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污蔑的女皇武则天:澄清杀女杀子缸决等谣言
南葶苈子(不婚不育芳龄永继)
很多人轻信封建史书污蔑武则天的各种莫须有事件,因此对武则天望而止步。
封建礼教为了加深对女性的奴役,无所不用其极地迫害中国唯一的女皇,编造各种子虚乌有的谎言,尤其那类常人无法接受,令人感到残忍畏惧,违背人伦底线的。
我曾经问过某些人“为什么不喜欢武则天?”她们(都是女生)给出的理由竟然是“谁会喜欢 sha si 自己儿女的女人。”
诸多子虚乌有的污蔑,甚至让许多善良的人不愿意接近武则天,然而这却恰好相反地显露了他们观念上的无知、幼稚。一方面,这些人看待一名 zheng 治家,不论 zheng 绩,只关注几人的 si 亡细节。另一方面,这些人竟然不加思考,相信毫无逻辑、违背常理的谣言。
本来这几个问题,鉴于先前已经有人整理,作者并不打算多做阐明,不过,就以上现象来看,仍有必要仔细阐明一番。
(一)安定公主之 si
首次污蔑武则天 sha 女的史料《新唐书》记载:“昭仪生女,后就顾弄,去,昭仪潜毙儿衾下,伺帝至,阳为欢言,发衾视儿, si 矣。又惊问左右,皆曰:后适来。昭仪即悲涕,帝不能察,怒曰:后 sha 吾女,往与妃相谗媢,今又尔邪!由是昭仪得入其訾,后无以自解,而帝愈信爱,始有废后意。”《资治通鉴》记载相似:“会昭仪生女,后怜而弄之,后出,昭仪潜扼 sha 之,覆之以被。上至,昭仪阳欢笑,发被观之,女已 si 矣,即惊啼。问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适来此。上大怒曰:“后 sha 吾女!昭仪因泣诉其罪。后无以自明,上由是有废立之志。”而最早的《唐会要》记载:“昭仪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 sha 之,上遂有废立之意。”如果按照《唐会要》,武则天只是利用安定暴卒之事,并非直接 sha 人,但实际上,利用也没必要,李治不是傻子,怎么可能相信,除非李治自己想要利用这件事情。《旧唐书》没有明确记载,只是后面“史臣曰”突然冒出一句“振喉绝襁褓之儿。”推测为后人再版时添加。
《新唐书》与《资治通鉴》的记载,细节描写绘声绘色,好像亲眼所见,武则天 sha 女如入无人之境,高宗李治俨然智障儿童。这叫做层累的历史造就。从《唐会要》、《旧唐书》到《新唐书》再到《资治通鉴》,原始记录简单,后来记录复杂,时间靠后的记载多为后世附会,可信度低。
所谓“武则天 sha 女”,仔细思考可以发现各种不合常理之处,简直漏洞百出。第一,皇宫照看公主的人一定很多,任何人不可能找到机会下手。第二,高宗肯定不傻,不会不加怀疑相信王氏 sha si 公主。第三,当时的人不清楚细节,后世的史学家竟然写得天花乱坠,简直像写小说,那么肯定纯属虚构。第四,王氏被废晚于安定公主 si 亡时间一年,李治声称废后罪证为“谋行鸩毒”,完全没有谋害公主一项,两者根本就是独立事件。况且武则天借助确定的女儿 si 亡,谋取不确定的皇后之位,这样划算吗?第五,即使王氏想 sha 李弘,不会想 sha 公主,如果 sha 人动机都不充分,那么武则天嫁祸王氏不会引起怀疑吗?还有,骆宾王的《讨武曌檄》,“弑君鸩母”这样离谱的谎话可以编造出来,想象力却没有丰富到污蔑“武则天 sha 女”,因为唐代根本没有“武则天 sha 女”这个谣言,直到宋代才有。所以,事实真相是,古代幼儿 si 亡率高,当然没有任何 sha 人凶手,安定公主属于正常夭折。
(二)王庶人、萧庶人之 si
关于“超自然现象”骨醉之 si 。最早的《唐会要》只字未提。《旧唐书》先有这样一段记载:“永徽六年十月,废后及萧良娣皆为庶人,囚之别院。武昭仪令人皆缢 sha 之。”但是后面还有一段文字:“令人杖庶人及萧氏各一百,截去手足,投于酒甕中,曰:令此二妪骨醉!数日而卒。”同一人可以 si 两次?简直活见鬼了!《新唐书》还要滑稽地加上“反接”:“促诏杖二人百,剔其手足,反接投酿甕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 si ,殊其尸。”《资治通鉴》类似记载:“遣人杖王氏及萧氏各一百,断去手足,捉酒甕中,曰:令二妪骨醉!数日而 si ,又斩之。”
首先,这段令人毛骨悚然的记录不是原创,而是改编自《史记》,欧阳修、司马光等人竟然没有版权意识,抄袭是要被“律师函警告”的!
