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的创作者
· · · · · ·
-
王泽鉴 作者
作者简介 · · · · · ·
王泽鉴,1938年出生于台北,毕业于台湾大学法律系,获得过慕尼黑大学法学士。曾担任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访问教授,并在英国剑桥大学、伦敦大学政经学院、澳洲墨尔本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现任台湾大学法律系教授。专攻民法,主要著作有《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8册)、《民法思维:请求权 基础理论体系》、《民法概要》、《民法总则》、《债法原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民法物权》等。
原文摘录 · · · · · · ( 全部 )
-
在斗争中,胜负之数不是决定于理由的多少,而是决定于力量的大小。 一种制度老早就应废止,而卒不能废止者,并不是由于历史的惰性,而是由于拥护者的抵抗力。 人民与法律的关系犹如母子一样,母之生子须冒生命的危险,母子之间就发生了亲爱感情。凡法律不由人民努力而获得者,人民对之常无爱惜之情。母亲失掉婴儿,必伤心而痛哭;同样,人民对流血得到的法律亦必爱护备至,不易消灭。 被害人提起诉讼,往往不是因为实际上的利益,而是基于权力感情(feeling of right)。他们对于不法行为,精神上感觉痛苦。即不是单单要讨还标的物,而是要主张自己应有的权利。他的心声告诉他说:你不要退缩,这不是关系毫无价值的物,而是关系你的人格、你的自尊、你的权利感情。简而言之,诉讼对你,不单单是利益问题,而是名誉问题,即人格问题。 坚决主张自己的权利,不是由于利益,而是出于权利感情的作用。 各种国家对于犯罪之会加害国家的生存者,多处以极刑。在神权国,凡慢渎神祗的处严刑,而擅自改变田界的,只视为普通的犯罪(例如摩西法)。农业国则反是,擅自改变田界的处严刑,慢渎神祗的处轻刑(例如古罗马法)。商业国以伪造货币,陆军国以妨害兵役,君主国以图谋不轨,共和国以运动复辟,为最大的罪状。要之,个人也好,国家也好,权利感情乃于生存要件受到损害之时,最为强烈。 权利与人格结为一体之时,不问是哪一种权利,均不能计算价值之多少。此种价值不是物质上的价值(material value),而是观念上的价值(ideal value)。对于观念上的价值,不论贫与富,不论野蛮人与文明人,评价都是一样。至其发生的原因,不是由于知识的高低,而是由于苦痛感情的大小。也许野蛮人比之文明人,权利感情更见强烈。文明人往往无意之中,计算得失孰大孰小。野蛮人不凭理智,只依感情,故能勇往猛进,坚决反抗权利之受侵害。但是文明人若能认识权利受到侵害,不但对他自己,而且... (查看原文) —— 引自第8页 -
所有权亦属法律关系,虽以物为其直接支配的客体,但所有人得依法排除他人的干涉,即任何人负有尊重他人的所有权,不得侵害的义务;此种义务仅具一般性,于他人为侵害之前,所有权人尚无得对特定人有所主张的权利,可称为是一种潜在的法律关系。 (查看原文) —— 引自第65页
> 全部原文摘录
丛书信息
· · · · · ·
民法研究系列(共23册),
这套丛书还有
《不当得利》《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二册)》《债法原理》《民法总则》《人格权法》
等
。
喜欢读"民法总则"的人也喜欢 · · · · · ·
-
- 民法思维(2022年重排版) 9.3
-
- 法律行为论 9.3
-
- 民法物权 9.6
-
- 德国民法总论 9.7
-
- 板书体债法总论 8.0
-
- 侵权责任法(第三版) 9.6
-
- 問道民法 8.4
-
- 当代罗马法体系 8.0
-
- 司法推理中应用的基本法律概念 9.6
-
- 债法通则之一 9.8
民法总则的书评 · · · · · · ( 全部 11 条 )
三本书对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讲解笔记
朱庆育在讲自己的读书习惯时谈到,他读教科书书时喜欢以一本书为主,同时挑选有代表性的另外几本,摆在一起同步看。这样有助于遍览各家学说,同时培养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因此,本读书报告按照这一方法,选择了《德国民法总论(第41版)》、王泽鉴《民法总则》、朱庆育《民法...
(展开)
虽是入门,博大精深。
买了两年多都没有动,终于在最近一口气读完了。 王泽鉴老师自己很谦虚的说是民法学的入门书,可是我感觉大陆的读者在研习这本书之前,务必对大陆民法有非常扎实的功底,然后带着比较法的视点,去吸收本书以及台湾地区民法制度的精髓。 此外,这本书的介绍和讲解颇为务实精当,...
(展开)
> 更多书评 11篇
这本书的其他版本 · · · · · · ( 全部6 )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9.7分 826人读过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9.4分 488人读过
-
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2014)暂无评分 7人读过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25)暂无评分 5人读过
以下书单推荐 · · · · · · ( 全部 )
- 你值得拥有的书 (霖)
- 藏书不多,好书不少(纸质书) (北冥有余)
- 老钟荐书 (Hejel)
- 看书如抽丝(私人藏书) (STONEMAN)
- 上岸后要读的书 (zp)
谁读这本书? · · · · · ·
二手市场
· · · · · ·
- 在豆瓣转让 有564人想读,手里有一本闲着?
订阅关于民法总则的评论:
feed: rss 2.0
4 有用 风过芸苔 2022-09-07 14:24:31 江西
中间断了很久。现在又要搞档案的事,下一本又要耽误了
0 有用 drhale 2023-03-06 16:00:13 重庆
重新标记。应该作为本科期间的必读书目。
0 有用 泊如 2024-07-26 21:46:34 江苏
硬着头皮读了两遍,感觉“功力大增”
8 有用 墨菲特 2023-12-30 15:32:25 山东
什么时候我们才能真正的将对岸或者外国的法学教科书作为“参考书”?
0 有用 方烟 2024-09-26 20:40:33 浙江
习惯写作方式之后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