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自己较劲
孙睿,众所皆知。有鲜活生动的文笔,诙谐幽默的文风,深得京味文学的精髓。如果把写东西的人分为“作家,作者,写手”三级。毫无疑问,孙睿他是作家。
并且,不得不承认,他是天才。因为他很懂得抓住生活的节拍,用独特的视角去看社会,写青春。
很早看过他的《草样年华》,当时只是很欣赏他,喜欢他幽默之中表达出对生活的独特见解,但很可惜没有成为他的脑残粉,对他的作品也不是过分痴迷。直到机缘巧合看完这本《跟谁较劲》,是很不错的书,写的很真实。并不是那种无病呻吟的青春疼痛小说,而是用独特的视角去记录青春的成长。
不得不对孙睿的崇拜提高一层,因为在这本书里,我才发现我找到了一直苦苦追求的答案。
本书的男主角何小兵,几乎可以算是80后的典型人物。叛逆不羁,喜欢与众不同,热爱摇滚,讨厌社交拒绝交流,不喜虚假厌恶做作……同时,他也有一颗童真单纯的心。
开篇从描写何小兵早早溜出家门,毫不避嫌地吸烟开始,就可以看出他对生活的反抗。考上大学的他并没有表现出同龄人该有的兴奋与喜悦,因为,这时的他已经读过三次高三,显然已经有些麻木。
更何况,当初下定决心考到北京是因为对摇滚的热爱呢!何小兵,他并不是一个学霸。当他进入大学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发现这个地方并不适合格格不入的他,他在这里,像个怪人一样——不想学习。
于是他瞒天过海般办了退学手续,然后开始忠于自己的梦想。他的一举一动,虽说叛逆乖张,但我佩服他,敢作敢当!他敢于听从自己的心,然后去做想做的事情。他知道要承担的后果,却无怨无悔。
读到这里,我很担心他会就此消沉下去,成为这个社会的寄生虫。但何小兵令我刮目相看,他开始学吉他找灵感写歌。每天住在不见日光的地下室,他时刻记得自己的梦想。勤练吉他,哪怕手都磨破了也在所不惜。
我们都觉得自己的理想很伟大,最起码要好过何小兵那天方夜谭的梦想千万倍。但仔细想想,未免有些惭愧。因为我们付出的努力,恐怕还不及何小兵的万分之一吧!他很纯粹,觉得喜欢一件事就只做这一件事情,其他的毫不在乎。
这一点,像是一把双刃剑,对他有利也有害。
当一个只关注梦想时,难免会脱离生活,过于理想化。岂不知,我们生活在这个无形的社会里,不是在诗人描述的乌托邦中,离不开柴米油盐,一蔬一菜。
时来运转,何小兵得到了天上掉下的馅饼。这一百万让他梦想成真,却也让他一直追求的梦支离破碎。当他听到了这几年来心心念的歌曲时,开始怀疑自己:这是我想要的歌曲吗?他倾注所有的时光与青春,竟然成了迎合大众口味的几首歌?!
至此,他意志消沉,一蹶不振。
直到亲人的突然离世,他看到了与死亡的距离,才渐渐明白自己这么多年来,像是梦一场。
何小兵总结到:“所以我们不曾有过真正的梦想。”
但我觉得,梦想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觉得值得,认真去做。便是一个小小且极其珍贵的梦想。何小兵的梦想,花费了他的青春,却能够让他痛彻地醒悟过来,然后少走一些弯路,怎么能不算是真正的梦想呢?
