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逊定理

本文介绍了威尔逊定理,一个在数论中较为冷门但实用的定理,尤其对于解决某些数学问题有帮助。内容包括定理的定义:(p-1)! ≡ -1 (mod p) 当p是质数。还详细证明了当p>2且为奇数时,2…p-2中的偶数个数两两配对乘积模p为1,再乘以1和-1(p-1),得出威尔逊定理的结论。

前言

好久没更博客了,今天讲一个比较冷门的定理,但在某些题中还是有一定用处的,叫威尔逊定理。
主要是比较简单,笔者的垃圾水平能讲的清楚

威尔逊定理

(p−1)!≡−1(p-1)!\equiv-1(p1)!1(mod p) 当p是质数时。
下面讲一下证明。
以下的-1都是在模p意义下的,实际上就是p-1。
我们知道1∗1≡11*1\equiv1111(mod p),(−1)∗(−1)≡1(-1)*(-1)\equiv1(1)(1)1(mod p),且仅有这两组的逆元与本身相等。
这个很好理解,如果x2≡1x^2\equiv 1x21(mod p),那么x2−1≡0x^2-1\equiv 0x210(mod p),因式分解一下,
(x+1)(x−1)≡0(x+1)(x-1)\equiv 0(x+1)(x1)0(mod p),所以x=1或-1。
然后除了这两个数之外,2…p-2中的每一个数一定有一个对应的逆元,一定不与自己相等,这一点上面证过了,而且如果把取逆元看做一个映射,这就是个双射。
a∗a−1≡1a*a^{-1}\equiv 1aa11 那么a−1∗a≡1a^{-1}*a\equiv 1a1a1,所以a=(a−1)−1a=(a^{-1})^{-1}a=(a1)1,即这两个数互为逆元。
如果p是2,结论显然成立,如果p>2,那么p一定是个奇数,所以2…p-2中恰好有偶数个数,且他们两两配对后的乘积模p都是等于1的,再乘上一个1,再乘上个p-1,即-1,所以(p−1)!≡−1(p-1)!\equiv-1(p1)!1(mod p),当然前提是p是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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