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答云中君
我已经说过了,诗词问题可以略过不谈。但云中君仍然谈了,那我只好勉为其难。
这段话倒是可以谈一谈的。首先我引用朱光潜,只是说明我对格律的态度,和我的改词好还是不好根本没有关系。无论乔纳森君还是维舟君的评论里,都没有涉及改词本身的质量问题,乔君的话意思可能觉得如果音律上有错,那么别的都谈不上了,维君则并不完全如此认为,但又不愿直接讨论我所改的词和陈词内容上的高下。而乔君的”代大匠斫,必伤其手“也是一种感叹,这种感叹从该博文的内容看是乔君对自己声律熟悉的自信和对本人声律有差的不屑,这个感慨完全可以发,而且我也不会因为乔君的这一感慨就认为乔君对古典诗词的看法就一定是这样。正如我的改陈词的博文也不能完全代表我对学术的态度和我对批评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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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是可以谈一谈的。乔纳森的原话是:苍虬是何等作手?代大匠斫者必伤其手,信然。前面已经批评您违律,这句分明是对您改词的评价,并且跟声律一点关系也没有,您竟然将其理解为乔纳森对自己声律的自信,我也就不说什么了。
先解释几个词吧。云中君说:说人“妄”,就必须确定批评的对象心中明知不对,而且事实是明白着的,却还要抵赖。请问这个字义是您自己加到字典里去的么?翻开王力先生主编的《古汉语字典》,妄字有两个含义,一是胡为、胡乱,一是不实。我说您妄改诗词以致破了格律,即胡改诗词破了格律,有何不妥?难道您和苏东坡违律一样是明知故犯?
乔君的必伤其手之评论是否就能证明我的改词是妄改呢,如果要证明乔君的感叹可以成为一种坚强的批评则必须说明在陈词所用的词牌和所写的对象,只有陈词是最佳的选择。我的改词在格律上也许有两处误差,但这能说明严格运用改词牌的格律,而又描述同样的对象就一定只有陈词是最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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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闹了几个笑话,容我一一道来。首先说明,对诗词的评价属于意见范畴,即opinion,孰高孰低没有统一的标准,乔纳森可以认为您“必伤其手”,您也可以认为“胜陈词多多”,这都无关紧要,所以维舟君说对于风格之争不想多说。但什么叫误差呢?工程上差一个毫米,那叫误差,可是在诗词里面,要么平,要么仄,要么对,要么错,何来误差一说?难不成您认为该用仄声的您用了平声,这算对了三分之二,还有三分之一属于误差?更有意思的是您说“我的改词在格律上也许有两处误差”,什么叫也许?错就是错,对就是对,也许错,也许对,怎么理解?是不是觉得您当时您博客上朋友给您指出的压根不对?可是从下面的回帖中看到,您当时认为“错了就是错了”,又怎么会变成现在的“误差”,还加上个“也许”?这算不算文过饰非,算不算狡辩?改之君说这是“猛料”、并且是“重大的学术丑闻”,我觉得言过其辞。
最后一句话呢,压根就逻辑不通,尽管云中君说了我几次没逻辑。咱们来分析分析,你既然都承认了有“误差”,能说明是“严格运用该词牌的格律”吗?!既然有误差了,怎么还会是严格运用。您说的很对,如果严格运用该词牌的格律,描写的对象又相同,有时会很难分出高下,但您已经违律了,您改的词和原词在同一起跑线上吗?好比您和陈曾寿赛跑,陈曾寿戴着脚铐,您没戴,您跑在了他前面,您能说跑的比他快吗?!