对于这件事情仔细分析,当然也是漏洞百出。第一,三者都提到了“数日而 si ”,先仗一百,然后去掉四肢,难道不会立即 si 亡?作为学生物的,我只想发一串滑稽。因为《史记》有一段记载:“曰:人彘,居数日。”《史记》没提“居数日”到底 si 没 si ,但是幸亏欧阳修、司马光等人生理学常识欠缺,抄袭造成明显错误,也就成为证伪的证据。第二,这件事情依然是层累的历史造就,时间越靠后越偏离史实。关于王庶人、萧庶人的 si 因,唐代野史与小说集《太平御览·皇亲部七》尚且没有瞎编,只是记载:“武昭仪令人皆缢 sha 之。”后来的《新唐书》与《资治通鉴》纯属瞎编,而《旧唐书》则是被后世改动过,我们现在可以看到的《旧唐书》是明代版本。《旧唐书》先记载“武昭仪令人皆缢 sha 之”,接下来又记载“骨醉之 si ”。显然,后面那段文字是后世添加的,前面的“缢 sha 之”才是真相。第三,武则天当时没有必要也不敢这么做。对比《史记》吕雉 sha 戚夫人的记载:“太后遂断戚夫人手足,去眼,仓耳,饮瘖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居数日,乃召孝惠帝观人彘。”首先,当时吕雉贵为太后,已经掌握大权,可以有胆量这么做。再者,戚夫人行为太过嚣张,吕雉的怨恨足以成为动机。反观武则天当时的情况。首先,武则天刚刚成为皇后,高宗还好好活着,处理事务必须考虑高宗的感受。而且,外朝蠢蠢欲动的权臣,如果知道武则天做了这些,可以立即联想到汉朝的事情,认定武则天野心很大,早早处理了武则天。再者,王、萧二人早已失宠,武则天对这二人没有多大仇怨。因为后人知道武则天效仿吕雉临朝,甚至超越吕雉称帝,所以要把同样的事情附会给武则天。第四,骆宾王的《讨武曌檄》没有提及此事,不过,有人猜测“弑君鸩母”的“鸩母”可能是指国母王氏。虽然《旧唐书》记载缢 sha ,但是作为外臣不会清楚细节,毕竟赐 si 不是缢 sha 就是鸩 sha ,骆宾王这句“鸩母”,反而侧面印证没有“骨醉”。
(三)李弘之 si
据说这个误解相对较少,毕竟肺结核病人难道需要非病理 si 亡?
明确污蔑李弘 si 于非命的只有《新唐书》记载:“上元二年,从幸合璧宫,遇鸩薨,年二十四,天下莫不痛之。”这次,就连《资治通鉴》也没敢明确造谣:“己亥,太子薨于合璧宫,时人以为天后鸩之也。”而《唐会要》和《旧唐书》客观记载李弘病逝:(上元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薨于合璧宫倚云殿,五月五日,赠谥曰孝敬皇帝。——《唐会要》)(上元二年,太子从幸合璧宫,寻薨,年二十四。——《旧唐书》)
李弘 si 后第一时间,高宗颁布诏书《赐谥皇太子弘孝敬皇帝制》明确指明李弘病逝。李弘的真实 si 因,高宗肯定清楚,难道还能因为畏惧武则天,不敢指明儿子遇害吗?简直笑话!
