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书评丨你知道尼采为什么会疯吗?
前几日看庄雅婷发了一句话,她说虚无主义者的救赎就是开个实体店,每天为流水操心就来不及乱想了,看完后苦笑下,没有任何感慨,只是悄悄的转发,但内心是十分认可的。 谈到虚无主义,就完全避不开尼采,年中的时候在孔网掏了一本周国平译本的《偶像的黄昏》,在闲暇时品咂每一句有些磕巴的句子,毋庸置疑,尼采是那个时代最骄傲的段子手,每句话都透着狂妄的杀气,一本书前前后后,基本上把人类文明史上的宗教、道德、哲学骂了个遍。 他断言:迄今用来使人类变得道德的一切手段,归根到底都是不道德的。”他看待生殖作为人类繁衍的正常途径,而基督教却“怀着根本反对生命的怨恨,把性视见为某种不洁之物:它把污秽泼在我们生命的前提上。”那些“灭绝激情和欲望,仅仅为了预防它们的愚蠢以及这种愚蠢的不快后果,这在我们今天看来,本身就只是一种极端的愚蠢。” 在和基督教和道德死磕后,他又把口水吐向了小老头苏格拉底,这个无辜的丑老头被他骂的狗血淋头,他说:“自柏拉图以来的希腊哲学家的道德主义是有病理学根源的,他们对辩证法的重视也是如此。“理性=美德=幸福”仅仅意味着:人们必须仿效苏拉底,制造一个永恒的白昼—理性的白昼—以对抗黑暗的欲望。无论如何必须理智、清醒、明白,向本能和无意识让步会导致崩溃”。 这种劝善的道德,包括基督教道德,都是一个误会,所谓耀眼的白昼,绝对理性,清醒、冷静、审慎、自觉、排斥本能、反对本能的生活,本身仅是一种疾病。 所以他定言:“既不存在“精神”,也不存在理性、思维、意识、心灵、意志、真理,这一切都是无用的虚构。” 有趣的是,他不仅仅停步在批判,还强调个体的力量和精神,并试图清洗所有道统所带给人类的遗产,他从不为人类煲鸡汤,而是直接灌鸡血。 他定义自由:“什么是自由?就是一个人有自己承担责任的意志;就是一以坚守分离我们的距离;就是一个人变得对艰难、劳苦、匮乏乃至对生命更加不在意;就是一个人准备着为他的事业牺牲人们包括他自己。” 他鼓励拼刺与勇气,他说:“最富精神性的人们,他们必首先是最勇敢的,也在广义上经历了最痛苦的悲剧。但他们正因此而尊敬生命,因为它用它最大的敌意同他们相对抗。”;“不害怕无价值的事同样可能是心灵的伟大。”;他不觉得矛盾是件坏事:“一个人只有充满矛盾才会多产。只有灵魂不疲沓,不贪图安逸,才能永葆青春。” 这就是尼采,一个常人眼中狂妄的疯子,他更像是哲学界的行为艺术家,最后用精神崩溃来为自己画上句号,但这一切,似乎是注定的。 尼采为什么会疯?合上《偶像的黄昏》那一刻,我似乎想明白了,狂妄与批判的前提永远是更丰满的建树,尼采选择与淤积千年的人类文明对抗,那种重量的压迫感,会压碎一切思想的头颅,疯裂,是完全可预知的结果。 但尼采确实让我重新思考一些事,生命的前半途,我一直在试图追求常识的真实意义,可现在发现,自己曾经试图了解并认可的他人所定义的常识是需要质疑的,现在开始习惯把一个常识词汇拿出来,更加立体的去看,除了平面上的“字识”,这个词的左右面,上下面,还有他的背面,都会去思考,思考的维度变宽后,就会发现,他人所言常识并非常识,自己立体认知后的常识才是常识,里面饱含着更复杂的理解和意义。 是啊,一眼看透自己的棺椁听起来确实有些乏味,所以最实在的办法还是着眼于眼下,在短暂的生命体系中,找到最直观的“快感”,这种快感不仅仅是“快乐”,她更丰富,可以是最透彻的伤痛,或者多重矛盾中的拧巴。 所以,朋友们,来,在这个冬夜,趁烫,一起干了这碗鸡血吧。 乌麦/《偶像的黄昏》书评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