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 · · · · ·
《斯坦贝克携犬横越美国》是斯坦贝克自己最满意的一部游记。书中有他横穿美国大陆的独特体验,有对森林、草地、沙漠、公路、乡野、教堂等多种自然与社会风景的生动传神的描绘,以及在多事的1960年代初期,他对美国社会的复杂见解,是重新认识美国与美国人的一面明镜。
斯坦贝克携犬横越美国的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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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斯坦贝克 作者
作者简介 · · · · · ·
约翰‧斯坦贝克(1902-1968),出生在美国加州的沙林纳斯,成长于距太平洋海岸二十五英里的农地沃谷。他熟悉社会底层的人们,许多作品都以他们为主人公,表现底层人的善良、质朴的品格。他的小说将写实风格与幻想风格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后来的美国文学,尤其是西部文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横越美国》是他在1962年发表的游记作品,他儿子称这是斯坦贝克已知自己将死、想最后看一眼美国所展开的旅行。同年,斯坦贝克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的代表作品还包括《人鼠之间》《愤怒的葡萄》《月亮下去了》《珍珠》《伊甸之东》《烦恼的冬天》等。
原文摘录 · · · · · · ( 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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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根的固有想法中,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忘了两件事。美国人会不会是不安于现状的一群人,是一群迁移的人,如果可以选择,他们永远都不会满足自己所在的地方?居住在这块大陆上的拓荒者与移民都 曾经在欧洲不安于现状的人。那些踏实有根的人都待在家里,到现在,他们依然住在原处。但是我们每一个人,除了被迫为奴的尼亚加拉瓜人外,都是这些不安于室、不满于待在家中的任性者的后代。如果我们没有遗传这种性情,不是很奇怪吗? 事实上我们都遗传了这种不安定性。但这只是短浅的看法。什么是根,我们拥有根多久?如果人种已经存在了数百万年,那么根的历史是什么?我们最久远的祖先追踪着猎物,搬到有食物的地方,碰到恶劣的天候、结冰期、季节变换就逃到其他地方。然后经过了大家想象不到的好几千年后,他们驯养了一些动物,从此开始跟他们的食物住在—起。之后,出于必要,他们逐草而居,漫无目的地漂泊,求的就是要喂饱牲口。只有当大家开始务农的时候,一个地方才有了它的意义、价值和永恒性。但土地是有形的,有形的东西最终总是会落在少数人手上。就这样,一个人想要拥有土地,同时又需要劳动的苦役,因为总有人在土地上工作。根存在于土地、有形物质以及无法移动的财产拥有权中。 有伴侣会让人在时间中被钉牢,而钉住的时间就是现在,但是当孤独的特质生根时,过去、现在和未来全都流动到一起去了。一个记忆、一件当下的事情、一项预测全都是现在。 沙漠这个不受欢迎的地方,或许很可能会成为生命对抗无生命的最后一座碉堡。因为在世界上富裕、水分充足以及大家都争相拥有的地方,生命的金字塔对抗的是自己,而且自身的混乱终将让自己与敌对的无生命结合。无生命用烧炊、灼热、冰冻 与毒害的武器都达不到的目标,或许最后仍会因为生命的生存手法不再行得通,进而导致生命全数毁灭或灭绝而达成。如果最多才多艺的生命形态——人类——用他们一直以来所使用的方式努力生存,那么他们不但会毁掉自己,还... (查看原文) —— 引自章节:摘抄 -
"如果你用武力迫使一种生物像野兽一样生活、工作,你就必须把这种生物当成野兽,否则移情作用会把人搞疯。这种生物一旦在你心中被归了类,你的感觉就安全了。"他注视着河水, 被微风吹乱的头发像一阵白烟。"如果你的心中还有前人留下 来并被男人视为美德的勇气与愤怒的痕迹,那么你对危险的野兽就会产生恐惧,但是因为你有一颗既聪明又具创造力的心,还有一份隐藏恐惧的才能,因此你怀着畏惧过日子。然后,你必须击碎生物与人类之间相似的特质,让他变成你需要的温驯野兽。” 那时候我住在曼哈顿的一间小砖屋里,因为当时经济情况还过得去,所以我雇用了一名黑人。我住的对街街角有家酒吧兼餐厅。在一个人行道都结了冰的冬天黄昏,我站在窗边往外看,看到一个喝醉的女人从酒吧里走出来,她在冰上滑了一胶, 摔成四脚朝天。她挣扎着站起来,不过又摔了下去,于是她就躺在地上伤感地哭叫。那时候,替我工作的黑人刚好转过街角,他 一看到那个女人,就立即过街,尽可能跟她保持最大的距离。 他进门时,我对他说:”我看到你避开了。为什么不帮那个 女人一把?" "先生,因为她喝醉了,而我是个黑人。如果我碰到她,她很容易就会大叫强暴,接着就会出现围观的人群,谁会相信我?” "你一定是反应很快才能闪避得那么迅速。” “噢,不是这样的,先生!”他说,"我练习当一个黑人已经很久了。” (查看原文) —— 引自章节: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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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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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与探险经典文库(共17册),
这套丛书还有
《风之家族》《皮革轻舟勇渡大西洋》《孤帆独航绕地球》《寻找白鲸记》《绿色安息日》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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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贝克携犬横越美国的书评 · · · · · · ( 全部 27 条 )
斯坦贝克和他的《横越美国》
