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GAY,周游列国,酷爱甜品,最爱张爱玲,有一支辛辣抵死的妙笔
迈克不见得是最好的作家,却是我特别偏爱的一个,大抵因为他全然符合我的趣味,包括恶趣味。他是个GAY,周游列国,酷爱甜品,最爱的作家叫做张爱玲,有一支辛辣抵死的妙笔。
最先读到他的一本书叫做《采花贼的地图》,写的是巴黎,是细节的、生活的巴黎,只言片语让人记得巴黎人浓烈到不得不用香水遮盖的体味,新闻男主播在电视里乱抛的媚眼,还有迟到的习惯,以及露天咖啡厅读书、鸟粪掉落头上浑然不觉的文艺范。而让人最羡慕的莫过于他可以驱车六个小时到郊区吃一份传说中的冰淇淋。闲,有钱,对生活中的小趣味保持强烈的热情,多么可爱的生活。读这本书时,还不知道他的性取向。只是感慨,这个男人的文字好妩媚,然而有风骨。
后来,又有缘读到他的一些书,像《狐狸尾巴》、《吹皱一池春水》、《我看见的你是我自己》、《坦白说,亲爱的》……也不尽是缘分,有些是我从茫茫书海中觅得,一把抓在手中。他的散文向来是我最爱,不像李碧华生猛咸湿,也不像简桢清心寡欲,有一点淡淡的情色,然而是节制的。喜欢掉书袋,而且惯常向张爱玲致敬,动不动就引用她的只言片语,但用得很机智,令人莞尔,还会感慨他对张爱玲的一片深情。他写电影,写音乐,跟规矩的影评、乐评不一样,总给人信手拈来的感觉。他的这些东西最适合给一知半解的人看,比如我。看着人名、歌名,感觉不陌生,然而理解也不深刻,看他信口雌黄,掠得浅薄的快乐,一笑而过。跟木心的《文学回忆录》仿佛,只适合让对外国文学一知半解的人看得击节赞叹。真研究的肯定有不同意见,就看得不那么愉快了。
他有一个特别接地气的爱好,让人感觉亲切,那就是好吃。他说,到了一定年纪,旅行不外是为了吃。似乎是为了证明这个,他的游记里,最先出场的永远是当地的著名甜品。一个男人,嗜食甜品到完全可以整天吃甜品过活,确实也够奇怪的。更奇怪的是这人吃那么多甜品,甜腻的话当然也有说,但更多的是毒舌。他感兴趣的东西实在太多,热情不够分配,因为多情,所以凉薄。不过,他始终对吃过的南瓜云吞魂牵梦萦,在他笔下出现的次数比他的旧爱还要多。在他写情人的《斟情记》里,与情人的过往是以共同吃过的甜品来串联的。同样是写同志恋情,他的《斟情记》跟白先勇的《树犹如此》截然不同。他是游戏人生,白先勇是情比金坚。迈克的字里行间都故意闪烁其词,让你读出他是个有故事的人。就像他自己说的,为什么要叫一夜情呢?一夜哪来得及产生情,不过是肉体的欢愉罢了,叫快趣更为妥帖。作为一个终身游客,他的爱情大多是唾手可得、即用即弃的。
他所有的作品,我最喜欢的还是《采花贼的地图》,前前后后读了有三、四遍。
最初还纳闷,这个外国人怎么写东西的感觉如此东方?后来知道他的全名叫林迈克,生于新加坡,是个华人。写这个时的他已经浸淫文字多年,古文功底很深,又喝了很多洋墨水,一支笔学贯中西,摇曳生姿,风情万种,然而认真、考究,没有后来的熟极而流——太流畅了,反而少了点质感。其实,也不见得就这本最好。不过,人人都喜欢有那么点“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感慨。谁让我最先看到的就是这本呢?邂逅颇不浪漫,在旧书摊上相遇,花了两块钱抱回家去,读了发现是至宝,从此珍藏于心。
最先读到他的一本书叫做《采花贼的地图》,写的是巴黎,是细节的、生活的巴黎,只言片语让人记得巴黎人浓烈到不得不用香水遮盖的体味,新闻男主播在电视里乱抛的媚眼,还有迟到的习惯,以及露天咖啡厅读书、鸟粪掉落头上浑然不觉的文艺范。而让人最羡慕的莫过于他可以驱车六个小时到郊区吃一份传说中的冰淇淋。闲,有钱,对生活中的小趣味保持强烈的热情,多么可爱的生活。读这本书时,还不知道他的性取向。只是感慨,这个男人的文字好妩媚,然而有风骨。
后来,又有缘读到他的一些书,像《狐狸尾巴》、《吹皱一池春水》、《我看见的你是我自己》、《坦白说,亲爱的》……也不尽是缘分,有些是我从茫茫书海中觅得,一把抓在手中。他的散文向来是我最爱,不像李碧华生猛咸湿,也不像简桢清心寡欲,有一点淡淡的情色,然而是节制的。喜欢掉书袋,而且惯常向张爱玲致敬,动不动就引用她的只言片语,但用得很机智,令人莞尔,还会感慨他对张爱玲的一片深情。他写电影,写音乐,跟规矩的影评、乐评不一样,总给人信手拈来的感觉。他的这些东西最适合给一知半解的人看,比如我。看着人名、歌名,感觉不陌生,然而理解也不深刻,看他信口雌黄,掠得浅薄的快乐,一笑而过。跟木心的《文学回忆录》仿佛,只适合让对外国文学一知半解的人看得击节赞叹。真研究的肯定有不同意见,就看得不那么愉快了。
他有一个特别接地气的爱好,让人感觉亲切,那就是好吃。他说,到了一定年纪,旅行不外是为了吃。似乎是为了证明这个,他的游记里,最先出场的永远是当地的著名甜品。一个男人,嗜食甜品到完全可以整天吃甜品过活,确实也够奇怪的。更奇怪的是这人吃那么多甜品,甜腻的话当然也有说,但更多的是毒舌。他感兴趣的东西实在太多,热情不够分配,因为多情,所以凉薄。不过,他始终对吃过的南瓜云吞魂牵梦萦,在他笔下出现的次数比他的旧爱还要多。在他写情人的《斟情记》里,与情人的过往是以共同吃过的甜品来串联的。同样是写同志恋情,他的《斟情记》跟白先勇的《树犹如此》截然不同。他是游戏人生,白先勇是情比金坚。迈克的字里行间都故意闪烁其词,让你读出他是个有故事的人。就像他自己说的,为什么要叫一夜情呢?一夜哪来得及产生情,不过是肉体的欢愉罢了,叫快趣更为妥帖。作为一个终身游客,他的爱情大多是唾手可得、即用即弃的。
他所有的作品,我最喜欢的还是《采花贼的地图》,前前后后读了有三、四遍。
最初还纳闷,这个外国人怎么写东西的感觉如此东方?后来知道他的全名叫林迈克,生于新加坡,是个华人。写这个时的他已经浸淫文字多年,古文功底很深,又喝了很多洋墨水,一支笔学贯中西,摇曳生姿,风情万种,然而认真、考究,没有后来的熟极而流——太流畅了,反而少了点质感。其实,也不见得就这本最好。不过,人人都喜欢有那么点“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感慨。谁让我最先看到的就是这本呢?邂逅颇不浪漫,在旧书摊上相遇,花了两块钱抱回家去,读了发现是至宝,从此珍藏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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