李弘非正常 si 亡的记载,最早出现在肃宗时期的《唐历》:“弘仁孝英果,深为上所钟爱。自升为太子,敬礼大臣鸿儒之,未尝居有过之地。以请教二公主,失爱于天后,不以寿终。”这个“不以寿终”的理由完全站不住脚。两位公主没有任何 zheng 治威胁,挑选两位驸马出降就可以了,虽然驸马出身无需显赫,像这种皇室 zheng 冶犯的后代,参考李世民出嫁闻喜县主李婉顺,武则天完全没必要这么小气,因为这桩小事跟亲儿子过不去。
有人认为骆宾王的《讨武曌檄》“弑君鸩母”,“弑君”指的是李弘,或许骆宾王开启了这种污蔑的苗头,但毕竟不是确切记录。况且,檄文通常空有华丽文笔,许多语句没有事实依据。比如《讨隋炀帝檄文》的“而兰陵公主逼幸告终”,污蔑杨广强间妹妹兰陵公主。
还有人通过《阎庄墓志铭》这段记载非要认定李弘被 sha :“岂意彼苍冥昧,福寿徒欺,积痗俄侵,缠蚁床而遘祸;浮晖溘尽,随鹤版而俱逝。上元二年从幸东都,其年九月廿一日,遇疾终于河南县宣风里第”。作者南葶苈子写这篇文章的时间是2020年春季,或许正在经历被将来称作历史的时期,虽然本地没有一例冠状感染者,但我还是被滞留家中了。闲扯淡这些,我只想说明肺病可经由病体呼吸在空气中传播,与其它传染病相比传染性更高。即使结核病远不及今日冠状病毒传染性高,可关键在于阎庄长期接触传染源。而墓志铭的含糊其辞,当然不是为了掩盖李弘被 sha 阎庄被灭口,只是因为不能指责皇室成员患有传染病并且危及他人,所以,真相就是阎庄因被传染肺结核而病 si 。
总结的说,这种谣言同上两则,依然漏洞百出。首先,早期史料可信程度更高,高宗亲口指明李弘病逝,《唐会要》、《旧唐书》也说李弘病逝,而稍晚的《唐历》与《新唐书》纯属污蔑。再者,如果李弘 si 因有异,高宗不会不产生怀疑。第三,古代的肺结核病人,一定无法战胜结核杆菌。第四,即便不考虑武则天作为母亲的感情, sha si 李弘完全没有好处。病娇李弘继位,相比李贤,武则天当然更有机会临朝称制。第五,“以请教二公主失爱于天后”这个理由过分牵强,完全不合理。总之,武则天没有任何谋 sha 李弘的可能性。
(四)李贤之 si
虽然李贤谋反坐实,即使被 sha 也无可指摘。比如李世民 sha 李祐,李隆基 sha 李瑛、李瑶、李琚。皇帝赐 si 谋反的皇子,这类事件太多,就算有冤,也没人因此诟病 sha si 儿子的皇帝,只说皇帝受奸佞蒙蔽。但是,仔细分析一番,李贤被武则天赐 si 的可能性依然较小。
在此之前,还需说明一点的是,李贤谋反之事属实,并无冤情。当时高宗在世,如有冤屈,不会不加怀疑。私藏甲胄不像私藏巫蛊所用的人偶,可以搜查时顺便诬陷。数百甲胄需要通过长时期、精密谋划、分批几次、随其它物品夹带进太子府。由于李世民做到成功 zheng 变上位,李唐后代争相效仿。李贤私藏甲胄,就是为了发动 zheng 变。至于 zheng 变目的,肯定不止针对武则天,既然李贤决定反对母亲,与高宗的父子关系也会破裂,如果 zheng 变成功,高宗只能为太上皇,李贤自己继位。与后世史书记载截然不同的是,李贤作为太子绝对没有那么优秀。 sha 明崇俨已经算犯罪了,按照中国古代的价值观,搞同性恋属于作风不检。至于与母亲故意作对,情节更加严重,这叫不孝,属于大恶。
