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生活讲述出来
小时候老师就告诉我们,写作文不能像记流水账,想到哪里写哪里,还引用一句现在看起来颇有点像俏皮话的句子:“文似看山不喜平。”
大概天底下不管什么道理,达到顶点就返璞归真,又回到起点了吧。马尔克斯的《活着,为了讲述》,就是这样一本长长的流水账。
《活着,为了讲述》太琐碎,琐碎的近乎无聊。事无巨细,东拉西扯,想哪说哪,读完这本书几乎是跟随马尔克斯走完了他的整个青年时代(作者是本打算写完自己的一生,当然生活中常常有意外)。
如果想从本书中发现一些马尔克斯的文艺观,或者创作理念之类,不能说没有,但是很少,十成中未必占了一成。作者不是写自己如何排除万难,如何勇攀文学高峰,如何一步步成名的。这本书有的是他童年时期的荒诞诡异,他青年时期的穷困潦倒,一个真真切切,具体可感的马尔克斯,对人生无望,对自己无望,一如大多数人的日常状态。
这本书有它震撼的地方,我想尤其对于中国人,守规矩的中国人。中国人对拉丁美洲的了解,要远远少于对美国、日本、西欧甚至澳大利亚的了解,或者谨慎一点说,至少我以及我身边的人都是这样。但此书展现了一个原始又略显野性的拉美大陆,在这里还保留了很多人与自然的混化,当然文明社会会认为这是野蛮未开化的残留,不管怎样,这种文化无疑十分有利于马尔克斯形成魔幻现实主义的创作风格。这位大师的著作《百年孤独》震撼了一个时代的文学,因此有人评论称,《活着,为了讲述》是解开《百年孤独》创作之谜的唯一密码。
你一定有些好奇,真实的马尔克斯是什么样子?
马尔克斯的经历,让我想起了中国的两位作家:曹雪芹和汪曾祺。
看马尔克斯的童年经历,让我想到曹雪芹,女人堆里长大的马尔克斯,养成了纯真敏感的心灵。“家族里众多的女性和儿时众多的女佣铸就了我的性格和思维方式。她们个性坚强,心地善良,用人间天堂中一种自然不做作的态度对我。”“我无法想象还有哪种家庭环境更适合培养文学志向。家人疯疯癫癫,把我带大的女人们都是如此。”
看马尔克斯青年求学时期的经历,则让我想到了汪曾祺,一样的率性、散漫,又一样的富有天赋才情。“从就读于圣若瑟中学起,我就恶习缠身,逢书必读,课后读,课上基本也在读。十六岁时,我能一口气背出在圣若瑟中学学过的所有诗,拼写对不对,就难说了。我一读再读,无人指导,没有顺序,上课时间基本都在偷偷读。”
汪曾祺在《西南联大的中文系》一文中,对自己有这样的描述:“我在西南联大是一个不用功的学生,常不上课,但是乱七八糟看了不少书。有一个时期每天晚上到系图书馆去看书。有时只我一个人。中文系在新校舍的西北角,墙外是坟地,非常安静。在系里看书不用经过什么借书手续,架上的书可以随便抽下一本来看。而且可抽烟。有一天,我听到墙外有一派细乐的声音。半夜里怎么会有乐声,在坟地里?我确实是听见的,不是错觉。”最一段对坟地里乐声的描写,简直和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们从两位作家的这些自述中,也许能够发现一些文艺创作的不二法门,不分国界,不分时代,永远适用。
但这远远不是真实的马尔克斯全部。真实的马尔克斯,偷过东西,穷到睡过大街,做过监狱,嗜酒,抽很多劣质烟,嫖娼,甚至与别人的妻子偷情,而且不止一个。这些品性中的任何一点,放在一个普通人身上,几乎都是很难原谅的致命伤。但这些品质居然就神奇的集中在这样一位天才的作家身上。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这些简直就是孕育作家的绝好温床,没有什么比这些更能接近生活,产生灵感了。
马尔克斯将自己的自传起名叫《活着,为了讲述》,他说:“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这本自传很忠实这个原则,虽然童年和青年时期的很多事迹,作者都还历历在目,细数家珍。但是对于那些已经遗忘的,或者混淆了的记忆,马尔克斯表现出毫不在意的态度。诚如他所说,生活并不是那些活过的日子,而是只存在于记忆中的,被我们感知的日子。如果记忆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发生偏差,那又有什么关系呢?那不也是你的生活吗?而且于你而言,那是比真实的生活更真实的存在,也许正是坚信这一点,马尔克斯才成就了魔幻现实主义的大师地位吧。
生活,为什么一定要讲述出来?因为只有在讲述中,生活才能得以延续,才能被承载和记忆。这其实不仅是作家的职责,对我们每个人来说,讲述是一种生存方式,这正如哲学上的命题:语言是存在的家,人是语言的动物一般。
生活只有在不停的讲述中,才能恢复往日的光彩,才能找回某时某刻,触动心灵的瞬间。
这本书让我反观自己的生活,有太多苍白和无力,今天的我已经不记得昨天的自己干了些什么,但童年时代的记忆却还很清晰。这警示我,现在的生活正在崩塌,在记忆中留不下痕迹,而我却不自知。
马尔克斯说:“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生活一往情深,我们每一个人也应该接着讲述下去,不为别的,仅仅为了生活本身。
