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社: 五南
原作名: The Morality of Law
译者: 鄭戈
出版年: 2010年02月22日
页数: 336
定价: 128.00元
装帧: 平裝
ISBN: 9789571155593
内容简介 · · · · · ·
富勒在此書末加入了一個新章節「對批評者的回應」,針對他一九六四年第一版中所提出的道德與法律關係的定義加以延伸,並作更深入的闡述。他最初的理論是區分「義務性道德」(Morality of duty)及「期待性道德」(Morality of aspiration),兩者都背負了社會制度計畫與運作的責任,前者是為任何有目的社會意圖設下規矩,後者則是為這些社會意圖指引方向。
本書特色
在新版《法律與道德》那篇幅頗長、名為「對批評者的回應」的終章裡,富勒教授就他在初版(1964)中提出的法律與道德觀的關係,做了進一步的定義說明與澄清。他在最初的論析中,區分了義務性的道德觀,以及期望性的道德觀,兩者皆承擔了擘畫與運作社會制度的任務:前者是透過為任何具有特定目的、社會性的身體力行,訂下最根本之必要前提的方式;後者則是藉由進一步啟發這些身體力行往某些方向發展。而在修...
富勒在此書末加入了一個新章節「對批評者的回應」,針對他一九六四年第一版中所提出的道德與法律關係的定義加以延伸,並作更深入的闡述。他最初的理論是區分「義務性道德」(Morality of duty)及「期待性道德」(Morality of aspiration),兩者都背負了社會制度計畫與運作的責任,前者是為任何有目的社會意圖設下規矩,後者則是為這些社會意圖指引方向。
本書特色
在新版《法律與道德》那篇幅頗長、名為「對批評者的回應」的終章裡,富勒教授就他在初版(1964)中提出的法律與道德觀的關係,做了進一步的定義說明與澄清。他在最初的論析中,區分了義務性的道德觀,以及期望性的道德觀,兩者皆承擔了擘畫與運作社會制度的任務:前者是透過為任何具有特定目的、社會性的身體力行,訂下最根本之必要前提的方式;後者則是藉由進一步啟發這些身體力行往某些方向發展。而在修訂版中,富勒將火力集中對準所謂新分析法學這支法哲學學派,同時延續了與其學術上對手哈特教授之間的長期論辯。雖然本書作者將此新章節命名為「對批評者的回應」,但由其聲稱所以寫作本章的理由觀之,其重點應不僅於此:「當帶有批判性的評論湧至後,我自己才越來越清楚意識到,整個論辯其實有大程度取決於我們的『出發點』----這些出發點指的不是他們已經說出的,而是他們誤以為沒有必要明言的部分;指的不是那些清晰明顯的原則,而是那些隱而未顯的設定。因此對我來說,在過去雙方都力有未逮之下,此時有必要做的,是將這些隱而未顯的設定,加以更為適切的表達。」毫無疑問地,富勒教授已經在此就己方的設定做出了適切的表達。
法律的道德性的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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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L·富勒 作者
作者简介 · · · · · ·
朗.富勒(Lon L. Fuller)
哈佛法學院基礎法學榮譽教授。
法律的道德性的书评 · · · · · · ( 全部 13 条 )
法律的内在道德与翻译的内在品格
具有内在价值的形式法治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一、区分两种道德 富勒在开篇首先提出了对涉及“法律和道德关系研究”的两个不满,其中一项就是界定道德含义本身上的失败。为了完成重新界定的任务和搭建自己的理论框架,富勒区分了“愿望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 “愿望的道德”用更通俗的话来说就是美德、德性,是一种德... (展开)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法律的道德性》分为五大部分,探讨了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包括“两种道德”、“道德使法律成为可能”、“法律的概念”、“法律的实体目标”和“对批评者的回应”。书中,富勒首先对道德进行了分析,他认为道德分为义务的道德和愿望的道德。 义务的道德是人类最低的规范标准,使... (展开)> 更多书评 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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