要驳倒我,则也必须驳倒朱光潜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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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错了。违律是个事实,并不需要驳倒任何人的说法。朱光潜先生的中西对比,重要的是在比较的环境中说明中国旧体诗的特点,而并不在于指导具体的写作实践。很简单,朱光潜先生主要兴趣在西学,虽对旧体诗词兴趣浓厚,但皇皇20卷全集,除了《诗一首》外,似乎没有留下太多的违律创作实践供人效法。更重要的是,借用余英时先生的话,朱光潜先生谈论古典诗词,有“对塔说相轮”之嫌(这么说不免有点刻薄),朱先生本人兴趣主要在西方美学,对中国古典诗词的评价是以西方为参照系的,朱先生本人无论是违律还是合律,都没有留下太多的东西可资借鉴。同样是大师,如果钱钟书先生说,诗词格律对艺术表现限制太大,说服力会大的多,因为钱先生是写诗之人,可以深味其中甘苦。您说“其实朱著非常有价值,可以说在相当程度上摧毁了旧诗格律的神话。”是否摧毁了旧诗格律的神话恐怕很难讲,因为严守格律写出的优秀诗词汗牛充栋,这笔遗产太丰富太灿烂,是否可以被一篇美学论文就摧毁,还有待将来讨论。神话姑且不论,但有一点现在就可以肯定,那就是写旧体诗词,又不谙格律,毫无疑问会成为笑话。至于朱先生认为格律限制了艺术表现力,这是可以讨论的。但是如果说,朱先生提倡违律恐怕很难成立。这首先是操作上的问题,比如在哪个地方可以违律?在哪个地方不能违律,根据是什么,就算朱先生能提出一套完整自洽的违律理论,实际创作中又有多少人会依照这个理论去写诗?如果没有一个人能够让大家遵守他的理论,事实上也不可能存在这样的权威,那么,诗词格律就必须被作为一个既定历史事实接受下来,遵守格律也就是题中之义,千百年来,严守格律写出的诗词俨然形成了一个伟大传统,您说“古人写诗,出律的例子太多了”,这句话只说对了一半,另一半是合律才是诗词的主流,与出律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不依规矩不成方圆、从心所欲不逾矩就是对旧体诗一个很好的注脚。戴着镣铐跳舞,方能看出文雅,看出水平。尽管格律是否限制了诗词的表达还可以讨论,但格律无疑提高了写诗的门槛儿。如果可以违律,又定不出规则,就会给很多人开出方便法门,一旦违律就可以请出朱先生做挡箭牌,一旦合律,则是工整的佳作。甚至会闹出要拿违律的词和合律的词一比高下的笑话。
当然格律和旧体诗的艺术表现力的关系比较复杂,大体上律是要遵守的,但如果都按中州韵,那在今天也没大意义,最多不过表现某人韵书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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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写诗词,大多数用平水韵,有些人也用普通话。很遗憾,您违律的两个字,跟中州韵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因为“航”、“影”无论在平水韵还是普通话中都分别属于平声和仄声。这和某人熟不熟中州韵的韵书(甚至平水韵)没什么联系,因为即使按照普通话押韵,航、影这种错误也只能说明作者不熟悉格律而已。
诗词问题我们就到此为止吧。
说说您对认为“此文非常中肯”的理由吧,这我更感兴趣。还有,您再也别说是我逼您表态的,上面已经讲的很清楚了,是您自己先表态,我追问理由而已。
这段话倒是可以谈一谈的。首先我引用朱光潜,只是说明我对格律的态度,和我的改词好还是不好根本没有关系。无论乔纳森君还是维舟君的评论里,都没有涉及改词本身的质量问题,乔君的话意思可能觉得如果音律上有错,那么别的都谈不上了,维君则并不完全如此认为,但又不愿直接讨论我所改的词和陈词内容上的高下。而乔君的”代大匠斫,必伤其手“也是一种感叹,这种感叹从该博文的内容看是乔君对自己声律熟悉的自信和对本人声律有差的不屑,这个感慨完全可以发,而且我也不会因为乔君的这一感慨就认为乔君对古典诗词的看法就一定是这样。正如我的改陈词的博文也不能完全代表我对学术的态度和我对批评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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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是可以谈一谈的。乔纳森的原话是:苍虬是何等作手?代大匠斫者必伤其手,信然。前面已经批评您违律,这句分明是对您改词的评价,并且跟声律一点关系也没有,您竟然将其理解为乔纳森对自己声律的自信,我也就不说什么了。
先解释几个词吧。云中君说:说人“妄”,就必须确定批评的对象心中明知不对,而且事实是明白着的,却还要抵赖。请问这个字义是您自己加到字典里去的么?翻开王力先生主编的《古汉语字典》,妄字有两个含义,一是胡为、胡乱,一是不实。我说您妄改诗词以致破了格律,即胡改诗词破了格律,有何不妥?难道您和苏东坡违律一样是明知故犯?
