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怀效锋
/
王旭译注
出版社: 中华书局
出版年: 2024-6
页数: 576
定价: 50.00元
装帧: 精装
丛书: 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
ISBN: 9787101166552
出版社: 中华书局
出版年: 2024-6
页数: 576
定价: 50.00元
装帧: 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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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101166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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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用 无明尽 2025-05-27 09:59:55 北京
译文有可商榷者,如“故杀”翻译为“故意杀人”等,按凡例,“故杀”应翻为“临时起意而故意杀人”,否则容易与现代语境下的“故意杀人”产生混淆。不但如此,有些地方翻译前后矛盾,殊不可解,以“白昼抢夺”条为例,“凡白昼抢夺人财物者,杖一百,徒三年,计赃重者,加窃盗罪二等”中的“加窃盗罪二等”翻译为“应该加二等处刑杖一百,流放二千五百里”,按这个翻译,则“加二等”是在抢夺罪的基本刑上加二等而非先根据赃款数额... 译文有可商榷者,如“故杀”翻译为“故意杀人”等,按凡例,“故杀”应翻为“临时起意而故意杀人”,否则容易与现代语境下的“故意杀人”产生混淆。不但如此,有些地方翻译前后矛盾,殊不可解,以“白昼抢夺”条为例,“凡白昼抢夺人财物者,杖一百,徒三年,计赃重者,加窃盗罪二等”中的“加窃盗罪二等”翻译为“应该加二等处刑杖一百,流放二千五百里”,按这个翻译,则“加二等”是在抢夺罪的基本刑上加二等而非先根据赃款数额转为窃盗罪,在窃盗罪的对应本刑上加等。然而后面“盗牛马畜产”条中“若计赃重于本罪者,各加盗罪一等”又翻译为“按照盗窃罪各加一等处刑”,如此则加等是在盗窃罪本刑上加等。此种翻译差异于条文理解大有关系,理应出注却未出,不得不说是一大遗憾。 (展开)
0 有用 quitequiet 2024-08-02 13:50:37 辽宁
必买好嘛
0 有用 Betonica 2025-08-07 18:14:59 美国
从代言人海瑞那里来的。感觉依照大明律只要想搞某个人就一定能找到条文据理搞他(要求比较严苛而且很细),但也会根据不可控因素外力等酌情减刑松办等(人性化的地方有点但不多)。
0 有用 邱邱秋秋 2025-08-05 21:34:05 四川
明官修律书。朱元璋吴元年(1367)命李善长等据《唐律》修编。洪武六年(1373)刘惟谦等定,七年颁行,计十二篇,六百零六条。三十年重订,成三十篇(卷),四百六十条。卷一为各例律,卷二至三十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个门类。然明人断狱,不甚遵用,其书亦罕传世。是书辑自《永乐大典》,《玄览堂丛书》三集中有影印本。《大明律》是《大明律集解附例》的简称。
0 有用 Jt. 2024-09-05 05:21:46 天津
译注很好,非常细致。万历版“纂注”删了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