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依旧“才女”
今天在中国好歌曲中看到了林二汶。这么多年她竟一点都没有变。而且与我心有灵犀地演唱了《才女》的普通话版本。歌词从当年少年的窥探变成了一种恋爱的姿态,不过这并不影响当时看到她时的感动。
我马上又翻出了这张专辑的cd,没错是cd,它躺在架子上也将近有十年了把,至今还被我小心的包在塑胶袋中,这是我唯一买的at17的唱片,也是多年来最爱的一张。这张专辑已经被我听了太多遍,唱片纹都已快被磨光。在时光的洪流中,我从一个懵懂的高中生,到后来at17的解散,到之后他们各自单飞出了新的专辑,反复聆听的一直都是《变变变》。
2006年,刚读高中的我第一次到香港去玩。走进HMV唱片店,恍如置身一个天堂,连拉屎的念头都直冲脑门。母亲只允许我买一张唱片,而当时我选中的正是这张。从此,它就成为了我的“深夜音乐”,在写作业的夜里常伴左右,高频率地作为背景音乐出现。至今,每一首歌都倒背如流。
在如此快节奏的今天,连cd机都积灰了,大约这样的专辑也少有了吧。
在十七岁的雨季里,总是能在at17的歌曲里找到一些共鸣,《never been kissed》中那个“从未试过给牵手,每次见你我也会嘴角颤抖”的形容正贴切对爱情丝毫不曾接触却抱有幻想的我。外头那些海枯石烂哭天喊地的情歌有太多,会和同学在KTV里唱,却从来没有丝毫感触。at17轻快的小调子在彼时,是让我遐想连篇的。
他们的名字来自美国民谣歌手Janis Ian的《at seventeen》。
I learned the truth at seventeen
That love was meant for beauty queens
And high school girls with clear skinned smiles
Who married young and then retired
这样的歌词,在他们的作品里不停的被体现。也正适合那个敏感,细腻,不常和异性说话,在班里半透明的我。
直到我一个月前遇见当时的同学,我们初高中都在一所学校,他问我“我们大概有十年不见了吧?”
“哪有十年啊,我们还是高中同学呢!”
“真的吗。。你和我一个高中啊。。好像是的。。”
“。。。。。。”
果然是没有存在感到一定程度了呢。
好看的女生和男生自由打情骂俏,而我总是坐在后排的座位,看看书,看看窗外,再看看他们,是鄙视还是羡慕?说不清。当时觉得自己一定是阳春白雪无人能懂,其实只是颜值不够无人问津罢了。
此专辑中的最爱就是《才女》了。
交心的恋爱渐成历史
唯独我坚信爱像种子
悉心栽花却换来白纸
才用眼泪来写字
总是在生活里做一个普通的男生都不会多看的一眼的女同学,却总在笔尖开花变成最自信的样子。那年的我带着牙套和近视眼镜,写了许多愤世嫉俗的文字,对爱情的憧憬,对未来的期待。还有,要怎么找到一个能理解我怪心思的男孩?
大学时,去看过一次at17在mao的现场,在《才女》响起的时候想,是否我或多或少改变了一些?还是那个等惜字缘的人吗?歌曲是永恒的,定格在那里了,而人,却不得不一直前行,有时候不得不委曲求全变成别人喜欢的样子,变成一个自以为更完美的存在。
不久后她们解散,那成了最后一场show。变变变,冲冲冲,变得独立,冲向下一个时代。
十七岁会变成一个因为没有恋爱过而遗憾的年份,而喜欢的组合会解散。留着的还是这张用塑胶袋小心包装的专辑,每次打开,也打开了十七岁的小心思。那么还记得,就不大遗憾了。
靠后两首歌,《女扮男生》,说的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姑娘想尝试亲吻的感觉,哈,曾经我也想过,接吻会是什么感觉,用嘴唇碰自己手上的皮肤,是不是就种感觉?舌头伸进去,会不会太恶心?一生,如果只吻一个人,那大概伸舌头也是不要紧的吧。
《请你不要睡好吗》,是在大学时用吉他弹得歌曲,和弦很简单,AM7,EM7,CM7反反复复,如此忧郁的和弦,歌曲也很伤感的样子。而至今,是否等到一个能听我发一夜牢骚都不睡觉的人。
“只有你,忙着做梦去,仿佛只是我,在自言自语。”
你睡着后的世界里,整个世界仿佛都做梦去,做着很忙碌的梦,无暇顾虑醒着的我。我想过整夜整夜不睡觉,只为了整夜说话。
恩,过了十年,本想到的完美爱情已经与当时的期许背道而驰。不再去奢望有人真的去理解,去安抚到我每个起毛球,优柔寡断的瞬间。只是想有个说话的人,便已足够。即使说着说着 睡着了,也好像能容忍了。
对他人的期望变低,自己却大约一直是那个“才女”。在外胆怯,却只能坐在这里,在电脑面前,一直敲着自己才回孤芳自赏的文字。
