是在做笔记,更倒像是在抄书。因而作者的主张便是不要边读书边做笔记,最好是读两页回顾一下,再写一点笔记。曾经看过张五常的一些文章,张先生从来都不做笔记,而主张以理解代替记忆。他读书更愿意花时间去思考,而不愿花时间去做笔记。他自然也有他的道理,但他的思想最终都反映在他的文章中。如果我们不能将我们的思想反映在我们的文章中,那么做点笔记倒也无妨。只是我们应该将我们经过思考加工之后的内容做为笔记。
书中提到美国的经济学家沃尔特·惠特曼·罗托斯写了一本书叫《经济成长过程论》,是划时代的巨著。而早在哈佛读书期间沃尔特就对书中所提到的问题很感兴趣。可是他却经过了几十年的整理才将作品发表了。这并不是因为他太忙,而是他始终将这些素材在心中沉淀,直到最终完整的理论破茧而出。读到此处,我突然想起古人曹雪芹写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辛苦。所谓巨著,都所有的思想都变得成熟以后统合而来的成果。一两个星期写一本书的人只能称之为写作能手,却未必能出传世之作。
至于整理也并不是太复杂的事情,动笔就是一种好的方法。不动笔,有时候思路是不容易清晰的,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东想想西想想,脑子里还是一片混乱,那么即使研究得再深入,资料搜集得再多,混乱的情况也不会得到任何缓解。而动笔写就是一种整理,它可以帮你理清思路。而动笔,思路会慢慢地变得通畅。就算有些地方表达得不太好,划掉重写即可。整理这件事是我们不应该避而远之的,不做整理,只是孜孜不倦地读书的话,就会只是一个勤于读书而却不能成事的人。毕竟书本上的东西应该学以致用,而如何用,离不开思考。这里我觉得整理就相当于思考了,因为整理存在着一个思维的过程,取舍的过程。
最后一点,如何使这些工作变得顺利呢?我觉得作者所说的关于提升写作能力的三个秘诀即可做为一个总结——看多(多读书)、做多(多写文章)、商量多(多斟酌和推敲)。看多是信息的获取途径,做多需要统合与思维,商量多则是不断地对原来的信息进行思考,使之慢慢沉淀。
为什么我是这种态度?这本书的主题讲的是思考。读书一样需要思考,针对不同的书应该采取什么样的阅读策略,这也是一种思考。
书中谈到阅读文学作品时,应该先将书通读一遍,而不要先读评论或批评,否则容易受限于这些观点。读到敬佩处、异样处、难懂处应该反复阅读、反复思考,如此才能把握到作品的重点。我读此书时,大凡我觉得我懂的地方,或者似乎与他书无异的地方我就会很快的扫读过去,只有遇到貌似有异之处,才会停下来看看。虽然过滤掉了不少的信息,但大抵还是把我认为是重点的东西记下来了。毕竟据80/20法则,一本书中至为重为的地方也就只有20%。我觉得我这种读法倒也与作者提的这个思想相契合。
当然书也并不是读过便罢。读过便罢的,要么记得相当牢固,要么就是遗忘。作者告诉我们,记得牢固,脑子塞的垃圾太多也不是什么好事,而遗忘也并非什么坏事。折衷而言,什么该留什么该舍,需要通过思考之后的整理。获得的信息应该加以整理、统合和抽象化,这是思考的一个过程。作者认为对于思考的整理,质比量更为重要。因此,我们就没有必要记住所有东西了,只要把整理后的菁华记下来就够了。
从宏观上来说,遗忘也算得上是一个去芜存菁的过程,像经典一样,菁华的东西都是经过时间的考验的,经过舍弃,知识才会变得更有力量。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们应该坚持不懈地整理自己脑袋中的知识,慎重地做出选择,舍弃那些没有价值的知识。而从微观的层面上讲,我们仍然应该在阅读完所有的资料后,趁着记忆的余温,将重点内容整理出来。因为如果不尽快着手整理,遗忘的速度便开始加快,尽管关键的内容大抵不会忘记,但相关的细节可能就记忆得不那么清楚了。
我们读书自然是希望得到我们想要的知识,那么笔记也就不可避免。可是很多时候,我们都会照搬原文的句子到我们的笔记本上。不知不觉中就抄了好多个段落。这样的做法,不是在做笔记,更倒像是在抄书。因而作者的主张便是不要边读书边做笔记,最好是读两页回顾一下,再写一点笔记。曾经看过张五常的一些文章,张先生从来都不做笔记,而主张以理解代替记忆。他读书更愿意花时间去思考,而不愿花时间去做笔记。他自然也有他的道理,但他的思想最终都反映在他的文章中。如果我们不能将我们的思想反映在我们的文章中,那么做点笔记倒也无妨。只是我们应该将我们经过思考加工之后的内容做为笔记。
书中提到美国的经济学家沃尔特·惠特曼·罗托斯写了一本书叫《经济成长过程论》,是划时代的巨著。而早在哈佛读书期间沃尔特就对书中所提到的问题很感兴趣。可是他却经过了几十年的整理才将作品发表了。这并不是因为他太忙,而是他始终将这些素材在心中沉淀,直到最终完整的理论破茧而出。读到此处,我突然想起古人曹雪芹写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的辛苦。所谓巨著,都所有的思想都变得成熟以后统合而来的成果。一两个星期写一本书的人只能称之为写作能手,却未必能出传世之作。
至于整理也并不是太复杂的事情,动笔就是一种好的方法。不动笔,有时候思路是不容易清晰的,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东想想西想想,脑子里还是一片混乱,那么即使研究得再深入,资料搜集得再多,混乱的情况也不会得到任何缓解。而动笔写就是一种整理,它可以帮你理清思路。而动笔,思路会慢慢地变得通畅。就算有些地方表达得不太好,划掉重写即可。整理这件事是我们不应该避而远之的,不做整理,只是孜孜不倦地读书的话,就会只是一个勤于读书而却不能成事的人。毕竟书本上的东西应该学以致用,而如何用,离不开思考。这里我觉得整理就相当于思考了,因为整理存在着一个思维的过程,取舍的过程。
最后一点,如何使这些工作变得顺利呢?我觉得作者所说的关于提升写作能力的三个秘诀即可做为一个总结——看多(多读书)、做多(多写文章)、商量多(多斟酌和推敲)。看多是信息的获取途径,做多需要统合与思维,商量多则是不断地对原来的信息进行思考,使之慢慢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