<图片1>
大概天底下不管什么道理,达到顶点就返璞归真,又回到起点了吧。马尔克斯的《活着,为了讲述》,就是这样一本长长的流水账。
《活着,为了讲述》太琐碎,琐碎的近乎无聊。事无巨细,东拉西扯,想哪说哪,读完这本书几乎是跟随马尔克斯走完了他的整个青年时代(作者是本打算写完自己的一生,当然生活中常常有意外)。
如果想从本书中发现一些马尔克斯的文艺观,或者创作理念之类,不能说没有,但是很少,十成中未必占了一成。作者不是写自己如何排除万难,如何勇攀文学高峰,如何一步步成名的。这本书有的是他童年时期的荒诞诡异,他青年时期的穷困潦倒,一个真真切切,具体可感的马尔克斯,对人生无望,对自己无望,一如大多数人的日常状态。
这本书有它震撼的地方,我想尤其对于中国人,守规矩的中国人。中国人对拉丁美洲的了解,要远远少于对美国、日本、西欧甚至澳大利亚的了解,或者谨慎一点说,至少我以及我身边的人都是这样。但此书展现了一个原始又略显野性的拉美大陆,在这里还保留了很多人与自然的混化,当然文明社会会认为这是野蛮未开化的残留,不管怎样,这种文化无疑十分有利于马尔克斯形成魔幻现实主义的创作风格。这位大师的著作《百年孤独》震撼了一个时代的文学,因此有人评论称,《活着,为了讲述》是解开《百年孤独》创作之谜的唯一密码。
你一定有些好奇,真实的马尔克斯是什么样子?
马尔克斯的经历,让我想起了中国的两位作家:曹雪芹和汪曾祺。
看马尔克斯的童年经历,让我想到曹雪芹,女人堆里长大的马尔克斯,养成了纯真敏感的心灵。“家族里众多的女性和儿时众多的女佣铸就了我的性格和思维方式。她们个性坚强,心地善良,用人间天堂中一种自然不做作的态度对我。”“我无法想象还有哪种家庭环境更适合培养文学志向。家人疯疯癫癫,把我带大的女人们都是如此。”
看马尔克斯青年求学时期的经历,则让我想到了汪曾祺,一样的率性、散漫,又一样的富有天赋才情。“从就读于圣若瑟中学起,我就恶习缠身,逢书必读,课后读,课上基本也在读。十六岁时,我能一口气背出在圣若瑟中学学过的所有诗,拼写对不对,就难说了。我一读再读,无人指导,没有顺序,上课时间基本都在偷偷读。”
汪曾祺在《西南联大的中文系》一文中,对自己有这样的描述:“我在西南联大是一个不用功的学生,常不上课,但是乱七八糟看了不少书。有一个时期每天晚上到系图书馆去看书。有时只我一个人。中文系在新校舍的西北角,墙外是坟地,非常安静。在系里看书不用经过什么借书手续,架上的书可以随便抽下一本来看。而且可抽烟。有一天,我听到墙外有一派细乐的声音。半夜里怎么会有乐声,在坟地里?我确实是听见的,不是错觉。”最一段对坟地里乐声的描写,简直和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们从两位作家的这些自述中,也许能够发现一些文艺创作的不二法门,不分国界,不分时代,永远适用。
但这远远不是真实的马尔克斯全部。真实的马尔克斯,偷过东西,穷到睡过大街,做过监狱,嗜酒,抽很多劣质烟,嫖娼,甚至与别人的妻子偷情,而且不止一个。这些品性中的任何一点,放在一个普通人身上,几乎都是很难原谅的致命伤。但这些品质居然就神奇的集中在这样一位天才的作家身上。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这些简直就是孕育作家的绝好温床,没有什么比这些更能接近生活,产生灵感了。
马尔克斯将自己的自传起名叫《活着,为了讲述》,他说:“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这本自传很忠实这个原则,虽然童年和青年时期的很多事迹,作者都还历历在目,细数家珍。但是对于那些已经遗忘的,或者混淆了的记忆,马尔克斯表现出毫不在意的态度。诚如他所说,生活并不是那些活过的日子,而是只存在于记忆中的,被我们感知的日子。如果记忆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发生偏差,那又有什么关系呢?那不也是你的生活吗?而且于你而言,那是比真实的生活更真实的存在,也许正是坚信这一点,马尔克斯才成就了魔幻现实主义的大师地位吧。
生活,为什么一定要讲述出来?因为只有在讲述中,生活才能得以延续,才能被承载和记忆。这其实不仅是作家的职责,对我们每个人来说,讲述是一种生存方式,这正如哲学上的命题:语言是存在的家,人是语言的动物一般。
生活只有在不停的讲述中,才能恢复往日的光彩,才能找回某时某刻,触动心灵的瞬间。
这本书让我反观自己的生活,有太多苍白和无力,今天的我已经不记得昨天的自己干了些什么,但童年时代的记忆却还很清晰。这警示我,现在的生活正在崩塌,在记忆中留不下痕迹,而我却不自知。
马尔克斯说:“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对生活一往情深,我们每一个人也应该接着讲述下去,不为别的,仅仅为了生活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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