电视里林二汶自嘲说“这首歌本是写给那些穿大裙子,穿高跟鞋的女歌手的,但是卖不出去,只好自己唱了。”真庆幸,还好她自己唱了,也真庆幸她还是短发,还是那么胖。还是我心中的那个“才女”。
我马上又翻出了这张专辑的cd,没错是cd,它躺在架子上也将近有十年了把,至今还被我小心的包在塑胶袋中,这是我唯一买的at17的唱片,也是多年来最爱的一张。这张专辑已经被我听了太多遍,唱片纹都已快被磨光。在时光的洪流中,我从一个懵懂的高中生,到后来at17的解散,到之后他们各自单飞出了新的专辑,反复聆听的一直都是《变变变》。
2006年,刚读高中的我第一次到香港去玩。走进HMV唱片店,恍如置身一个天堂,连拉屎的念头都直冲脑门。母亲只允许我买一张唱片,而当时我选中的正是这张。从此,它就成为了我的“深夜音乐”,在写作业的夜里常伴左右,高频率地作为背景音乐出现。至今,每一首歌都倒背如流。
在如此快节奏的今天,连cd机都积灰了,大约这样的专辑也少有了吧。
在十七岁的雨季里,总是能在at17的歌曲里找到一些共鸣,《never been kissed》中那个“从未试过给牵手,每次见你我也会嘴角颤抖”的形容正贴切对爱情丝毫不曾接触却抱有幻想的我。外头那些海枯石烂哭天喊地的情歌有太多,会和同学在KTV里唱,却从来没有丝毫感触。at17轻快的小调子在彼时,是让我遐想连篇的。
他们的名字来自美国民谣歌手Janis Ian的《at seventeen》。
I learned the truth at seventeen
That love was meant for beauty queens
And high school girls with clear skinned smiles
Who married young and then retired
这样的歌词,在他们的作品里不停的被体现。也正适合那个敏感,细腻,不常和异性说话,在班里半透明的我。
直到我一个月前遇见当时的同学,我们初高中都在一所学校,他问我“我们大概有十年不见了吧?”
“哪有十年啊,我们还是高中同学呢!”
“真的吗。。你和我一个高中啊。。好像是的。。”
“。。。。。。”
果然是没有存在感到一定程度了呢。
好看的女生和男生自由打情骂俏,而我总是坐在后排的座位,看看书,看看窗外,再看看他们,是鄙视还是羡慕?说不清。当时觉得自己一定是阳春白雪无人能懂,其实只是颜值不够无人问津罢了。
此专辑中的最爱就是《才女》了。
交心的恋爱渐成历史
唯独我坚信爱像种子
悉心栽花却换来白纸
才用眼泪来写字
总是在生活里做一个普通的男生都不会多看的一眼的女同学,却总在笔尖开花变成最自信的样子。那年的我带着牙套和近视眼镜,写了许多愤世嫉俗的文字,对爱情的憧憬,对未来的期待。还有,要怎么找到一个能理解我怪心思的男孩?
大学时,去看过一次at17在mao的现场,在《才女》响起的时候想,是否我或多或少改变了一些?还是那个等惜字缘的人吗?歌曲是永恒的,定格在那里了,而人,却不得不一直前行,有时候不得不委曲求全变成别人喜欢的样子,变成一个自以为更完美的存在。
不久后她们解散,那成了最后一场show。变变变,冲冲冲,变得独立,冲向下一个时代。
十七岁会变成一个因为没有恋爱过而遗憾的年份,而喜欢的组合会解散。留着的还是这张用塑胶袋小心包装的专辑,每次打开,也打开了十七岁的小心思。那么还记得,就不大遗憾了。
靠后两首歌,《女扮男生》,说的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姑娘想尝试亲吻的感觉,哈,曾经我也想过,接吻会是什么感觉,用嘴唇碰自己手上的皮肤,是不是就种感觉?舌头伸进去,会不会太恶心?一生,如果只吻一个人,那大概伸舌头也是不要紧的吧。
《请你不要睡好吗》,是在大学时用吉他弹得歌曲,和弦很简单,AM7,EM7,CM7反反复复,如此忧郁的和弦,歌曲也很伤感的样子。而至今,是否等到一个能听我发一夜牢骚都不睡觉的人。
“只有你,忙着做梦去,仿佛只是我,在自言自语。”
你睡着后的世界里,整个世界仿佛都做梦去,做着很忙碌的梦,无暇顾虑醒着的我。我想过整夜整夜不睡觉,只为了整夜说话。
恩,过了十年,本想到的完美爱情已经与当时的期许背道而驰。不再去奢望有人真的去理解,去安抚到我每个起毛球,优柔寡断的瞬间。只是想有个说话的人,便已足够。即使说着说着 睡着了,也好像能容忍了。
对他人的期望变低,自己却大约一直是那个“才女”。在外胆怯,却只能坐在这里,在电脑面前,一直敲着自己才回孤芳自赏的文字。
电视里林二汶自嘲说“这首歌本是写给那些穿大裙子,穿高跟鞋的女歌手的,但是卖不出去,只好自己唱了。”真庆幸,还好她自己唱了,也真庆幸她还是短发,还是那么胖。还是我心中的那个“才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