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李敖
在我十五六岁的时候,我很佩服李敖,也很为他的一些大话唬住。但当我对李敖的书多收了三两斗后,就对其不甚为然了。在我十七八岁时(2004年),甚至写了一篇五千余字的长文批评李敖。那也是我那时候平生以来写得最长的一篇东西。那篇东西现在看来,有一些错误贻笑大方。比如,李敖说儒家宣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是没错的,但我竟然误以为是老子说的。但无论怎样,我是自此之后极少读李敖的东西,只把他当做文坛小丑一类的人物。
极偶然的机会,读到了这本出版于2005年的《与李敖打官司》。里面绝大部分内容,是讲述文星书店和《文星》杂志创始人萧孟能与李敖的恩怨纠葛、官司成败的前因后果。 这些内容,我以前从李敖的两部回忆录中看到过的,但那仅是李敖的说法。这次,记者出身的范泓先生,则从涉及此案的各个当事者的个人说法,以及当时的舆论报刊对此事件的报道,方方面面写开来。通过此书,我们得以窥探到李敖鲜为人知,起码是鲜为大陆人所知的一面。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一方面看到了一个顾盼自雄、洋洋自得、精明自负,精力充沛、善于言辞、极善利用证据收集证据的李敖,另一方面,也看到了他的有才无德、狭隘偏执、人格失调、、锱铢计较、猜忌怀疑、睚眦必报;为了金钱,不择手段;为了报复他人,无所不用其极;凡事不肯负责,一旦与外界发生冲突,必归责于对方。
李敖其人,略微多读一点他的书的人,便可以了解他写文章,很多时候,都是为了报私仇,酷爱狡辩,通常是抓住对方的小辫子,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直到对方退避三舍。但他利用资料又是很有问题的。这一点,从他自认为是大历史学家,却从来都是依靠不可靠的二手资料比如回忆录或秘谈一类,而不是从更为可靠的档案文献来得出自己的结论,就可以看出。他抨击国民党和蒋介石的文字,不可不谓多矣,洋洋洒洒数十卷,但时至今日,又有多少事实能够立得住脚?一个大历史学家,动辄在错误的史料上爬梳,能爬出什么东东,能梳出什么西西来?这是不言而喻不攻自破不在话下不难明白的。
李敖在回忆录中宣称自己极会离婚,离婚离得漂亮极了。但从书中所提及的当时报道来看,李敖离婚,不过是小丑一般在耍猴戏而已。并且,时过境迁之后,李敖却一再攻击胡因梦,其语言之恶毒,令人难以相信。一个对离婚看得开的家伙,事后一再攻击前妻,这怕是很难见到所谓的绅士之风的吧。反而显出其穷凶极恶的真面目来。
同样的,对过去的恩师,想尽办法吞其钱财不说,事情败坏之后,翻脸不认人,还利用精心罗织的证据反咬一口。不仅如此,在法院判其“侵占和背信罪”罪名成立之后,其为了抹黑和败坏过去的恩师,同时也是为了报复,他痛下杀手,先是亲自出马,试图捉奸在床,不料徒劳无功。但他岂是善罢甘休之人,于是四年多后,他设置圈套,终于请君入瓮,如愿以偿,顺利捉奸。不仅如此,在他被判入狱半年,1982年出狱后,“除了在文章中一再丑化、消遣‘孝子萧孟能’外,行动上更是赶尽杀绝;诸多计谋,层出不穷,一再断绝萧孟能的社会关系,并以自己及其弟李放、密友刘会云,以及朱婉坚等人的名义检举、控告萧孟能民刑事案件达卅五件之多。使萧孟能缠讼多年,三天两头就要找律师,跑法院……花甲之年的萧孟能为了怕搞乱讼期,还得特制个一览大表。”(吴祥辉《李敖死了》,转引自《与李敖打官司》237-238页)私德败坏如此,绝对称得上古往今来的前三名。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这是李敖常说的话。但真理两个字最好还是改成money,方显出其真正本事和面目。
