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若朝霜 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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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0 Dorishermes 2025-01-07 21:23:10 上海

    越读越觉得失望…主题很好,是红学领域里比较少见的探讨方向,但是内容相对浅显,是百家讲坛的水准(后来看了后记,果然是是由讲稿整理而成),刨去其中随处可见的,对于书中人物毫无根据的揣测,作为科普读物来说还可以。最后还想说句题外话,想要说明尤二姐、龄官拥有的优点和才华,作者大可以引用原著或基于原著来分析,倒也不必用基因/血统来做为理论依据。要知道,通过基因/血统来证明某人/一类人的优秀,是种族主义者才喜欢的玩意,新社会了,咱们不搞这一套,好吧。

  • 67 Xiao的储藏间 2024-12-24 12:32:00 海南

    几处启发: 1、香菱被拐:清代如拐卖等重案发生后,被害人家庭并不会第一时间去衙门报案,而是先寻觅打听,找到疑犯后再去报官,没有找到疑犯就去报官的情况在当时很少见。而清朝初年衙门里的差役大部分都没有薪水,主要靠灰色收入生活,会借办案之机向当事人索要各种费用,即便是富户,也可能因为牵涉重案而破产。 2、秦可卿之死:清代的法律致使儿媳在家族中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若顺从公公的性侵犯就构成通奸,要被处死;若抗拒自卫将公公打死打伤,很大可能被处死。还有一项特有的罪名:诬执翁奸,如果儿媳告发公公强奸又没有足够的证据就构成诬告,会被处以死刑。由此可见,在清代,儿媳一旦遭遇性侵,无论顺从、自卫还是告发都可能是死罪。 3、林黛玉和尤氏母女财产继承:清代婚姻与继承制度对女性极为不利,也可参照《中国的妇女与财产》

  • 70 努力学习的某喵 2024-12-17 20:48:07 北京

    很喜欢这样跨学科的尝试,这种交叉研究作品再多来点吧!读了就停不下来,已经分不清有意思的是《红楼梦》还是与当时社会背景的结合了,总之,都有意思!阅读体验很好,无难度。可以当作《红楼梦》解读来看,也可以当作清代法律史+社会史+妇女史小读本来看。涉及到的清代法律史、社会史、妇女史的内容不深,更多起一个普及作用,和《红楼梦》一起讲效果翻倍。这种作品很容易各写各的,让人感觉偏离主题,但这本不会,度把握得还不错。由电视讲座讲稿而来,文字上为了回顾前情/强调要点会有些许重复之处。瑕不掩瑜,这样的尝试以及这种完成度,我会给五星。

  • 45 风雨抛人别故国 2025-01-02 16:35:53 浙江

    对文本的引用不精确。比如第四回,冯渊明明是买英莲为妾,作者却深情洋溢地把他说成三天后明媒正娶为妻,用错误的认知去推断人物行为逻辑,大谬。就在同一回,门子派其妻去安慰英莲:“这冯公子必待好日期来接,可知必不以丫鬟相看。”如果娶的是妻,原文断不会这么说。此外还有多处臆测,如邢氏尤氏系妾室扶正的续弦,论述毫无证据。 ps:看到“喜雨亭边”在2025-01-05的回复,自称作者,说冯渊“也不再娶第二个了”,所以香菱必然是妻。那我只好指出,这里面存在一个严重的认知错误。古文中纳娶同义,妻可以用“纳”,妾也可以用“娶”。《大明律·户律》规定:“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离异。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这是法条原文。冯渊不再娶第二个是推不出香菱为正妻的。