此外,再谈谈《黄台瓜辞》的附会,以及韩国夫人之子的谣言。《黄台瓜辞》不仅是一首打油诗,而且涉嫌抄袭陶渊明《归田园居·其三》。唐代贵族的平均作诗水平,可以参见《奉和圣制游石淙山》系列,通常被认为不如李贤出色的两位弟弟李显、李旦,以及武姓诸王,措辞、格律都远高过这首《黄台瓜辞》。李贤曾经注解《后汉书》,文化水平当然不低,怎么可能作出这首涉嫌抄袭的打油诗?再者,这首诗竟然出自《新唐书·承天皇帝传》由李泌举例时说出,而且肃宗当时的反应是没有听说过。但在所谓的原作者《新唐书·章怀太子传》没有收录。更何况,“一摘”?唐朝前期没有污蔑李弘被 sha 的谣言,“二摘”?李贤活着竟然预言自己被 sha 。诗中谈何“一摘”、“二摘”乃至“三摘”?可见这首诗或由李泌伪作,或者纯属后人附会。还有关于李贤为韩国夫人武顺所出的谣言,如果武顺与李治相好早在永徽年间,甚至诞下子嗣,那么被李治收入后宫,当然对武则天地位稳固更加有利。李世民后宫的贵妃韦珪嫁过人,韦珪堂妹韦尼子也在李世民后宫为昭容,唐代向来不以这种事情为耻。
关于李贤的 si 因,依然时间越靠后的记载越倾向于抹黑、污蔑武则天。最早的《唐会要》只记载到:“废为庶人,幽于别所。”处停止,没有记载 si 因。《旧唐书》则天本纪记载:“庶人贤 si 于巴州。”以及后面记载:“令左金吾将军丘神勣往巴州检校贤宅,以备外虞,神勣遂闭于别室,逼令自 sha ,年三十二,则天举哀于显福门,贬神勣为叠州刺史,追封贤为雍王。”如果按照《旧唐书》的说法,武则天只是令丘神绩去检查李贤思想改造状况,但是丘神绩行为过激,造成一次意外。到了《新唐书》明确记载武则天逼 sha 李贤:“ sha 庶人贤于巴州。”以及“诏左金吾将军丘神勣检卫贤第,迫令自 sha ,年三十四。”仍然按照上面屡次说明的一个原则,历史的层累效果,以及宋代史学家一贯抹黑武则天的倾向,出现时间越晚的记载,可信度越低。
之所以称李贤被武则天赐 si 的可能性较小,很重要一个原因是,李贤 si 时,庶子李素节、李上金依然活着,并且随后被改封泽王,许王。(文明元年(684年)三月,庶人贤 si 于巴州......四月,改封毕王上金为泽王,葛王素节为许王。)直至六年后(690年7月)才被 sha 。即使完全出于 zheng 治安定因素,不考虑作为母亲的感情,武则天怎可能先处理亲儿子,反而暂且不处理威胁更大的庶子。还有人因为武则天对丘神绩的事后处理过轻,从而认定丘神绩的行为受武则天指使。既然那些人已经认为武则天处心积虑到可以 sha si 亲儿子,那么干脆 sha 掉丘神绩岂不更有利于洗脱嫌疑?在广元木门寺至今存留李贤被贬经过时的晒经石,并有对应的一首诗“明允受谪庶巴州,身携大云梁潮洪,晒经古刹顺母意,堪叹神龙云不逢”(其实,这首诗的文化水准也能侧面印证黄台瓜辞纯属伪造)。李贤被贬时带着佛经,或可能出于武则天的安排,这说明武则天当时没有放弃教育李贤的希望。而李贤的表态,也说明这时李贤也已经后悔对母亲犯下的错误。在这种形势下,李贤对武则天完全不构成 zheng 治威胁。因此,武则天根本更没有必要 sha si 一名对自己完全没有威胁的亲儿子了。
历史上,统冶者派人去监сa废太子,其真实的意愿并非是要逼令自sha。同样还有一件事,印证了史学家们双Ьiao式抹Ηei武则天。汉景帝也曾让郅都shen查废太子刘荣,导致刘荣义愤自sha,窦太后表示惋惜,汉景帝甚至还为郅都Ьian护。但是《史记》、《汉书》却完全没有把刘荣之si说成是汉景帝的意愿。《史记》明确说明刘荣“既而为郅都所xun,惧而缢si。”而武则天让丘神绩去监shi李贤而造成李贤自sha,却被w蔑成qim妈sha儿子。
——南葶苈子于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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