无论如何,对于曾经大力帮助过自己的人,对于爱慕过自己的人,在公共场合里出恶语,不能不说是一种毫无风度的表现。偏偏有李敖这种人,一旦诡计被揭穿,风度全无,登时老羞成怒怒气冲冲冲天干劲地要和他们算账,结果只能是把自己的败劣形迹,公开于世人眼前而已。
极偶然的机会,读到了这本出版于2005年的《与李敖打官司》。里面绝大部分内容,是讲述文星书店和《文星》杂志创始人萧孟能与李敖的恩怨纠葛、官司成败的前因后果。 这些内容,我以前从李敖的两部回忆录中看到过的,但那仅是李敖的说法。这次,记者出身的范泓先生,则从涉及此案的各个当事者的个人说法,以及当时的舆论报刊对此事件的报道,方方面面写开来。通过此书,我们得以窥探到李敖鲜为人知,起码是鲜为大陆人所知的一面。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一方面看到了一个顾盼自雄、洋洋自得、精明自负,精力充沛、善于言辞、极善利用证据收集证据的李敖,另一方面,也看到了他的有才无德、狭隘偏执、人格失调、、锱铢计较、猜忌怀疑、睚眦必报;为了金钱,不择手段;为了报复他人,无所不用其极;凡事不肯负责,一旦与外界发生冲突,必归责于对方。
李敖其人,略微多读一点他的书的人,便可以了解他写文章,很多时候,都是为了报私仇,酷爱狡辩,通常是抓住对方的小辫子,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直到对方退避三舍。但他利用资料又是很有问题的。这一点,从他自认为是大历史学家,却从来都是依靠不可靠的二手资料比如回忆录或秘谈一类,而不是从更为可靠的档案文献来得出自己的结论,就可以看出。他抨击国民党和蒋介石的文字,不可不谓多矣,洋洋洒洒数十卷,但时至今日,又有多少事实能够立得住脚?一个大历史学家,动辄在错误的史料上爬梳,能爬出什么东东,能梳出什么西西来?这是不言而喻不攻自破不在话下不难明白的。
李敖在回忆录中宣称自己极会离婚,离婚离得漂亮极了。但从书中所提及的当时报道来看,李敖离婚,不过是小丑一般在耍猴戏而已。并且,时过境迁之后,李敖却一再攻击胡因梦,其语言之恶毒,令人难以相信。一个对离婚看得开的家伙,事后一再攻击前妻,这怕是很难见到所谓的绅士之风的吧。反而显出其穷凶极恶的真面目来。
同样的,对过去的恩师,想尽办法吞其钱财不说,事情败坏之后,翻脸不认人,还利用精心罗织的证据反咬一口。不仅如此,在法院判其“侵占和背信罪”罪名成立之后,其为了抹黑和败坏过去的恩师,同时也是为了报复,他痛下杀手,先是亲自出马,试图捉奸在床,不料徒劳无功。但他岂是善罢甘休之人,于是四年多后,他设置圈套,终于请君入瓮,如愿以偿,顺利捉奸。不仅如此,在他被判入狱半年,1982年出狱后,“除了在文章中一再丑化、消遣‘孝子萧孟能’外,行动上更是赶尽杀绝;诸多计谋,层出不穷,一再断绝萧孟能的社会关系,并以自己及其弟李放、密友刘会云,以及朱婉坚等人的名义检举、控告萧孟能民刑事案件达卅五件之多。使萧孟能缠讼多年,三天两头就要找律师,跑法院……花甲之年的萧孟能为了怕搞乱讼期,还得特制个一览大表。”(吴祥辉《李敖死了》,转引自《与李敖打官司》237-238页)私德败坏如此,绝对称得上古往今来的前三名。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这是李敖常说的话。但真理两个字最好还是改成money,方显出其真正本事和面目。
无论如何,对于曾经大力帮助过自己的人,对于爱慕过自己的人,在公共场合里出恶语,不能不说是一种毫无风度的表现。偏偏有李敖这种人,一旦诡计被揭穿,风度全无,登时老羞成怒怒气冲冲冲天干劲地要和他们算账,结果只能是把自己的败劣形迹,公开于世人眼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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