其实谁也无法诠释梦想的真正定义吧!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刚刚过了21岁的生日。很庆幸,我找到了我一直对青春迷惑不解的答案。我不明白为什么在我16、17岁的时候那么叛逆,但如今却只想过着“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日子。因为在花季雨季的年纪,只想做些惊天动地叛逆乖张的事情,认为那是与众不同,很有个性。其实那都是不成熟的表现,当慢慢长大,真正认识了这个社会,了解生活之后,就会想着那无知的岁月里,所做的事情多么荒诞可笑。
现在能够一笑而过,大约是对生活另有一番感悟罢了。
而这种用青春换取的成熟,是一辈子用之不尽的财富。
跟梦境较劲,跟现实较劲,跟门槛较劲……到底要跟谁较劲?我想,最有用的较劲,应该是跟自己较劲,然后认清自我,学会包容与理解,最后用真诚的心去热爱生活。
并且,不得不承认,他是天才。因为他很懂得抓住生活的节拍,用独特的视角去看社会,写青春。
很早看过他的《草样年华》,当时只是很欣赏他,喜欢他幽默之中表达出对生活的独特见解,但很可惜没有成为他的脑残粉,对他的作品也不是过分痴迷。直到机缘巧合看完这本《跟谁较劲》,是很不错的书,写的很真实。并不是那种无病呻吟的青春疼痛小说,而是用独特的视角去记录青春的成长。
不得不对孙睿的崇拜提高一层,因为在这本书里,我才发现我找到了一直苦苦追求的答案。
本书的男主角何小兵,几乎可以算是80后的典型人物。叛逆不羁,喜欢与众不同,热爱摇滚,讨厌社交拒绝交流,不喜虚假厌恶做作……同时,他也有一颗童真单纯的心。
开篇从描写何小兵早早溜出家门,毫不避嫌地吸烟开始,就可以看出他对生活的反抗。考上大学的他并没有表现出同龄人该有的兴奋与喜悦,因为,这时的他已经读过三次高三,显然已经有些麻木。
更何况,当初下定决心考到北京是因为对摇滚的热爱呢!何小兵,他并不是一个学霸。当他进入大学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发现这个地方并不适合格格不入的他,他在这里,像个怪人一样——不想学习。
于是他瞒天过海般办了退学手续,然后开始忠于自己的梦想。他的一举一动,虽说叛逆乖张,但我佩服他,敢作敢当!他敢于听从自己的心,然后去做想做的事情。他知道要承担的后果,却无怨无悔。
读到这里,我很担心他会就此消沉下去,成为这个社会的寄生虫。但何小兵令我刮目相看,他开始学吉他找灵感写歌。每天住在不见日光的地下室,他时刻记得自己的梦想。勤练吉他,哪怕手都磨破了也在所不惜。
我们都觉得自己的理想很伟大,最起码要好过何小兵那天方夜谭的梦想千万倍。但仔细想想,未免有些惭愧。因为我们付出的努力,恐怕还不及何小兵的万分之一吧!他很纯粹,觉得喜欢一件事就只做这一件事情,其他的毫不在乎。
这一点,像是一把双刃剑,对他有利也有害。
当一个只关注梦想时,难免会脱离生活,过于理想化。岂不知,我们生活在这个无形的社会里,不是在诗人描述的乌托邦中,离不开柴米油盐,一蔬一菜。
时来运转,何小兵得到了天上掉下的馅饼。这一百万让他梦想成真,却也让他一直追求的梦支离破碎。当他听到了这几年来心心念的歌曲时,开始怀疑自己:这是我想要的歌曲吗?他倾注所有的时光与青春,竟然成了迎合大众口味的几首歌?!
至此,他意志消沉,一蹶不振。
直到亲人的突然离世,他看到了与死亡的距离,才渐渐明白自己这么多年来,像是梦一场。
何小兵总结到:“所以我们不曾有过真正的梦想。”
但我觉得,梦想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觉得值得,认真去做。便是一个小小且极其珍贵的梦想。何小兵的梦想,花费了他的青春,却能够让他痛彻地醒悟过来,然后少走一些弯路,怎么能不算是真正的梦想呢?
其实谁也无法诠释梦想的真正定义吧!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刚刚过了21岁的生日。很庆幸,我找到了我一直对青春迷惑不解的答案。我不明白为什么在我16、17岁的时候那么叛逆,但如今却只想过着“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日子。因为在花季雨季的年纪,只想做些惊天动地叛逆乖张的事情,认为那是与众不同,很有个性。其实那都是不成熟的表现,当慢慢长大,真正认识了这个社会,了解生活之后,就会想着那无知的岁月里,所做的事情多么荒诞可笑。
现在能够一笑而过,大约是对生活另有一番感悟罢了。
而这种用青春换取的成熟,是一辈子用之不尽的财富。
跟梦境较劲,跟现实较劲,跟门槛较劲……到底要跟谁较劲?我想,最有用的较劲,应该是跟自己较劲,然后认清自我,学会包容与理解,最后用真诚的心去热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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