  • 60 华之敖不理解 2024-12-26 20:29:19 北京

    解读的文本已足够唏嘘和喟叹,印证的史实更令人悲痛与扼腕。作者不仅对《红楼梦》的情节和各版本熟稔于心,对史料尤其是对有清以来的法律(特别是法律与女性的关系)也如数家珍信手拈来,如怨如诉,映照着这忽喇喇似大厦倾,更映照着生而为女之悲凉。比如,女性遇到家庭内性侵害时,反抗自卫会被处死,顺从也会被以通奸罪处死,最终只能选择自杀——在古代,女性只有用决绝的死才能换来官府的重视,因为只有女性在夫家自杀,娘家人不认同死因才能提出异议,进而才有查明真相的可能。又如,丈夫死后是守节还是改嫁并不由自己做主,尤其是没有儿子的丧偶女性……神奇的是,引入法律和社会学视角之后,后四十回散佚造成的很多谜题也自然得到了解答。偶有不足是好几个段落前后多有重复,and开篇上来就是毛和刘,但仍然不失一部跨学科的杰作。

  • 23 苏幕遮 2025-03-23 17:26:44 安徽

    啰啰嗦嗦,叙事上讨巧,讲的流畅、有趣但陈旧、表面。不时出现的“她的XX源自她优秀的基因”让人不适。讲“红楼中最耀眼的三位女性,当属黛玉、宝钗和探春”,很有在女性内部排出优劣,分化而非团结的意味。作者花大笔墨写凤姐,过分在意,仿佛为二姐鸣不平,却引用一些士大夫的言论佐证自己的态度,而对贾珍贾蓉,因其默认无可救药而轻拿轻放,甚至未丧尽天良也显得分外可爱的态度,何尝不是一出《再见爱人》?在章节中心人物选择上,不去写命丧中山狼的迎春,不写夺目的鸳鸯晴雯,也不写年幼失母的巧姐,专挑那些猎奇的、才子佳人本子里的去写,似乎反映了作者圣母-娼妇,贵人-贱民、可敬的-可怜的的二元思维,很不知道要把庞大的中间群体放在哪里,我以为这不是法律人应该有的思维,法律应该保护不完美、沉默的大多数。

  • 25 カナのフレンズ 2025-01-02 15:58:54 河南

    不及预期,我以为会再见到一本《中国帝国晚期的性、法律与社会》,没想到见到的是半本在感慨、发叹与车轱辘话里打转,半本浅谈红楼梦与清代法制与司法实践的作品。

  • 22 隳童 2024-12-27 14:26:40 上海

    如若不将此书作为严肃的学术研究看是很不错的,这本书本身也是作者的系列讲稿集结成的,所以算是一本半通识性著作。但是作者又在结语里说这本书是一项“研究”,这就让我不得不用比较挑剔的眼光去评价了。如果以学术作品的评价方式来看,此书不过是将《红楼梦》的材料来解释清代的社会现象。我无疑介入小说是否可入史的争论中,但是作者在全书并未提出什么学术创见,而更多的是引用瞿同祖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里的观点来证实自己的观点,本质上是先挪用了一个现有的研究框架,然后用《红楼梦》的材料再把这个框架里的观点进行分类认证。作为一本通识书,四星没有问题。但是作为学术研究来说,三星已是最高评价。

  • 15 冒斋饭吃 2025-01-08 13:28:53 江苏

    写成这种样子就别装得好像学术著作一样了吧。。就不说作者本身的专业内容在这里面暴露出来的有多么浅薄,就说里面复述故事一样介绍《红楼梦》里情节和人物的部分,都让人感觉作者其实根本一点没读明白过这本书吧。。

  • 11 Lee 2025-01-20 21:04:55 北京

    重复雷同的东西太多了,看前三章的时候感觉特别有收获,作者老师的角度和叙事方式让我耳目一新。从第四章开始就觉得疲惫乏味,很多东西大段大段的都是在重复。

  • 12 wowo 2025-03-25 13:04:03 江西

    法律角度解读很有趣。但明明是解读女性命运,对女性角色却常带偏见甚至是恶意,反而认为无恶不作的男性角色可爱和带有灵性,这点让人感觉恶心。

  • 20 Fitzcarraldo 2024-12-31 10:43:00 内蒙古

    跨学科研究典范

  • 13 绝非扇贝但锦鲤 2025-01-03 21:24:17 甘肃

    还行吧,弥补了一些清代的法律知识。我认为应该不算作者自诩的“研究成果”而是一本科普读物,因为全书并没有产生创见,更多的是做了研究综述的正名,女性史观也比较陈旧,车轱辘话较多。为红楼梦添了些许注脚。

