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思、贵族、艺术、戏剧与人生
开始的前四篇短篇,是正经八百的推理故事。那位叫做奎恩的先生虽然说有点神秘,但其神秘之处,只不过是经常在有案件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场合出现罢了,经常看侦探小说的我们并不以为怪。就算奎恩先生貌似能读懂人心,他的出现可以使事情发展非常戏剧化,从而使之和其他同类型小说不同,但是这四篇故事并没有赢得我的好感。 而从第五则故事,一则几乎不能算为推理故事的故事开始,我渐渐迷上了这部小说集。尤其是第六篇和第十一篇,读起来畅快淋漓、荡气回肠。看到最后,我不知道怎么将之归类。推理小说?不全是。灵异小说?这种想法又难免有些可笑,毕竟如书所言,超自然存在的奎恩先生只不过是事情发展的“催化剂”,因为他灵异而称小说为灵异小说不免以偏概全。 我还认为,这本书甚至不属于阿婆的风格。当然,语言风格还是没变,但是写作风格与她其他流水线作品相似甚少。我觉得她在奎恩系列中投入了更多的感情,倾诉了更多的想法,或许说是哲学观念。比如在《海上来的男人》中,萨特思韦特是这样劝阻他人的自杀行为的:“一个人来到某个地方——来自杀,我们这么假设。但碰巧他发现另一个人在那儿,所以他没达到他的目的,走了——去活着。第二个人救了第一个人的命,不是因为这在他的一生中必要或者重要,而只是在某一特定时间他在某一特定地点这一自然事实。你今天自杀了,可能,之后五年,六年,七年,某个人会死去或是遭难,只是因为你不在某个特定的地点。那可能是一匹脱缰的马从街上奔过来,看到你时偏到了一边,因此没有踩死在排水沟里玩耍的一个孩子。那个孩子可能活着长大成人,成为一名伟大的音乐家,或是发明了一项治疗癌症的药物。或许没有这么戏剧性。他可能仅仅长大成人,享受着普普通通的日常生活的乐趣……”“你说你的生命是你自己的,但是你敢否认你在参加着一出造物主安排的巨型戏剧的可能吗?你的台词可能直到戏结束才轮到——它可能完全不重要,只是一个跑龙套的角色,但是如果你不给另一个演员提示台词,那这出戏就会陷入停顿。整个大厦可能会崩溃。你作为你,可能不会对世界上任何人有什么影响,但你作为一个人,在某个特定的地方,可能会无法想象的重要。”这种说法是从人生旁观者的角度来提出的,新奇却又不失其理。 除了不一般的哲学思考,这部作品还可以找到三个与克里斯蒂以往作品不同的关键词,那分别是贵族、艺术和戏剧。 克里斯蒂的作品主要描写的是中产阶级,很少提到贵族;即使提到,也只不过是波洛会遇到。萨特思韦特是个有点“势利”的人,他喜欢和上层社会打交道。在中篇《死者的镜子》里,波洛还是靠他了解了某一贵族家庭的底细。萨特思韦特是那种典型的伦敦中上等社会的人(书中没有提到他是贵族)。他几乎认识所有人(当然是有钱人),没有工作(不记得有描写他是退休了还是一生从未工作过),混迹于上层社会,是艺术鉴赏家,不用担心财产问题,冬天的时候就去里维埃拉等地度假。这与克里斯蒂的中产阶级生活不太一致,不知道她是不是有这样的朋友来获得写作灵感的。 萨特思韦特先生还是一名艺术鉴赏家和艺术家资助人。字里行间里面充溢着对画作和歌剧的描写。令我没想到的是,在《世界的尽头》中,克里斯蒂对绘画技巧和现代画作有深刻的了解。克里斯蒂在二战后的作品里一直唠唠叨叨说现代人的不是(其实二战前的作品里经常也有批评年轻人的评论),而她竟曾经对于现代绘画有所喜爱,令我大吃一惊。 最后是戏剧,这可以说是贯穿本书的一条线。对戏剧颇有研究的推理小说家不少,最著名的便是奈欧·马许,她把创作戏剧当做主业。克里斯蒂只是偶尔把自己的几部作品改编成戏剧,或者写出像《捕鼠器》这样的作品。她更多的是去欣赏戏剧,就如同萨先生一样。在克里斯蒂的小说里,经常会发现她援引莎翁的名剧,尤以《麦克白》《奥赛罗》居多。克里斯蒂也许非常赞同人生如戏这一观点。萨特思韦特先生也许就像天性害羞的克里斯蒂一样,是一位人生戏码的旁观者,只是在奎恩先生的出现下,才会一跃为戏剧的中心人物。但是他甘心一直担任旁观者这一角色吗?《小丑路》中可能给出了答案。 而最后一篇故事《小丑路》在一片惊愕中戛然而止,结局语焉不详,令我手足无措、不得其解。它是所有故事中最难以理解,也是结局最开放的一篇。你很难摸清克里斯蒂究竟想要表达什么主题思想。这篇故事也许我以后要重新看一遍。 P.S. 《小丑路》里我才明白为什么阿婆给主人公起哈利·奎恩这个名字,又为什么萨特思韦特先生总觉得奎恩先生是个小丑了。原来这是影射意大利传统喜剧中的丑角Harlequin,译者故意没把这个词译成中文真是有心了。可是这本书的翻译还是有点疙疙瘩瘩,最明显的错误就是第12页的注释,明显不对劲;auld lang syne的注释也不对,它明明是苏格兰文,虽然意思是“美好的往日”,可是直接翻译成《友谊地久天长》就好了,这首歌是西方人在新年钟声敲响时,大家一起手拉手唱的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