乔君的必伤其手之评论是否就能证明我的改词是妄改呢,如果要证明乔君的感叹可以成为一种坚强的批评则必须说明在陈词所用的词牌和所写的对象,只有陈词是最佳的选择。我的改词在格律上也许有两处误差,但这能说明严格运用改词牌的格律,而又描述同样的对象就一定只有陈词是最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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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闹了几个笑话,容我一一道来。首先说明,对诗词的评价属于意见范畴,即opinion,孰高孰低没有统一的标准,乔纳森可以认为您“必伤其手”,您也可以认为“胜陈词多多”,这都无关紧要,所以维舟君说对于风格之争不想多说。但什么叫误差呢?工程上差一个毫米,那叫误差,可是在诗词里面,要么平,要么仄,要么对,要么错,何来误差一说?难不成您认为该用仄声的您用了平声,这算对了三分之二,还有三分之一属于误差?更有意思的是您说“我的改词在格律上也许有两处误差”,什么叫也许?错就是错,对就是对,也许错,也许对,怎么理解?是不是觉得您当时您博客上朋友给您指出的压根不对?可是从下面的回帖中看到,您当时认为“错了就是错了”,又怎么会变成现在的“误差”,还加上个“也许”?这算不算文过饰非,算不算狡辩?改之君说这是“猛料”、并且是“重大的学术丑闻”,我觉得言过其辞。
最后一句话呢,压根就逻辑不通,尽管云中君说了我几次没逻辑。咱们来分析分析,你既然都承认了有“误差”,能说明是“严格运用该词牌的格律”吗?!既然有误差了,怎么还会是严格运用。您说的很对,如果严格运用该词牌的格律,描写的对象又相同,有时会很难分出高下,但您已经违律了,您改的词和原词在同一起跑线上吗?好比您和陈曾寿赛跑,陈曾寿戴着脚铐,您没戴,您跑在了他前面,您能说跑的比他快吗?!
要驳倒我,则也必须驳倒朱光潜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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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错了。违律是个事实,并不需要驳倒任何人的说法。朱光潜先生的中西对比,重要的是在比较的环境中说明中国旧体诗的特点,而并不在于指导具体的写作实践。很简单,朱光潜先生主要兴趣在西学,虽对旧体诗词兴趣浓厚,但皇皇20卷全集,除了《诗一首》外,似乎没有留下太多的违律创作实践供人效法。更重要的是,借用余英时先生的话,朱光潜先生谈论古典诗词,有“对塔说相轮”之嫌(这么说不免有点刻薄),朱先生本人兴趣主要在西方美学,对中国古典诗词的评价是以西方为参照系的,朱先生本人无论是违律还是合律,都没有留下太多的东西可资借鉴。同样是大师,如果钱钟书先生说,诗词格律对艺术表现限制太大,说服力会大的多,因为钱先生是写诗之人,可以深味其中甘苦。您说“其实朱著非常有价值,可以说在相当程度上摧毁了旧诗格律的神话。”是否摧毁了旧诗格律的神话恐怕很难讲,因为严守格律写出的优秀诗词汗牛充栋,这笔遗产太丰富太灿烂,是否可以被一篇美学论文就摧毁,还有待将来讨论。神话姑且不论,但有一点现在就可以肯定,那就是写旧体诗词,又不谙格律,毫无疑问会成为笑话。至于朱先生认为格律限制了艺术表现力,这是可以讨论的。但是如果说,朱先生提倡违律恐怕很难成立。这首先是操作上的问题,比如在哪个地方可以违律?在哪个地方不能违律,根据是什么,就算朱先生能提出一套完整自洽的违律理论,实际创作中又有多少人会依照这个理论去写诗?如果没有一个人能够让大家遵守他的理论,事实上也不可能存在这样的权威,那么,诗词格律就必须被作为一个既定历史事实接受下来,遵守格律也就是题中之义,千百年来,严守格律写出的诗词俨然形成了一个伟大传统,您说“古人写诗,出律的例子太多了”,这句话只说对了一半,另一半是合律才是诗词的主流,与出律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不依规矩不成方圆、从心所欲不逾矩就是对旧体诗一个很好的注脚。戴着镣铐跳舞,方能看出文雅,看出水平。尽管格律是否限制了诗词的表达还可以讨论,但格律无疑提高了写诗的门槛儿。如果可以违律,又定不出规则,就会给很多人开出方便法门,一旦违律就可以请出朱先生做挡箭牌,一旦合律,则是工整的佳作。甚至会闹出要拿违律的词和合律的词一比高下的笑话。
当然格律和旧体诗的艺术表现力的关系比较复杂,大体上律是要遵守的,但如果都按中州韵,那在今天也没大意义,最多不过表现某人韵书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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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写诗词,大多数用平水韵,有些人也用普通话。很遗憾,您违律的两个字,跟中州韵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因为“航”、“影”无论在平水韵还是普通话中都分别属于平声和仄声。这和某人熟不熟中州韵的韵书(甚至平水韵)没什么联系,因为即使按照普通话押韵,航、影这种错误也只能说明作者不熟悉格律而已。
诗词问题我们就到此为止吧。
说说您对认为“此文非常中肯”的理由吧,这我更感兴趣。还有,您再也别说是我逼您表态的,上面已经讲的很清楚了,是您自己先表态,我追问理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