  • 8 暗夜 2025-04-30 20:52:11 天津

    两颗星给书名,选题蹭上了女性主义的热度,但研究深度和笔力都有限,整本书来来回回就是“亲亲相隐”“七出三不去”那几个古代与女性相关的法律制度,非常浅显的一本科普书,行文啰嗦,看到后记果然是在讲稿基础上整理出来的,以后切记避坑讲稿整理出书。

  • 9 lemimi 2025-03-22 02:51:18 美国

    对于本身就不喜欢红楼梦的我本身就很难读。。。加上作者对旗民满汉的混淆过于离谱(说实话真的不知道为什么能推出来贾家是旗人林黛玉竟然不是😓)就让人有些失望。。有时候感觉在拿架空时代硬贴清朝。。。还有些判断过于听从于主观立场了 。。。还有作者为什么这么恨王熙凤

  • 11 Jammerwoch 2025-01-03 01:00:23 安徽

    从法律角度看红楼梦,确实越读越绝望。个人觉得写得最好的部分是从定婚哈妻妾宗法的角度还原尤氏一家原貌的两章。尤氏、尤二姐、尤三姐曾经也是贵妇,但因为家里没有男丁,一直受贾蓉、贾琏的欺负,忍辱苟活。这估计就是清代女性家庭的缩影: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尤三姐刚烈,尤二姐软弱,无论如何都逃不过悲剧命运。特别适合作为《红楼梦》的普及读物,解释了很多自己以前不太懂的情节(特别是宝黛的表亲婚在古代怎么是合法的)

  • 8 _pyon_💦 2025-04-12 07:24:58 山东

    作者到底是有多讨厌王熙凤才能这样评价她??车轱辘话&主观臆测不少,明明选材角度很有趣的,可惜。

  • 14 陆钓雪de飘飘 2024-12-26 12:20:23 山东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的是安富尊荣坐享人不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有了脂评本的批语证据,俞平伯认为秦可卿系自杀的考证结论被充分证实。秦可卿之死这几回为何难读?原来的回目据批书人说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是一件很不名誉的事情,批书人觉得这样写太不厚道了,就让曹雪芹把有些情节给删掉了,删的篇幅很大,占去了这一回的三分之一,所以读者现在读起来才感觉很多地方不好理解。仔细读《红楼梦》,开篇不久,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读到了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的判词,其中秦可卿的判词就在暗示她是自杀的。书中写道:后面又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其判云: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 7 晴转2朵云 2024-12-28 23:13:06 上海

    阅读时的几个困惑,如赵姨娘的困境,可卿的自杀,林如海的遗产,凤姐何以胆子大,贵妃元春对宝玉婚事能干预的程度,都可以从当时法理上去解读,有些事曹老写得很隐晦,可能是由于规避文本引起的联想,可能是作者看来当时阅读自然能读出来,他大约也想不到这造就了红楼梦的藏闪的风格,也同时给300年后的读者以现在的视角看多重解读的可能性。 有个好大的bug,清虚观打醮一节,王夫人明明白白不在场,可是此书作者那么清晰的说王夫人、薛姨妈在场……汗

  • 5 咸鱼啊做个人吧 2025-03-12 17:48:05 上海

    尽管原著没有明确表明是发生在清代,但的确可从其中一窥清朝中后期女性所遭遇的各种真实悲剧。记忆最深的是汪景祺的妻子,她被丈夫连累沦为奴婢,家人不愿见她受辱(有荣誉谋杀之嫌),故意弄松上船的踏板,希望她落水自尽。但这位女性依然保持着对生的渴望,俯身趴下从踏板上缓缓爬向了船。无论如何,一个人的生死应该是她自己,而非旁人来代替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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