杰•帕里尼 美国文学史上,鲜少有像斯坦贝克这样的作家,固执地关切自己国家的特质与命运。惠特曼1曾在《草叶集》(Leaves of Grass)中说,“美国在本质上就是一首伟大的诗篇。”斯坦贝克一定也相信这句话;从第一本小说选集《天堂牧场》之后,斯坦贝克在一部部的著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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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罗新读《带上查理去旅行》丨一部经历了岁月考验的经典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约翰·斯坦贝克(John Steinbeck,1902-1968)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史上的一个重要人物,虽然也写有相当数量的非虚构文字,包括他在美国国内和世界各地(如苏联)的旅行记,但在《带上查理去旅行:重寻美国》(Travels with Charley: In Search of America)于1962年出版以前,人... (展开)Travels with Charley
John Steinbeck described the itch to travel as an incurable disease that nothing, not even the old age could diminish. And the spontaneity of a trip. The nearer the date of the departure, the more unlikely you feel the trip would happen. And no matter 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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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前的加州,同样各处美景满目苍夷|斯坦贝克《和查理一起旅行》系列书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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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加州是John Steinbeck的故乡。久别之后的再次造访,让他看到了西海岸这个大州的巨变,进而产生了极多的困惑。他记述了对红杉的敬畏、各地的城市化和人口膨胀、房地产价格的飙升、导致家庭聚会不欢而散的辩论激情。最后,斯坦贝克爬上熟悉的Fremont Peak,对自己的过往生... (展开)A few amusing anecdotes
感觉自己在美国待了这么多年,对这里一直没有什么真正的了解,正好之前读过几本不错的旅行书籍,于是找了一本很有名的美国游记来看,可惜这一本个人没有很喜欢。虽然副标题是 In Search of America,作者自己也在书接近尾声的时候其实也一直在反思自己这一趟旅程究竟看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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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本书的论坛里发言这本书的其他版本 · · · · · · ( 全部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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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文学出版社 (2017)8.3分 280人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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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guin Books (2002)9.2分 74人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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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文艺出版社 (2013)8.0分 150人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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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印书馆 (2024)7.3分 84人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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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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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豆瓣转让 有382人想读,手里有一本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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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有用 岛酱 2025-01-24 10:52:22 浙江
游记能写好的人,其他一般也不会差,斯坦贝克笔力太棒了,有细节,有思考,给时代留影,又穿越时代,历久弥新。
0 有用 龄童 2012-03-18 10:33:05
哇哦 中文名翻译的好霸气
0 有用 路伽维加 2015-12-14 09:09:46
狗狗查理略抢镜~看到一半了才发现是著名的愤怒的葡萄的作者。
0 有用 Laika 2025-03-04 14:28:00 山东
最好的旅行文学之列。因为是在自己的国家旅行,因为是早期的自驾旅行,更因为少有的带着狗旅行。翻译亦绝佳,所有的狗都译作“他”!
0 有用 刀叢中的小詩 2024-11-04 23:24:23 北京
《斯坦贝克携犬横越美国》——每一个或许都有一个类似的梦想,独自走在路上,如果感到寂寞,和一只狗,在夜晚抵达一个城镇,在早上醒来离开。从他的旅行路线中,可以感受美国的变化,每一个不同的地方,那些不同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